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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公木与民间文学——《公木传》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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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木与民间文学——《公木传》第六章

公木与民间文学


——《公木传》第六章





   第六章 陕北民歌选

   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后,广大文艺工作者由“小鲁艺”,深入边区各个角落,向工农兵学习,向民间艺术学习,对陕北民歌深入进行收集整理、加 工提高和仿制创作,使陕北民歌进入了一个全盛时期,并很快推向了全国,发挥了巨大的宣传鼓动作用。 文艺工作者进行了大规模的民歌“采风”活动,仅“鲁艺”一家就收集记录回陕北民歌数千首。公木负责的看占文艺资料室就是鲁艺专门成立的研究机构。



  文艺工作者通过“旧瓶装新酒”,用陕北民歌曲调填词,创作了很多深受群众欢迎的新民歌。如张寒辉用陇东民歌《推炒面》的曲调,填词创作了著名的《边区 十唱》。还有安波的《欢送抗日军》、《拥军花鼓》;高敏夫的《打得日本强盗回东京》、《送郎上前线》、《献给八路军出征将士》等。这时期的民间说书艺人韩 起祥也积极创作新书节目,并整理出版了《刘巧团圆》。


  公木和文学系主任何其芳在一间窑洞里工作,一起进行《陕北民歌选》的编选、注释,并作为鲁艺“民间文学”的课程教材。这样一边教学一边整理,经过了六 七个月的忙碌,终于把这本陕北民歌的选集大体编定了。当时处于战争环境,何其芳两度被调往重庆工作,公木也在1945年9月初参加东北文工团去东北工作, 所以他们都没有看到《陕北民歌选》的出版。何其芳把《陕北民歌选》的编定稿交程钧昌同志,嘱托他在有机会出版时由他写一篇编选例言。直到1947年10 月,何其芳调到前晋察冀边区,才知道《陕北民歌选》已由程钧昌交前晋察冀新华书店出版,而程钧昌本人却已逝世。原来何其芳第二次离开延安后,程钧昌遵嘱于 1945年10月写了一篇《陕北民歌选·凡例》。他不仅交代了书中材料的来源,也写了先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特别是提到了几位并非鲁艺的文艺工作者: “(《陕北民歌选》)材料来源主要是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所的同志们几年来所采录的歌词,鲁艺文学系和其他文艺团体的同志们也供给了我们一部分。其中也有很少 一部分是我们直接由农民口中采录的。这些材料部分地曾先后经过张松如、葛洛、厂民(即严辰——引者)、舒群等同志的初步整理。全部歌词的最后写定、选择、 编辑以及注释的工作则由何其芳负责,张松如、程钧昌、毛星、雷汀、韩书田参加。附录中的曲调是请鲁艺戏剧音乐系的李焕之、张鲁、马可、刘炽等同志写的。” 在1949年7月新华书店版的凡例中,参加初步整理工作的还增加了李雷、葛洛、鲁藜、天蓝的名字。张松如的名字改为“公木”。《陕北民歌选》被民间文学专 家称为“是20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代中期延安鲁迅文艺学院师生和延安文艺界深入民间直接从老百姓口中采风的集大成之作。”


  鲁艺的老师和学员多次深入到陕北和其他毗邻地区去,一面参加社会斗争体验生活,一面采集流传于人民群众中的民间口头作品,而从农村采集来的民间文学作 品,便汇集到后来成立的由公木任主任的文艺运动资料室加以保存和整理。这个资料室的具体工作之一就是把鲁艺的同志们在陕北收集到的民间文学材料加以整理, 编为选集。由于民歌材料最多,他们就先从民歌着手。像这样以如此规模和如此成就,有组织地直接从老百姓口中的采风,在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学术史上,是第一 次。全部采风所得,据说有千余首传统歌谣和少量革命歌谣。《陕北民歌选》这部民歌选集大体以反映陕甘宁边区一带过去和当时(1945年前)的人民生活为 主;有些民歌虽说是从别的地方传来,然已在边区群众中广泛流行,因此也选入其中。这本民歌选实际上应该是“陕甘宁边区民歌选”,但“陕北”一词既然常常被 拿来概括整个边区,他们也就沿用了此名。全书共分5辑:前3辑为传统民歌,后2辑为新民歌,即当时新编唱的民歌。第一辑“揽工调”,共12首,反映了劳动 人民被剥削的痛苦和他们的劳动生活。第二辑“兰花花”,共18首,内容大多是反映封建社会里的妇女的痛苦生活和歌唱男女爱情的。第三辑“信天游”,共 293首,内分三类:其一为农民情歌233首;其二为不满旧式婚姻者35首;其三为杂类。第四辑“刘志丹”,包括革命民歌24首,新内容的信天游46首, 大多数是土地革命时期的新民歌。第五辑“骑白马”,共13首,主要是反映抗战和边区建设的,其中也有对于国民党的揭露和诅咒。


