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财富创造要追求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道德性财富的根本特征,是指财富得到的手段、途径和方式,遵守了公平正义的原则。这种公平正义性首先体现在个人财富应该和社会总财富的增长表现一致性。必须让个人财富的增长和社会总财富的增值、社会整体利益高度和谐。同时,各财富主体应都享有同等的机会公平,“促使经济——政治比赛公正进行的努力在事先要比事后要重要得多”。
但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由于自然禀赋等的差别,在坚持按社会贡献进行分配的同时,出现正常的财富差别也是合理的、正义的。正如布金太而先生所说,财富正义是“给予个人一一包括给予者本人一一应得的本分”。在鼓励支持有能力的人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同时要加强社会帮扶,让那些自身发展条件差的群体逐步改善自己的财富状况。
其次,财富分配要追求公平正义。分配正义是财富正义的核心,是评判财富公正的标准。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既能调动财富主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还要顾及全体人民的利益,走向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的道路。“分配公正不是指均等的分配,而是关注分配原则、分配形式的公平性,关注在社会成员或群体之间进行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配置的问题”。针对财富分配的正义性问题,罗尔斯主张在机会均等的原则下,尽可能照顾“最少受益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