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西南民族大学!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凡第一志愿报考西南民族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符合《西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请在我校网站:
www.swun.edu.cn或www.swun.cn查询)
2. 2015年我校78个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点和22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硕士研究生。
3. 各地报考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硕士(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艺术设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报名和考试,在其他报考点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 我校从2014年开始执行国家关于研究生收费的文件,实行奖助金制,具体事宜参见《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金实施方案(修订)》。
5. 我校2015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10月31日网报结束前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西南民族大学研招办,由于考生延误交表影响考生报考,由考生自行负责。
6. 网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推荐免试生的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的50% 。
7. 所有报考西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请在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yz.chsi.cn(教育网) 或http:// yz.chsi.com.cn(公网))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时请务必准确)。 由于四川省统一实行网上支付,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支付报考费,我校报考点概不接受现场交费。
8.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将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交费,逾期不再补报。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退;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9.报名期间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及时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报考点核验,非我校考点参加考试的我校一志愿考生须将认证报告复印件在2014年11月28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10.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核对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图像信息及指纹信息。
(3)确认程序:考生亲自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考试均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并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指纹信息,最后由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报名和考试必须在同一报考点。
11.请考生认真详细填写“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保以上信息在录取工作完成前准确有效。因考生不认真准确填写以上信息而导致拟录取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信件无法送达,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2.2015年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请考生在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 参加初试时,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3. 我校考点自2013年起启用标准化考场,2015年全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音频监控并录音录像)内进行,考场内设有时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铃声信号为准),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不得携带除规定可用的特殊用具以外的任何文具参加考试),并对考生严格执行考场入场安检措施(包括第二代身份证验证、指纹验证、金属探测、移动设备信号探测等)和考试违规处理工作;对在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统考试卷全部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考点要求进行答卷和试卷的交接等。
15.请广大考生经常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了解最新报考信息。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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