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民俗学的“问题意识”与“学术谱系”
再说民俗学的“问题意识”与“学术谱系”
一、写在开头的话
1、网络论坛似乎不适合长篇大论,所以,本人说话会尽量简短。然而由此可能会产生误解,也许在所难免。
2、因年轻气盛,修养不够,之前的议论中可能有负气的味道,在此向吕、户二老及坛中诸同人郑重道歉,“对不起”。希望获得大家的谅解。今后尽量做到“纯粹理性化,亦即理论化”。
3、此次问难者,主将乃是吕老,偏将是户老,所以本帖的回应也分主次予以回答。鉴于二老一向“同仇敌忾”,故似乎不必强分彼此亦可。
二、重温吕老的“组合拳”
1)对我在帖子中发表的言论进行“分析”,指出我的民俗学“问题意识”“自相矛盾”。
2)在对我的观点进行“分解”的基础上,正面表述他们的“问题意识”与“理论方法”,而且说明,他们所还原到康德的这种“问题意识”与“理论方法”是最彻底的、最正确的理论还原。
3)在全面分析了我的“问题的性质”,并对我的问题的性质“进行转换”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说明我们的观点之间虽然存在分歧,但都是“真的”;但是,在终极的意义上,他们的观点才是“最真的”、“最彻底的”。
4)坦白个人的“问题意识”与“理论方法”的源流脉络,这是一个自我“袪魅”的叙述,也为我们进一步了解吕老的学术思想与理论追求提供了重要线索。
5)相当坦率地反思了个人的学术盲区,自曝“阿克琉斯之踵”,这充分说明吕老作为一名学者的高尚性与纯粹性。
三、欣赏吕老的“组合拳”
1、将改变我在网络论坛上发表学术观点时的“散漫”态度,因为“散漫”的态度往往“说者无意,看者有心”,会产生许多误会。
2、吕、户二老严密而扎实的分析能力与表述能力,把一套“组合拳”打得可谓风雨不透,拳拳到肉。功夫深厚,态度认真,是学术界的模范。
3、吕、户二老深沉的人文关怀与严肃的学科责任不能不让我等“后学”严肃、认真地应对。
四、请欣赏我的“泥鳅功”
“the master's tool will never dismantle the master's house!”
第一、依据西方哲学史的“学术谱系”给吕户二老“定位”
吕老在离开胡塞尔转向康德的时候,说因为他的“‘生活世界’是一个‘主观相对性’的意识现象的文化世界,而不是一个绝对的出发点”。并认为“德国古典哲学能够为中国的实践民俗学提供一个坚实的观念基地”。而且,在这一认识与相应的行动上,他与户老不谋而合。
我的问题是:虽然我不懂西方哲学史,更不明白康德与胡塞尔,而且对于后现代思想也是一知半解(正如吕老所指出的,我也绝对承认),但是,我至少知道尼采说“上帝死了”,福柯说“人死了”,巴特说“作者死了”,福山说“历史终结了”。知道上面这些“哲学界的死鬼”至少要比康德、赫尔德年轻的多得多,离我们要相对晚近一些。同样,基于我贫乏的哲学(逻辑学)知识,我不能不提出一个“非哲学”的问题:康德会如何说服尼采的徒子徒孙们不要放弃“作为信念和知识形态的‘人’的观念”?您推重的所谓“人的本性”“理性与自由”等所谓康德的思想在他身前死后的哲学史(尤其是二十世纪以来的哲学史)上不是一直被大大地质疑了吗?既然您也认为,“今天,信奉休谟怀疑论的后现代诸公肯定要比信奉康德先验论的现代‘遗老’不知多多少”,既然尼采之后的西哲们与康德以及新康德主义者们“深康交流”也不少见,那么,请问吕、户二老,简单地否定“后现代思潮”(这是我从二老的文字背后看出来的)是否显得不那么“理性化”呀?
这就是我说的“学科谱系”。我也是凭借着“学科谱系”给二位的思想定位的。既然哲学是一门讲“谱系”的学科,那么,即使我只是一个不懂哲学的门外汉,我也可以简单地质疑:您把一个生活在18世纪的哲学家的思想拿来当权威,而对之后的哲学家则一概不论(只拿一个胡塞尔出来做陪,我个人十分好奇,您似乎在简单地拿“胡塞尔”代表20世纪以来的哲学思想,又是什么使您坚信胡塞尔可以代表20世纪以来的哲学思考呢?),问题是,您这种“暗地里”主观地褒贬“西哲”的做法的根据是什么?您为我们大家提供的这个判断如何就是一个中国民俗学必然的“归宿”与终极“还原点”?总之,吕、户二老的这个“工作前提”是站在“哲学之门墙外”也可以质疑的。
第二、尼采、福柯,还是康德?