  全国解放后,成立了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编辑出版“民间文学丛书”时,何其芳应约把他手中保留下来的一份《陕北民歌选》手稿校阅了一遍,作了一些字句 上的校勘和注释上的增改,各辑先后也略加变动,并为这个重印本写了一篇代序。他说:“虽说也临时看了一些过去没有看过的民歌材料,代序中的主要论点却都是 在延安时研究的结果,就是说仍然是相当简陋的。至于字句上的校勘和注释上的增改,除了根据张松如同志的意见和我保存的一份草稿而外,又曾请在陕西生长的柳 青同志、李微含同志就原书校看过一遍,并最后向马列学院的陕北同志高朗山、李之钦、王朗超、王琼作过口头调查。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的贾芝同志为这本书的校 正重印也花了一些时间,有些疑难的地方,曾代为调查。附录的曲调则是请马可同志代校的。”收入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主编的“民间文学丛书”时,征得了原鲁艺 的负责人周扬的同意,将编者改为何其芳和张松如(公木)二人署名。何其芳的《重印琐记》里写道:“回忆我们过去对于陕北民歌的词句的写定,每篇的去取,编 辑的体例以及注释的工作,也是经过反复的考虑或再三的调查的。但这次校阅,仍发现有许多不妥之处。我们几个参加编选的人都非生长在陕北,这增加了工作中的 困难。我解决这种困难的办法主要是依靠多次地向陕北同志做调查。我认为整理民间文学作品和利用民间文学的题材来写作是两回事情,不能混同的。整理民间文学 作品应该努力保存它的本来面目,绝不可根据我们的主观臆测来妄加修改。虽然口头文学并不是很固定的,各地流传常有些改变,但那种口头修改总是仍然保持民间 文学的面貌和特点,而我们根据主观臆测或甚至狭隘观点来任意改动,却一定会有损于它们的本来面目,对于后来的研究者是很不利的。”


  鲁艺师生们在民歌的采录整理工作中遵守着三条原则:首先是“忠实地记录”。“若是民歌,最好把谱子也记下来。本地人搜集本地民间文学那是最理想的。若 是外省人,不能记的字句可以用拉丁化记,但应加解释,鲁艺音乐系搜集的民歌,因用拉丁化记的部分未加说明,后来写定时很费事。”其次,“民间文学既是在口 头流传,就难免常因流传地区不同与唱的人说的人不同而有部分改变或脱落。我们在采录时,同一民歌或民间故事就应该多搜集几种,以资比较参照。”第三,“在 写定民歌时,字句不应随便改动增删。”碰到不懂时,要多作调查,要多比较几种记录稿。民间故事虽然难于一字一句保存原来面目,但也应基本上采取一种忠实于 原故事的态度。“若系自己改写,那就不能算是道地的民间文学,而是我们根据民间文学题材写成的自己的作品了。”这些原则,既是陕北采风时的原则,也是从民 间文学的实地调查采录中得出的经验,因而是科学的,有田野作业支持的。民间文学研究家刘锡诚说:“无论是从搜集和写定的角度看,还是从学术史的角度看, 《陕北民歌选》都是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学术史上的一个成功的个案,至少在20世纪前50年中,还没有一例可与之媲美。”



1985-07-6第一次民间文学报刊工作会议(长春南湖宾馆)


《陕北民歌选》(新文艺出版社195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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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复宁锐兄

民间文学界的理论和评论工作实在是太薄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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