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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宗族组织在我国大部分村庄已消失

传统宗族组织在我国大部分村庄已消失

传统宗族组织在我国大部分村庄已消失



雷 宇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今天在汉发布“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报告”显示,我国八成以上的村庄没有宗族组织,传统宗族组织在我国大部分村庄已消失。

  2015年1月至3月,该研究院依托全国“百村观察”项目平台,对全国25个省303个村庄8054位农民进行了实证调查。

  研究表明,传统宗族组织量少但效果显著。在有宗族组织的村庄,62.79%的会定期举行活动,而且60.97%的宗族组织的作用拓展到村庄公共管理领域,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商议、管理或监督中。

  但是在300个有效样本村庄中,87.33%的村庄没有宗族组织,传统宗族组织在我国大部分村庄已消失,使此类组织所起作用也大打折扣。

(来源: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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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个村庄中大部分没有宗族组织而已,怎么就进而说全国大部分村庄的宗族组织消失呢?而且还加上传统二字?!比起下列报道,显得价值不大。

[ 本帖最后由 一窍不通 于 2015-5-26 13: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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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报告》在汉发布

2015-05-19 08:39 来源:光明网http://difang.gmw.cn/hb/2015-05/19/content_15707752.htm





  光明网武汉5月18日电(记者夏静 通讯员何骏)18日,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撰写的《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报告》在武汉发布。《报告》全面分析当前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力图为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提供有益借鉴。
       “农村社会存在一些诸如村庄内部生活等市场力量解决不了,国家力量管不到的领域。”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表示,农村社会组织的的发育存在着内生动力,它弥补了国家功能不足的困境,凝聚了农村公共力量,为农村自我运行提供了载体与平台。
  课题组负责人刘思博士介绍,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数量少、规模小、差异大的状态,组织的运行仍存在“空转”、自主缺失、规范不足等问题,导致社会组织应有功效难以显现。整体来看,农村社会组织具有活跃主体不足、内生动力不足、组织参与不足与服务效益不足的四大特点。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针对当前农村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课题组建议,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应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为农村社会组织增量;健全体制机制,规范运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激发内生活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效能。
  据了解,此次发布会探讨的《农村社会发展组织需“增量提效”》主题报告是中国农村研究院咨政报告系列成果之一。长期以来,中农院在对农村热点专题跟踪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丰富的第一手数据,为政府部门提供连续、准确、前瞻的咨政服务。

[责任编辑:李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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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报告”主题发布会成功举行 (2015-05-19 10:59:03)[url=]转载[/url]        本网讯(刘  琦/文)2015年5月18日上午,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报告”主题发布会在华中师范大学逸夫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行。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出席并主持;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文汇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莅临现场。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农民组织化成为繁荣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民主的一条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社会组织填补政府治理空白地带,有效延伸公共服务广度与深度的独特性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其对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实现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影响越发显现。基于此,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作为国内农村研究领域的先行者,依托“百村观察”项目平台,于2015年1月至3月对全国25个省303个村庄8054位农民进行实证调查后完成了《中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报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多元
         研究显示,在调查的303个村庄样本中,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呈现以下四大现状:一是多,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类型丰富。分别有45.82%、29.43%和20.40%的样本村庄成立发展文娱组织、经济组织、民间社会组织。二是少,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进度有限。数据显示,299个样本村庄中,37.46%没有成立现代社会组织,覆盖不足;同时村均2.09个,人均9.30个/万人,占有量少。三是小,农村社会组织发展规模不足。样本村庄共有626个现代社会组织,其会员(或长期活跃)总人数为11180人,组均17.86人。农村社会组织整体规模偏小。四是大,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差异明显。一方面,各类组织之间发展不均,文娱组织的村庄覆盖率比民间社会组织高出25.42%。另一方面,村庄之间社会组织发展也不均衡,尤其体现在不同收入水平村庄之间,且整体上收入水平与现代社会组织的发展呈正相关关系。
二、农村社会组织运转问题复杂
        研究表明,目前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呈现问题复杂多样,具体来看,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出现“空壳化”现象。活跃人员(会员)是社会组织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但调查显示,分别有6.59%、9.80%和5.56%的农村其经济组织、文娱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没有活跃人员(或会员),呈现“空转”状态;二是社会组织运行存在“官方色彩”。 社会组织也称为“民间组织”,与“官方组织”相对应,是社会自主自愿的组织形式。数据却显示,因“政府要求”和“村两委决定”而成立监督组织的村庄达91.63%;因此成立协商议事组织的村庄为45.62%。三是社会组织活动开展缺乏活力。活动开展与参与是社会组织基本的日常生活。调查显示,37.21%样本村庄宗族组织未定期举行活动;5.29%村庄监督组织未开展监督会议;未组织文娱活动的村庄占40.61%。四是社会组织的功能效度不高。发挥组织功能是社会组织的“魂”。农村社会组织中,95.67%的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过服务,但有37.04%农民认为作用不大。同时,34.51%农民认为行政村监督组织帮助不大;35.08%农民表示用水协会作用不大。不少社会组织运行效果并未达到居民的期待,甚至对村庄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农村社会组织发展需增量提效
       (一)优化发展环境,培育社会组织生长土壤。具体包括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多类型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探索渠道多元化,稳定保障农村社会组织资金来源;聚力多措并举,拓展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空间。
(二)健全体制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具体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农村社会组织有序化发展。
(三)激发内生活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效能。具体包括吸纳乡村精英,加强农村社会组织人力建设;革新传统思路,强化农村社会组织培育理念;创新形式方式,提升农村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报告主持人就报告内容做详细汇报后,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媒体记者就“农村社会组织的概念与边界“、“农村社会组织对村民间人际关系的影响”、“湖北省农村社会组织与全国的情况比较”等问题与课题组进行了交流探讨。
        据悉,此次发布会探讨的《农村社会发展组织需“增量提效”》主题报告是中国农村研究院咨政报告系列成果之一。长期以来,中农院在对农村热点专题跟踪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丰富的第一手数据,为政府部门提供连续、准确、前瞻的咨政服务。2009年至今,研究院承接中组部、民政部、扶贫办等中央部委委托的调研课题十多项,呈递咨政报告三百多份,部分报告得到党和的亲笔批示。2014年,中国农村研究院共提交咨政报告91份,获得国家部委领导批示42份,充分发挥了作为农村智库的咨政服务和建言献策作用。(责任编辑 余孝东)
作者:刘 琦  信息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发布时间:2015/05/19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e1384ef0102vq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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