具体到哲学思想的层面,众所周知,“人”作为学术的知识客体、探究的对象与内容,只是18世纪末以来的事。18世纪以前,“人”并不存在。正是因为康德的哲学贡献,19世纪的现代思想中,“人”成为了认知主体和理解主体。“人”出现了,他接管了符号表征的任务,他成为世界的认知者、理解者、揭露者,他既是知识的客体,又是认知的主体。总之,“人的科学”是19世纪现代知识型的产物,其中,康德的思想“与有力焉”!康德的基本问题是“人是什么?”这个问题贯穿着19世纪的思想,它导致了“经验”与“超验”的困惑,导致了“人类学”(康德意义上的)的漫长的沉睡和现代哲学的构型。
但是,我想提醒吕、户二老注意尼采,注意尼采如何毁掉了康德以来的基本的哲学配置,正如福柯所说的那样:
“对于所有那些希望谈论人,谈论他的统治和他的自由的人,对于所有那些仍旧自问人的本质的人,那些将人作为寻求真理的起点的人,将知识的反溯至人自身的真理的人,那些没有人类学便拒绝形式化,没有解神秘化就拒绝神话的人,认为只有人在思考他才思考的人,对于所有盘旋缠绕的反思形式,我们的回答只能报以哲学的嘲笑——在某种程度上,即一种沉默的嘲笑。(foucoult:the order of things,p243)”。
我不是哲学家,也没有能力为康德辩护,但是,既然尼采许诺的“超人”哲学摧毁了康德的追问“人”的本质的“人类学”,那么,吕、户二老显然有责任去说服尼采及其追随者们,“为什么不是尼采,而是康德”?吕老的“假想敌”绝不应该是我,而应该是尼采,至少应该是福柯才对。
第三,“上帝”跟“人”都死了,民俗之“民”岂能独活?
虽然吕户二老看不上二十世纪以来的哲学家们,但是,一个显然的事实是:二十世纪的哲学主流恰恰是基于尼采所谓“上帝死了”这一论断展开的。福柯则认为随着“上帝死了”,人也不可能独活,所以“人也死了”,换言之,上帝之死与人之死同义。
人的死亡,即是“人类学(康德意义上的人类学包括三个问题,即“我能知道什么?我必须做什么?我被允许做什么?总之,人是什么?”)”的根除。这同时意味着,人类中心主义、人文主义以及人的信念和人的哲学的倒塌。
福柯所说的“人”——无论他是知识主体,还是道德主体;无论是人文主义还是人类学——正是19世纪以来人文学科的对象,“人之死”正是作为学科内容和知识形象的“人”的消失,既然学科的对象消失了,那么,在这个对象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伦理主题和人文主义当然会随风飘逝。
在宣告“死亡”的响亮声音里,尼采与福柯的坚决与信心令人吃惊,福柯说,“人会像大海边沙滩上的一张脸,被轻轻抹掉”。
请问吕、户二老,“人”已死,“民”岂可独活?户老还在为民俗之“民”铮铮争辩岂不是有“恍若隔世、年代倒错”的感觉吗?
按照吕、户二老的意思,任何学科的基础是学科的普遍问题,在他们看来,这个普遍问题正是“人”这一“自由的主体”,但事实上,这个不证自明的“自由的主体”,至少在福柯那里,只不过是一种“话语“而已。
因为这一概念只有在话语认知的层面上发挥作用,它们本身并不具有科学性,并不具有指涉对象、指涉事物的客观性,并不具有稳固不变的内涵。所谓“自由的主体”是多义的、偶然的、随机的和稍纵即逝的,民主、自由、人道主义、公正等以人性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概念都不那么确切。“民主、正义”只是被“认为”的,也即是被“发明”的。福柯如是说。
福柯断然拒斥以人性为核心而滋生起来的众多人文主义的要求,这些要求——公正、民主、自由——与其说是看重“人性“,不如说是“权力”的借口和道具。
第四、尼采问:谁在说话?
在上帝死亡之后,紧随其后的,是人的死亡,那么,“人”死之后,谁在说话?尼采如是问;“词”本身在说。马拉美如是说。
在对一切事物和对象的语言学目光的注视中,“人”的终结出现了,死亡开始盘桓,“人学”开始磨灭,散布的语言之存在更加明亮地出现在地平线上,在它的光亮中,人却隐隐地消失了。
于是乎,“语言”从“人”倒下的地方站立起来了。索绪尔、皮尔斯等语言学家的工作开始了。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延续了这个学术传统。萨特与梅洛-庞蒂靠边站,列维-斯特劳斯、罗兰•巴特、雅克•拉康、路易斯•阿尔都塞、雅克•德里达等哲学出现了,“语言”渐渐磨灭了人文主义的“主体性”。
如果说整个20世纪的思想史有一个共同基础的话,那一定是对“物质世界”与“人的认知”之间的“距离(distance)”的确认。尼采强调现实是“未知的虚空”,索绪尔称现实不可能被触摸到,爱因斯坦强调位置的相对性,海森堡强调观察的行为会改变受观察的对象,乃至于现象学与形形色色的存在主义都强调一点,即“意识对现实的建构”。
“意识对现实的建构”要借助于“语言(符号)”,既然“人”死了,只能是“语言”在说话。
存在主义者萨特可能会说主体是一个选择性的存在,但是,对于结构主义者们来说,主体就是一个囚徒,而且是一个含羞忍辱的囚徒。这与吕、户的“自由的主体”观何其遥远?
