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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百精:《互联网与集体记忆构建》

胡百精:《互联网与集体记忆构建》

  【作者简介】胡百精,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副所长、新闻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872。

  【文章来源】《中国高校社会科学》(京)2014年第20143期 第98-106页

  【内容提要】集体记忆是族群认同的基本依据,是共同体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互联网改造了人类的时空观和现代社会的权力关系,为集体记忆的书写和阐释带来了挑战:祛魅、断裂、窄化、公共舆论主导、常人社会消费和部落化等。这些挑战加剧了现代认同与合法性危机,同时也潜隐着再造社会团结与共同体生活的可能性。应当促进多元协商、构建公共领域和重彰价值理性,以形塑互联网时代的集体记忆、族群认同与合法性。

  【关 键 词】互联网/社交媒体/集体记忆/认同/合法性/共同体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共建项目——科研项目“社会转型与媒体转换期集体记忆构建研究”阶段性成果。

  集体记忆是族群认同的基本依据,是共同体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拥有集体记忆未必能够构建和维系一个族群,而集体记忆的消失则注定造成共同体的孱弱、分裂和覆灭。对大多数族群而言,集体记忆意味着基于“我们”的话语和行动而形成的共同的命运感、共通的文化血缘和共持的价值信念。国家层面也是如此,按照英国社会学者史密斯(A.D.Smith)的观点,除历史形成的领土因素外,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法律—政治”共同体,也是一个“历史—文化”共同体。①前者仰赖于国家机器的普遍强加及其合法性论证,后者凭的则是集体经验、历史记忆和共享的文化符号。在民族国家主体性和自我认同的形塑中,集体记忆乃是凝聚性的文化结构,对内促进认同与融合,对外实现区隔与“划界”。

  互联网正在剧烈改造社会发展现实,深度干预人类文明的未来图景,同时也从“当下”出发重写历史、传统和集体记忆。谓之重写,至少存在两个理由:一是互联网重构了人类的时间与空间观念,而时空观的变革必然带来诸如“我是谁,从何处来,向何处去”之类根本问题的再次发问;二是互联网使大众成为集体记忆的生产者,精英在集体记忆的唤醒、转述和创造上的垄断地位被弱化,而大众书写和权力关系调整必然改变集体记忆的形态、载体、建构机制和消费方式。总体而观,互联网引发了包括民族国家在内的族群认同和合法性危机,集体记忆的重写、解构既是这一危机的反映,也是加剧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如何构建互联网时代的集体记忆已然成为一个重要而紧迫的社会和文化议题。

  一、时空虚化与语境再造

  记忆起初是一个心理学概念,用以说明个体如何在头脑中留存和理解往事。1925年,法国社会学者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将个体记忆放大至社会群体层面进行考察,提出了集体记忆概念:一个特定社会群体之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哈布瓦赫认为,保证集体记忆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人们通常正是在社会之中才获得他们的记忆的。也正是在社会中,他们才能进行回忆、识别和对记忆加以定位。”②实际上,哈布瓦赫延续了他的导师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集体意识”概念,后者认为并不存在纯粹的个人记忆,记忆皆是社会成员在交往中因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和共同价值而形成的思想意识。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康纳顿(Paul Connerton)呼应了哈布瓦赫和涂尔干,提出人类历史文化之中持存着集体记忆或曰社会记忆。他强调,“任何社会秩序下的参与者必须具有一个共同的记忆”,“我们对现在的体验,大多取决于我们对过去的了解;我们有关过去的形象,通常服务于现存社会秩序的合法化。”③

