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财富观的利与弊思考
马克思独特的财富观是马克思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前提。马克思对于“什么是财富”这一问题有非常科学的分析。马克思的财富概念内涵丰富,这与他关于人的存在的界定直接相关。
首先,表现为财富的物质性,。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须依赖一定的“自然产品”或“劳动产品”生活。而财富'就是这些可被利用的“具体效用物”,它既包括人类直接获取的“现成的天然产物”即“自然财富”或“自然富源",也包括人类通过劳动获取的“增加天然产物的劳动生产物”即“社会财富”。
其次,表现为财富的社会性。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物”,还是一种“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财富虽表现为效用,但“它是隐蔽在物的外壳之下的关系”,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采取了一种物的形式”。财富作为一种使用价值的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物化形式。所以,马克思强调要从“社会形式”属性上对财富的内涵进行把握,政治经济学就是对“财富的特殊社会形式”或“财富生产的特殊的社会形式”的研究。
第三表现为财富的主体性.。“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人能够创造“物质财富世界”,并以此“确证”人的本质力量,“实现”人的自我发展。“我们的产品都是反映我们本质的镜子”。马克思认为,“财富的本质就在于财富的主体存在”。“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以此阐明了财富对于人的存在及其本质的“对象性确证”与“主体性发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