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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使民族传统文化焕发绚丽光彩

非遗保护使民族传统文化焕发绚丽光彩

中国新闻网 2011年07月14日 10:07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6月11日,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拉萨揭牌。这一天,恰好是中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

  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在举行的挂牌仪式上说,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成立,对于进一步加快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伐,更好地继承、保护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力推进西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西藏文化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也是世界文化中的一份宝贵财富。西藏拥有众多特色浓郁、历史悠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长期以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发展。

  《格萨尔王传》是由藏族民间艺人创作、加工并一直作为口头说唱艺术在民间流传的英雄史诗。国家将收集、整理、出版《格萨尔王传》作为重点科研项目,设立专门机构、拨出专门经费进行了全面整理。为了弘扬“格萨尔”传承和说唱艺术,西藏那曲地区文化局根据本地区格萨尔艺人比较集中的特点,于上世纪80年代在那曲镇成立了“格萨尔”演说厅,定时有艺人说唱。

  以《格萨尔王传》为代表,60年来,西藏的民间传统文化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古老的艺术开始焕发出新的光彩。

  在2007年的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来自西藏日喀则拉孜县的农牧民艺术家表演的“堆谐”——《飞弦踏春》,让全国观众为之耳目一新。从此,“堆谐”这一集歌、舞、乐为一体的传统民间舞蹈开始走进亿万观众的视野。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路是伴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延伸的。

  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了专门的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对全区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将流传于民间的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民歌、谚语、故事等文学艺术资料搜集起来,加以整理、研究。2003年以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西藏自治区政府和各地市政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普查,对濒临失传的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大批藏文文献典籍得到及时抢救。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谚语集成、曲艺集成、民族民间歌曲集成、民间故事集成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西藏卷,使大量重要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

  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相应作出了重要部署,成立了以西藏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美术和民俗等方面专家为主的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全面启动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2006年至2009年,西藏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共发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艺术等14大类40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发现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3个,发现传承人1177名。

  2006年5月20日,在国务院公布的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有西藏自治区申报的15项,内容涉及民间文学、民间舞蹈、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

  从2010年起,西藏开始划拨专项经费,逐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实施全面保护,21个非遗项目被列入首批重点保护计划中,今年将实施第二批重点项目的保护工作。除此之外,其他非遗项目每年也将获得适当的保护经费。

  近年来,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西藏各地市还在“文化遗产日”和特色文化艺术节期间,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建立了藏戏展示厅、文化遗产博物馆、民俗风情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展示场所。

  2011年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和平解放60年》白皮书中谈道,西藏的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藏戏等76个文化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53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藏戏和“格萨尔”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在多方努力下,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并以其独特的魅力展现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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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有目共睹,但这是否有些统战宣传的成份?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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