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春
对于一些术语关键词的重新阅读认识与康老师课程中我们这两周在进行的工作比较呼应,这个主要让我认识到学术上严谨的态度问题。
对于第一讲中的内容,主要有些小问题:
1.“小群体的艺术性交流”的定义是否能精准的界定民俗的内涵和外延?“交际”和“艺术性”是否就是民俗的本质?“小群体”是何种程度上的“小”呢?
2.“小群体场合的参与者必须属于同一相关的群体,一个包含相同年龄,或相同职业、地区、宗教、或伦理联系的群体。”“民俗只有发生在自身群体时才忠实于其本质。”是否说明本真性追求是很重要的?如何看待外界(包括学者)介入后带给这种本质的变化?比如,龙牌会升级(我为什么会不自觉的用升级呢?谁说庙会文化的等级就比龙文化的等级低呢?思想被规训了~)为龙文化,以“龙文化博物馆”的名义建立的“龙祖殿”改变了传统的仪式,游龙成了新的仪式,这不就是地方学者等参与的民俗的变化吗?但龙牌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化与当地人的信仰是并行不悖的,我们的非遗现象应加以反思,但这种民间智慧貌似也是无可厚非无以指摘的,这种变化也成为了文化的一部分,能不能成为文化的本质的一部分?
第二讲中,
先看的中文的资料,觉得刘老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反思很令人感动,从平时的课堂特别是范庄之行的田野中,我们看到刘老师是一直在提倡并身体力行那种真心为民的立场的,觉得自己受益很多,要向刘老师学习,积极的在田野中学习,真正的为乡土中的老百姓着想。
对其中提到的《以民俗为研究对象就是民俗学吗?》一文中所反思的把民俗当作一种研究方法的问题,可能的确是导致近年来学科诸多问题的一个原因,但通过民俗研究当前问题,具体应该如何研究?如何操作呢?而且,当民俗成为一种方法的时候,传统的对于民俗的定义、搜集、分类等的讨论研究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了?将民俗当作方法,仅仅是一种新的研究民俗的视角,那是不是就会成为诸如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等其他学科的一种研究分析工具,作为方法论工具的民俗学还有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吗?
彭老师对身体民俗的研究比较清晰,但是“身体民俗学”最初给我的感受还是多集中有关身体本身的一些民俗的研究,就如文中所说的易将其当作对象化的媒介而非一种具有反思性的理论研究视角,作为视角的身体研究到底是如何的?所以,本学期,我要好好跟着这个脉络读书,认识身体研究。
凯瑟琳·扬的文章结合很多有关身体的文化事象,除了其提及的许多理论背景还不是很了解理解起来不能深入,总体来说还能读下去。一篇她梳理了美国从医学意义上的身体,到文化塑造了身体及对身体文化事相的分析等,另一篇她主要侧重于探讨身体与文化的关系,关注身体与自我即灵肉之间的关系、身体被话语建构、身体被物化、身体的感知体悟等等,其中对于自我与他者的认识和刘老师提出的田野中的“感受”、身体性等基本一致,想起布迪厄谈到农民进入城市后依旧属于田野的身体的不适应等等,以及刘老师《非物质性还是身体性》中所谈论的关注当地人的身体性等,觉得对身体性的关注也带来了一种学术伦理与学术关怀的思考与转向。
[ 本帖最后由 归有光 于 2014-3-13 14: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