  集体记忆既是实在的,也是建构的。一个婴儿刚开口说话,族群传统的语言、习惯和祖先的灵魂便开始复活。这一方面意味着婴儿习得了集体记忆指涉的实在之物,一方面也表征着集体记忆所承载的情感、文化和信念在当下语境的重构。作为实在的证据,集体记忆成就了一种依循时间序列的定向认同:在历史的某些时刻,“我们”一同经历了伟大与平庸、庄严与屈辱、辉煌与苦难,那里有永当铭记的事件、英雄和力量。哪怕历史的原貌早已支离破碎,这些记忆却光明朗耀,照亮“我们”脚下的来路。而作为主观建构的意义体系,集体记忆则超越了对具体历史情境的叙述,具有精神、象征和文化上“内在规定性”的价值。在族群的文化再生产中,集体记忆及其承载的传统价值得以存续,同时也会基于族群的现实需要而被重构。合理的重构自然是必要的,但颠覆集体记忆则意味着背叛历史,并将导致族群当下的认同和信仰危机。

  除了作为“证据”和“意义”这两种文化向度的解释外,如果把眼光投向现实,集体记忆更为直接的功能乃是族群经验和教训的累积。集体记忆为族群提供了相对平稳、可靠的生活策略、成功智慧和苦难禁忌。后世之所以能够站在先辈的肩膀上,一个重要的原因正是先辈把有关生之艰辛和欢愉的记忆,当做思想遗产传了下去。

  总体而观,集体记忆具有如下属性:一是社会性。集体记忆是族群成员对历史的共同记忆,是在族群成员的互动、交往中形成的普遍感念和标准叙事,而非个体化的旧梦重温。二是客观性。集体记忆提供了族群存在和发展的历史证据,是族群历史经验和教训的重要载体。三是建构性。集体记忆是族群文化传承、更生的重要精神内容和意义之源。简言之,集体记忆是一个族群对自身历史的共同认知和标准叙事,是族群存在和发展的证据、智慧和意义的重要来源。显然,集体记忆是特定历史时空的产物,并经漫长时间、特定空间的检验和沉淀,成为一个族群区隔于他者的思想资源和价值理由。

  互联网对集体记忆传承和建构机制的改变,正是从突破时空边界开始的。在互联网引发的诸多社会历史变革中,最直接的便是“用时间消灭空间”。万物的来去皆有其时间,而互联网的“实时”信息传播和人际交往带来了时间的极大“压缩”,“形同造成时间序列及时间本身的消失”。④时间被压缩到若有若无,空间则被扩充到广大无边。在技术上,互联网将分布在世界各个角落的亿万网民连缀一体,为人类交往、合作创造了空前的便利。

  然而,正如近现代文明史所展现的那样,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根本性技术革新,往往需要以一时的文化混沌、价值衰微为代价。在传统时代,任何事件发生后,当事者必有一定时间和余地思考解释和解决方案,相关事实和意见总是要在“随后”、“后来”得以充分的叙述和重构。而今,这种余地越来越小:互联网使说与听、传与受实时同步,一切都处在当下直播状态;事实与意见被同时生产和扩散,事实尚在“发生中”,情感调性、道德框架、价值底色即已凝结。这般容不得“随后”的交往,可能弱化我们严肃思考、认真对话、庄重生活和保持“友谊地久天长”的能力,导致我们生活在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社会关系的最表面。持存性、延续性时间观念的黯淡,已经在互联网时代脆弱的爱情、性、家庭和各种社会关系中充分显现。

  在空间上,互联网首先突破了地理空间的边界,地球是平的,我们都站在“地球村”的广场上,听得到彼此,看得见对方。其次,互联网创造了一个崭新的生活和交往场域——虚拟空间,它并非现实空间的简单投射,而是拥有自己的规则、结构和价值。不仅如此,微博、微信、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媒体突破了虚拟与现实空间的边界。“线上”、“线下”双重生活世界之间的疏离、断裂得以弥合,“谁更真实”已然不重要,真正值得考量的是如何拓展言说和行动的可能性。

