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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著作的引用部分应核对原著

学术著作的引用部分应核对原著

求疵录
学术著作的引用部分应核对原著

■祁晓明

中华读书报 日期: 2008年11月19日



  商务印书馆2003年9月版邱紫华著《东方美学史》(上、下)是一部系统阐述古代埃及、印度、伊斯兰、日本等东方美学的力作。该书结构宏伟,旁征博引,新见迭出,显示出作者的学识和勇气。总的感觉是作者对于印度、两河文明等部分论述较精,资料也很翔实,但引述的日语资料尚存在若干问题。

  例如第五编第二章“日本的美学思想”中引用的原文“相续开会の一念义”(第1020页),正确的表示应该是“相続開会の一念義”。邱著直接以中文简体汉字充当日文汉字。这在目前出版的学术著作中,并非孤立的现象。例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谭雯《日本诗话的中国情结》第三章“格法论”中引三浦晋《诗辙》(83-84页)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这类问题看似细微,然而在严谨的学术专著中,还是不出现为好。

  此外,邱著中还存在引用书目不准确、内容未经核实等问题。例如邱著第五编第三章“日本民族的思维特征和审美意识”中说:“室町时代的能乐大师世阿弥在《五音曲》中”云云,又说“世阿弥喜欢把各种花的风韵象征能乐所达到的极致境界,并且它的许多著作都以花来命名,例如,《花传书》、《花镜》、《至花镜》等”(第1068页)。

  而实际上,世阿弥的著作中有《五音曲条条》(简称《五音》),并无《五音曲》,有《风姿花传》(简称《花传》)并无《花传书》,有《至花道》、《花镜》并无《至花镜》。后者将世阿弥不同的作品合二为一。

  又如,邱著第1094页转引自《东方文论选》的原田东岳《诗学新论》云:和歌的魅力在于“感情之沉潜与其自然之表现”、“触物感怀表露”、“诗既本为吟咏性情之艺”。而池田四郎次郎《日本诗话丛书》(文会堂书店1920-1922年)所收之《诗学新论》上中下三篇,并无上引这几句话,全书专论汉诗,并无一语及于和歌。

  最后,邱著中引用前人的著作,在脚注中仅列书名,却不说明其出处、标出页码,这恐怕是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有的甚至连脚注也没有。例如第五编第三章“日本民族的思维特征和审美意识”中有两处引用服部土芳《三册子》,脚注中只有“服部土芳:《三册子》”(第1094-1095页)而已。又如第1091页所引菅原道真《新撰万叶集序》、纪贯之《古今和歌集假名序》、纪淑望《古今和歌集真名序》,以及第984页所引吉田兼俱《唯一神道名法要集》、藤原惺窝《千代茂登草》、本居宣长《直毗灵》等亦复如此。书中引用他人著作而未注明资料来源的更多。不知道作者见到的是日文原著呢?还是中译本?翻译者是作者自己呢?还是采用中译本的译文?原典的辗转引用,其正确性便要大打折扣。

  笔者提出这些问题,意在引起学界的重视。其实邱著涉及到的这些日文著作,在国内各大图书馆都可以很容易找到,在付梓之际,稍加留意,就不难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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