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非遗的过程中,要区分传承母体共享的“非遗”与脱离传承母体的“非遗”,应该在充分认识到非遗“活态性”特点到基础上理解非遗的“本真性”原则。
对非遗的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都是从政府、学者、商人或传媒的角度出发,即从“局外人”而不是传承人(“局内人”)的视角提出相应的保护传承措施。
四个个案:顺德地区的广绣——从传统家庭式作坊生产到现代规模化集中生产的转型;山西长子县西南呈村响铜乐器制作技艺——引入现代技术,以损害传统非遗的手工技艺特性作为现代文明的代价;顺德永春拳——现代社会的信息传播、人员流动、资源交换,日益消解非遗传承的地域性、群体性特征;广东吴川泥塑——现代社会的高度市场化特征,使非遗传承人受到消费者、市场等因素影响。
讨论:局外人和局内人如何对话?固守传统还是传承创新的本真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