  时空虚化导致传统族群失去了既往安身立命的家园——稳定的地缘、社会关系和文化网络逐渐消隐。一旦从有形的时空语境、稳定的社会关系中走出来,个体便成为虚化时空中的“观光客”、“流浪者”,传统族群认同就会弱化和瓦解。而新族群的构建并不容易,从时间之维看,“一切还来不及体验和反思,就已经消失了,难以言说的焦虑和难以承受的空虚随之而起”⑤;从空间之维看,人与人的相遇和相识变得越来越容易,却不过是交往于当下的陌生人。在重构族群、再造社会团结、维系共同体生活的诸多可能性中,形塑集体记忆乃是不可或缺的任务和途径。所谓观光客或陌生人,并非素不相识,而是缺少像传统时代那样牢靠的集体记忆,“他们不再是同一块布上扯下来的一小片,而是有自己不同的颜色和花色。”⑥就挑战而论,互联网对集体记忆的生产和消费至少带来了如下影响。

  一是集体记忆的价值祛魅。“实时”、“当下”、浅思考、浅交往消解了集体记忆的历史纵深感以及附着其上的情感和审美品质、伦理和信仰价值。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集体记忆走向平面化和庸常化,褪去了历史乌托邦的诗意。那些堪为族群价值认同和合法性来源的集体记忆,应是持久沉淀、庄重刻写和神圣操演的产物,应在康纳顿所说的身体实践和纪念仪式中得以传播和延续。互联网语境下漂泊的身体实践,无心停驻在任何时刻、事件和人物上。海量的信息生产、选择和接收,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重构,也降低了所有事物在人们记忆中的相对重要性。即使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历史事件,也可能在众声喧哗和一时欢腾后退出集体记忆的中心画面。此外,互联网造就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时代或曰“常人社会”,怀疑、狂欢、戏谑以及对宏大叙事的反抗,加剧了公共仪式的形式化、空洞化、虚无化,使集体记忆失去了重要的依凭和载体。

  二是集体记忆的断裂和冲突。每一个集体记忆都是特定群体的专属财富,是特定时空语境下的建构性实在,以之实现凝聚和划界。互联网跨越了地理空间、虚实空间的边界,在几乎所有重大事件上,他者、异域的观察和评价都会介入“我们”、集体记忆的构建。在很多情况下,外来者的质询和挑衅甚至会颠覆既有的集体记忆框架和版本。当集体记忆变得含混、异质,必然损减其凝摄力和号召力。这不只是一个社会内部不同族群的境遇,民族国家层面也在历此巨变。在互联网的推动下,“我们的世界,以及我们的生活,正在被全球化和认同的冲突性趋势所塑造”,一方面是国家主义开始让位,一方面则是不同族群为捍卫文化的独特性、多样性而修筑战壕。⑦这有助于形塑广泛的世界记忆,提升人类共同体的价值和命运感,但也可能以不同族群之间的文化冲突、族群内部的认同断裂为代价。

  三是社会记忆“窄化”为社会记录。互联网拥有无可比拟的信息存储和即时检索功能,大数据和社会化计算技术更是为信息挖掘和使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在“双刃剑”的另一面,如是信息生产机制也造成了只“记录”、不“记忆”的文化困境。记忆是内化的,记录是外在的。前者将对象之物转化为人之认知、心理和性格的一部分,因而具有内源性价值;后者将对象之物交付给存储和检索技术,便利、周全却失去了灵韵。譬如,唐诗宋词曾是中国人最为重要的文化记忆之一,互联网搜索引擎免除了人们在之前时代的诵读之苦,但同时也剥夺了诗词熏染之下的人格、灵韵之美。当集体记忆窄化为社会记录,文化再生产也就简化为知识的存续和累加。

