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之所以成为一种职业的直接原因,大概是缘于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一方面是信息的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永远处于主动方;另一方面是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而是南平医护人员抗议医闹
一家财大气粗的医院,难以进行平等的对话;还有,虽然有看似中立的医疗仲裁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医学会等等,可由于利益关系,这些部门与医院走得非常近,很难作出公正的裁决。而且即使作出赔偿的决定,往往数额也非常之少。很显然,当在正当制度中寻求不到公正的救济途径时,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想到非制度化的“讨说法”途径。如此,“帮患者讨说法”的医闹职业应运而生。 除了这个原因外,“医闹”职业中似乎还带着一种患者与医院在关系对立中互相伤害的意味。医院和医生为了追逐利益,利用医托、医药代表等中介,抬高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加剧了看病难——当患者在就医中感觉受到医院伤害后,反过来又会撕破脸皮不惜使用“中介”,以纠集“医闹”的方式对医院进行伤害,在宣泄性的“医闹”中获得一种心理补偿。从“医托”到“医闹”,其中隐含着一种冤冤相报、非理性的医患互相伤害。
从这个角度看,医院和医生不要为利用医托、医药代表这些“中介”获得那点利润而庆幸,医方能利用中介牟利,医患关系在“中介”的隔离中被破坏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中介同样会被患者所利用。当然,患者并不会从“医闹”中获得什么利益,医院的赔偿最终还会转嫁到其他患者的医疗成本中,医患矛盾只会在“利用中介”的互相伤害中日益加剧。 应该说,“医闹一族”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它提醒我们的医疗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尽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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