  二、权力变革与大众书写

  当历史进入记忆,它便不再是自己。哈布瓦赫早就提出,集体记忆定格于过去,却由当下所限定,并且规约未来。人们如何建构和叙述过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实的理念、利益和期待。美国学者施瓦茨(Barry Schwartz)检验了集体记忆的“现实中心论”,他在研究几代美国人对林肯的记忆时发现,林肯所代表的美国价值观在代际间得到了相对完整的传承,但每一代人心中又各有不同的林肯。林肯以多样的形象和姿态活在岁月中,接受时光流转的投射和建构。我国学者的一些研究结论也与此相契:“历史记忆表达的常常是他们对现实生活的历史背景的解释,而不是历史事实本身,但在那样的场景中,常常可以更深刻地理解过去如何被现在创造出来。”⑧

  关键问题是,谁可以成为集体记忆的构建者和讲述者?谁拥有唤醒集体记忆以解释现实的权力?这就涉及集体记忆与权力的关系问题。福柯(Michel Foucault)认为,“记忆是斗争的重要因素之一……谁控制了人们的记忆,谁就控制了人们的行为脉络。因此,占有记忆,控制它,管理它,是生死攸关的。”⑨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则更明确地指出,“从过去到现在”的记忆建构就是一个权力运作过程,就是“过去”和权力一同“重获光明和重新开始生命运动的过程”。⑩

  实际上,“谁在建构集体记忆”是学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给出了相同的答案:族群中的精英。这一点仅从一些代表性学术成果的论题中即可得到印证,诸如《村庄精英的行动场域、组织、话语与记忆》、《集体记忆与精英行动》、《地方精英与族群认同——一个村庄族群记忆的研究》。“这些人中有知识分子、商人、地方官员、医生或者其他有财富、有权力、有影响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通过对地方历史的重新诠释,可以有选择地强化某些地方认同的符号,从而主观地建构起一套与现实认同相符合的‘历史’。”(11)民族国家层面也是如此,生成集体记忆的权力场域总是为精英所主导。

  在传统时代,得出上述结论——精英从现实出发重塑集体记忆——乃是理所当然的。以权力视角看,集体记忆本身即意味着结构性失忆,那些无法用来解释和合法化“现实”的历史元素,在充当历史“立法者”的精英那里往往“视而不见”,进而灰飞烟灭。以官方档案为代表的制度性记忆尤其如此,大众往往只获准见闻感知有利于巩固权力合法性、形塑主流意识形态的部分内容。康纳顿认为,极权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操纵“社会忘却”,国家机器被系统地用来剥夺公民的记忆。(12)当然,普罗大众有时也会发起反抗。在当局控制的典籍档案、文史资料和新闻媒体拒绝了一些历史事实后,传说、“野史”和谣言便在民间记忆的领地“春风吹又生”。

  如今,互联网初步实现了“人人皆可发言”的技术民主,集体记忆也进入了大众书写时代。“历史上从未有哪一个时代,如今天这样,能让普通个体拥有如此之大的话语权。”(13)互联网特别是社交媒体重新分配了社会话语权,并因此改造了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在大众获得充分话语权后,精英对真相和真理的垄断被打破,有关集体记忆书写和阐释的话语权亦被重新分配。互联网时代向精英施加的焦虑和惶惑,也许堪比印刷术在中世纪后期开启的知识平民化时代。彼时,印刷术终结了贵族和僧侣对知识、教育的垄断,大众开始占有越来越多的教育资源,知识迅速普及,宗教革命、思想革命和政治革命随之发生。

  在互联网平台上,由于大众的介入,既有的集体记忆不断被补充和解构——重现和“篡改”的成本越来越低;正在生成的集体记忆则陷入多元话语竞争,精英与大众之间、大众之中的不同社群和个体之间,皆可针对特定事件的叙述和解释展开竞争。从大众一端看,互联网促成的精英对集体记忆书写和阐释权力的让渡是令人欢喜的,大众的积极参与和充分表达意味着书写“完整历史”、“完整记忆”的更大可能性。从精英尤其是统治集团一端看,话语权的失落固然令人沮丧,而更可忧惧者乃是众声喧哗下集体记忆的危机和混乱,以及由此引发的认同和合法性危机。欢喜者和失落者将共同见证如下变化。

  一是公共舆论主导集体记忆。在互联网时代,官方档案和专业精英的记录与解释依然是构成集体记忆的基础素材,却不再是唯一的叙述框架和真相版本。它们必须适当地进入公共舆论场域,与大众书写的框架和版本展开角逐、协商、融汇。在这个场域,大众可以生产、加工自己的素材,可以根据重要性、显著性和贴近性等原则自主决定对历史和现实的“见”与“不见”。毫无疑问,舆论未必总是正确、准确,大众对叙事张力和表达快感的渴望甚至会压倒对真实性的追求。然而舆论“就在那里”,时刻准备着对历史事件做出强势表达,并使之沉淀、固化为集体记忆。在引导公共生活和社会交往方面,公共舆论所凝结的集体记忆通常比档案馆、图书室的文牍更加有力和直接。倘若精英话语在公共舆论中缺席,或者说缺少必要的社会化,集体记忆便任由人们在公共舆论中涂写了。洋务运动、维新变法、辛亥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以及改革开放以来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在互联网上均出现了“民间化”重写和再现,部分内容已然对年轻一代的记忆和认同产生了深刻影响。

  二是常人社会消费集体记忆。互联网使大众成为表达者和行动者,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生活政治得以向社会系统、公共空间延展。这意味着精英记忆不但要介入公共舆论,而且要创造适应常人社会的叙事内容和表达形态。在传统时代,精英记忆的文本大多用来呈现大事件、大人物以及阶级、民族、国家层面的制度性议程,即英国社会学者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宣称的有关解放政治的宏大叙事;而在互联网时代,除了解放政治,人们也呼唤指向个体之身体、性、自我、安全、心灵、审美、德性、信仰、认同等问题的生活政治。“生活政治的关怀,预示了未来一种影响深远的变迁,实质上这是在现代性社会秩序形式发展的‘另一边’发生的。”(14)与解放政治相适应的集体记忆大多关心压迫与反抗、奴役与解放、贫弱与富足、落后与进步等宏观议程;与生活政治相适应的集体记忆则看重微观层面的“我们如何生活”,观照个体的生活方式和在世状态。实际上,互联网时代的集体记忆就是要让常人也成为主角,为常人提供生活路线图和生命的镜像。

  三是集体记忆的部落化。通过人人发言和重构社会关系两种机制,互联网正在构建多元的、全新的族群。一起公共事件、一种生活方式、一个兴趣爱好、一个微群皆可建立和维系一个“部落”。作为整体的现代社会正在被互联网部落化,在市场营销、新闻传播等领域,“受众”业已被细化为“分众”、“小众”、“精众”。同时,一个人可以充当多个部落的成员,“后现代人类陷入的关系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复杂,更具流变性……个人身份不再被视为一种事实,而是一项从未完成的任务。”(15)这些部落可能存续数年,也可能仅仅维系数月、数日,它们往往只能形成幻灭的、支离破碎的集体记忆。一个人穿梭于多个部落,却未必获得坚实、持久的认同感、归属感,特别是价值上的皈依感。部落之间并不存在乌托邦式的通途,利益、文化上的疏离和对抗在所难免。在对抗中,集体记忆既是一个部落强化内部认同的工具,也是与其他部落进行斗争的武器。从表面上看,这与集体记忆的传统功能并无不同,但是鉴于互联网部落的巨大数量、复杂关系和脆弱结构,集体记忆之争将加剧现代社会系统的离散。在文化层面,互联网部落“离散了国家、民族、阶级、社团组织、家庭等所有现代社会既定的社会关系制约,进一步削弱了由民族国家苦心经营几个世纪的集体认同”(16)。

  需要补充的是,部落化的另外一个结果是对官方和专业精英书写的集体记忆的忽视和拒斥。每一个部落都有自己的边界,书写一个统摄所有部落的宏大集体记忆越来越难。官方和专业的精英话语不再是唯一的中心,哪里有故事、仪式和行动,哪里才是中心。

  三、多元协商与构建共同体

  集体记忆的解构,既是现代认同和合法性危机的反映,也是加剧危机的因素之一。“我们是谁”的危机在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文化转型中再次爆发,并具化为族群的离散和个体切身的孤独、焦虑。

  从微观上看,集体记忆存在如下构成要素:一是可以被讲述的故事文本,包括确定的价值主题,从“当初……”到“后来……”的因果逻辑和叙事结构,代表性人物和冲突性情节等;二是可以反复使用、重现的象征符号,承载族群的意义体系和“共同理解”,能够不证自明、自然而然地表征内部认同和外部区隔;三是可以操演的集体行动和纪念仪式,周期性地制造“集体欢腾”,以纪念和复活过去,并激励人们从当下奔赴未来。在互联网革命中,集体记忆的上述构成要素遭到了严重冲击:文本陷入版本混乱、歧义纷然的状态,每一个书写者、阐释者都宣称自己掌握了至关重要的事实和意见;符号泛滥,意义消逝,人们只能抓取一些关键词、流行词指代共同谈论的事件和情境;在互联网平台上,以竞赛(如奥运会)、征服(如抗震救灾、发射飞船)和加冕(如庆典、换届选举)为主题的传统公共仪式往往遭到极端世俗化解构,喧嚣的舆论场域经常不节制地驱逐崇高和“神性”。

  在宏观层面,集体记忆的解构其实是自启蒙运动以来共同体危机的一个缩影。启蒙运动把人从神权和君权中解放出来,成为认知和权利的主体,从而开创了一个远离神性、高度理性的现代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人类创造了空前的物质繁荣,也遭遇了一些“绕不过去”的危机。譬如工具理性和市场逻辑导致道德、审美和信仰衰微,“在进步中失去信仰”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病症。而一旦缺少价值理想的感召和凝聚,个体便沦为孤独游弋的原子。又如,工业化、城市化离散了由血缘、地缘及相关集体记忆维系的传统共同体——互联网将如是离散推向了一个“新高潮”,自然也瓦解了传统共同体生活。

  由于集体记忆承载着共同体最重要的一些文化和政治资源——大事件、仪式、符号、意义、德性、智性、“神性”等,因此唤醒旧的、形塑新的集体记忆便成为再造社会团结、重建共同体生活的基本方案之一。实际上,方案正潜隐于前述诸多挑战之中——困境本身即酝酿着创造和超越的可能性。以下从主体、途径和内容等三个范畴切入,探讨互联网时代构建集体记忆的可能性。

  一是促进多元协商。互联网拉开了多元协商时代的帷幕。站在这个时代的入口,官方和专业精英面临两个选择:退回到“定于一尊”的传统时代,至少要加强对于多元意见的控制;积极拥抱多元协商时代。就集体记忆而言,第一种选择包括正向和负向两种控制手段。正向控制即通过提供、展示包括档案在内的“主流记忆”塑造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记忆中心”,反向控制即通过遮蔽历史、割断记忆或消除负面意见来强化既存的社会秩序。(17)事实上,近年的互联网技术和公共舆论发展实践已然表明,退回到封闭时代是不可能的,控制亦收效甚微或适得其反。对话、协商乃是互联网时代的主题、气质和价值安排。第二种选择正与这一主题相契,众声喧哗并不值得忧惧,关键在于能否将之转化为理性、建设性的多元协商。换言之,官方和专业精英应珍惜多元的开放、进步和民主价值。

  多元协商坚持三个基本理念:首先,承认现代社会存在多元主体、多元价值和多元意见,主张多元主体之间放弃“压服”,而以“说服”的方式解决问题。其次,多元价值乃是平等的,彼此不可简单通约,而且也不必通约,“面对自由、正义、幸福和爱等价值,以及不同价值发生冲突时,人们应该平等地对待每一种合理的价值……不存在一种在所有情境中都具有优先地位的价值。”(18)最后,多元意见的相遇和融汇可以增益公共之善,而这又包括两种情况:多元主体、多元价值达成了共识,真相和真理在意见交换之中得以呈现和共享;多元意见虽未达成充分共识,但是协商——而非“压服”——本身就是值得珍惜的美好价值。协商既是坚持多元价值、促进各方协同解决问题的手段,它本身也承载着开放、平等、参与的德性与智慧。

  这些理念同样适用于互联网时代集体记忆的书写和阐释。精英和大众之间的权力关系变革理应是一个对话、协商过程,集体记忆借由协商实现从“官方记录”为主型向多元丰富的社会资源体系发展。(19)未经均衡对话,官方和专业精英构建的集体记忆很可能被排拒在公共舆论之外,甚至被认为是可疑、可笑的;未经充分协商,大众书写的记忆文本必然是驳杂、碎片化的,亦无以成为再造社会团结、族群认同的有效依凭。在多元协商时代的“初级阶段”,喧嚷和冲撞是不可避免的,混沌需要时间生成秩序。这也许是一个新时代开掘认同与合法性之源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二是构建公共领域。多元协商意味着将互联网、传统媒体及其他表达平台构建为公共领域。按照阿伦特(Hannah Arendt)、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等人的观点,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系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一个场域,公民可以在其中交流信息和意见,形成一种类似公共舆论的网络或机制,以维护整体利益和公共福祉。借由公共领域,私人的焦虑可以上升为公共议题,公共议题亦可融入私人的生活世界。而在多元主体之间,各方皆拥有平等的表达权利,依循交往(沟通)理性。哈贝马斯认为,“沟通理性是一种互为主体的理性,它同实践理性都肯认主体的能力,但它要求行动的合理性,以及主体之间沟通批判的有效性。”(20)他提出,为了确保沟通的有效性,对话者之间应该坚持一些基本的理性原则,譬如表达形式上的可理解性、内容上的真实性、道德上的正当性和情感上的真诚性。

  在英国社会学者鲍曼(Zygmunt Bauman)看来,构建公共领域正是在现代社会再造共同体的基本途径。鲍曼认为,共同体的核心价值在于为个体提供亲密关系、安全庇护、确定性秩序和信任资产,而这也会限制个体自我建构、自我决定的自由。传统共同体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个体过度依附于共同体并丧失了自由;及至现代社会充满不确定性、不安全感,人们又泛起了重返共同体的乡愁。因此,重建共同体的最大困境就是如何平衡自由与安全的关系。“确定性总是要求牺牲自由,而自由又只有以确定性为代价才能扩大。”(21)在追寻与悖谬的张力下,现代社会形成了鲍曼所称的两种病态的共同体:一是类似于“隔离区”的共同体,偏执地将共同体成员与外界区隔开来,通过排除异质性来换取简单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二是“美学的共同体”,即围绕特定偶像或焦点事件形成的临时共同体,为人们提供可“当下”体验的安全和确定性。

  “真正共同体”的形成,则有赖于构建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中,个体与共同体、自由与安全处于持续的对话状态。依循交往理性的对话,乃是一个互动、互生的过程,一方面避免以共同体的名义泯灭个体的尊严和自由,一方面也为身心漂泊的个体指明确定性的归途。如是,自由与安全两种价值大抵可以动态平衡地共处、共持于共同体之中。按照这些主张,集体记忆的构建存在两个指向:关于生活世界和生活政治的微观记忆,表征个体的生存智慧和自由意志;关于共同体在解放、秩序、认同、合法性等问题上的宏观记忆,表征共同体的历史进路、价值传承和对确定性的追求。

  三是重新彰显价值理性。现代认同与合法性危机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工具理性过度膨胀,而价值理性衰微凋敝。工具理性强调科技进步、效率优先、财富增长、社会繁荣和功利至上,价值理性则重视审美、道德、信仰等精神价值和终极追求。在社会发展中,工具理性不足以成为认同与合法性的持久、全部理由,“当人们从财富增长带来的最初惊喜中平静下来,并逐渐感受到社会不公、道德沦丧、灵韵黯淡和信仰缺失之苦,繁荣就不再是现代性的唯一合法性理由。”(22)欲重建认同和合法性,务必重新彰显价值理性。所欲重彰者,至少包括伦理、审美和精神信仰三个关键范畴。作为族群意义体系的重要载体,集体记忆的书写和阐释要直面前述“祛魅”、窄化等问题,在伦理、审美和信仰上重新找到价值入口。

  重新彰显价值理性以形塑集体记忆,应是一项积极、主动的社会和文化工程。1999年9月21日,台湾发生7.3级强震,造成2321人死亡,这是台湾近百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地震灾难。10月8日,台湾成立了“九二一震灾集体记忆工作推动小组”,旨在通过重建记忆来重建心灵,培育民众“面对历史的价值观”。工作小组提出,“人民应该勇于接受每次地牛翻腾所留下的惨痛教训,并将每次的宝贵经验世代传承下去,以见证人民辛苦生活于这片土地的最高价值。”(23)

  互联网创造了崭新的时空语境和权力关系,“振动了各种制度,转变了各种文化,创造了财富又引发了贫困,激发了贪婪、创新和希望,同时又强化了苦难,输入了绝望。不管你是否有勇气面对,它的确是一个新世界。”(24)在这个新世界里,重新彰显价值理性的希望与滑向后现代价值虚无主义的风险交织在一起。互联网赋予多元主体以前所未有的表达和行动机会,同时也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和义务交付给每一个个体。多元主体的积极行动将点燃希望,逐渐化解风险,构筑新世界的价值理性和意义体系。这本身就是一个创造历史和集体记忆的过程:为“祛魅”者“加魅”,为崇高留有一席之地。

  注释:

  ①Smith,Anthony,National Identity,London:University of Nevada Press.1991,p.11.

  ②[法]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8——69页。

  ③[美]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导论第3——4页。

  ④[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530页。

  ⑤但海剑:《简论现代性背景下的网络传播的时空困境》,《理论月刊》2012年第1期。

  ⑥崔卫平:《我们时代的叙事》,花城出版社,2008年,第2页。

  ⑦[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页。

  ⑧陈春声:《走向历史现场》,《读书》2006年第9期。

  ⑨[法]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97页。

  ⑩[法]雅克·德里达:《多义的记忆:为保罗·德曼而作》,蒋梓骅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第75页。

  (11)于鹏杰:《地方精英与族群认同——一个村庄族群记忆的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

  (12)[美]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0页。

  (13)《聚焦网络舆论生态系列访谈》“编者按”,《人民日报》2011年10月25日。

  (14)[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赵旭东、方文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252页。

  (15)[荷]约斯·德·穆尔:《赛博空间的奥德赛:走向虚拟本体论与人类学》,麦永雄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59页。

  (16)郭台辉:《共同体:一种想象出来的安全感——鲍曼对共同体主义的批评》,《现代哲学》2007年第5期。

  (17)丁华东:《论档案与社会记忆控制》,《档案学通讯》2011年第3期。

  (18)陈家刚:《多元主义、gongm**与理性:协商民主要素分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19)冯惠玲:《档案记忆观、资源观与“中国记忆”数字资源建设》,《档案学通讯》2012年第3期。

  (20)黄瑞琪主编:《沟通、批判和实践:哈伯马斯八十论集》,台湾允晨文化实业股份,2010年,第370页。

  (21)[英]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8页。

  (22)胡百精:《风险社会、对话主义与重建现代性——“非典”以来中国公共关系发展的语境与路径》,《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4期。

  (23)曹宗铭:《文史工作者凝聚地震集体记忆》,《联合报》1999年10月10日。

  (24)[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曹荣湘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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