第五、问题意识:“意义及意义生产的方式”
问题被抽象出来以后,我们发现,哲学家们谈论的是“人、语言、世界”,吕、户二老把民俗学的问题意识归结为“普世价值”或者“自由的主体”,我个人则发现,事实上,被吕、户二老所忽视的西方哲学家们并没有把焦点转向“普世价值”或者“自由的主体”,而是转向了“语言”。现代思想史上称之为“语言学的转向(linguistic turn)”。
“语言学转向”之后的思想界讨论的问题是“意义(meanings)”而非“价值(values)”。具体到国际民俗学界,正如大家所熟悉的那样,上个世纪前半叶,世界民俗学界仍然主要是进化论影响之下的“历史-地理学派”占上风,主要受“历史语言哲学”的影响;但是,上个世纪后半叶,国际民俗学界便主要是在“语言学的转向”——在美国,先后是结构语言学与语用学(社会语言学、语言人类学、讲述的民族志、口头诗学、表演理论等)——影响下发展着了。
换句话说,国际民俗学界目前流行的问题意识是“意义”而不是“普世价值”。既然民俗学是国际性的学科,中国民俗学家们当然不能对这一国际普遍流行的“问题意识”不闻不问。换句话说,中国的民俗学家在提倡“普世价值”的时候应该先行批判“意义问题”如何不应该是中国民俗学的“问题意识”。
五、“元理论”与“一般理论”
第一、“元理论”与“一般理论”是一体两面的存在。
吕、户二老在前帖中赞成高老所谓“公识”与“共识”的区分,我个人不大愿意采用这一对术语(在汉语里,“公”与“共”的差别何在?),而建议使用“元理论”与“一般理论”取代它,所谓“元理论(meta-theory)”,即关于理论的理论,即“一般理论”背后的“沉默假定”。从学术史的角度来说,哲学与一般人文与社会科学之间是“声气相应”“相辅相成”的关系:哲学的“元理论”会在各具体学科的“一般理论”中产生回响;反过来,“一般理论”也是在特定的“元理论”的前提下被创造出来的,并且会反激“元理论”的创造与发展。总之,任何“一般理论”中都渗透着“元理论”的精神,正像一张纸的正反面一样。
应该说,吕、户二老是在“元理论”以及相应方法论的层面上进行工作的。与他们俩不一样,大多数民俗学家并不专门从事“元理论”的研究。但是,不能因此就判断大部分民俗学家没有“元理论”,尽管某结民俗学家对自己的“元理论”没有自觉的认识。
那么,我为什么在帖中说“吕、户二老”的“元理论”工作是“横空出世”呢?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主要的一点是,他们并没有在批判国际同行们当下的“问题意识”背后之“元理论”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元理论”。换句话说,他们想当然地忽略了整个二十世纪的西方哲学史,轻视了国际同仁对这些哲学界提供的“元理论”进行消化后转化的“一般理论”(比如表演理论)。
户老师说他“怀念着各个学科有哲学垫底的时代”,这意味着他认为现在的学科(尤其是我们的民俗学)没有哲学“垫底了”。这个说法并不成立。正好比安东尼奥•葛兰西所主张的那样,任何主体都有“意识形态”;同样,任何“一般理论”背后都有哲学垫底,绝不是只有户老的那个研究才是有哲学基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所谓“哲学民俗学”,实际上是一个无意义的术语。
关键的问题是,民俗学家需不需要像吕、户二位一样,专门从事“元理论”的研究工作,然后站在“元理论”的云端对着应用“一般理论”的民俗实践者指手划脚?显然,无论吕、户二位如何为大家的研究工作提供了理论的合法性,但是,当他们挥舞着“康德的理论大棒”发表言论时,一种“话语的霸权”就出现了。这个“霸权”也许无关乎吕、户二位主体,而是内在于“元理论”自身当中的。更进一层,我们可以推想一下,如果这个“霸权话语”被用来衡量尼采与福柯的话语体系之下所产生的“一般理论”与相应的“经验研究”,会出现什么结果呢?大概不外乎是“关公战秦琼”吧。
第二、“元理论”有“最彻底、最……、最……”一说吗?
我们假定吕、户二老当然了解尼采、福柯以及从他们那里借用了“元理论”并提出了相应“一般理论”的国际民俗学的“学术谱系”与“问题意识”,那么,吕、户二老为什么会选择康德、而不是尼采呢?他们为什么强调“普世价值”而不是“文化差异”?
我们发现,吕、户既然有经验层面的理由,又先验层面的证据。在经验的层面,户老说,“民俗学的主流一直在谈文化、身份和特殊性和个别性,这个固然是学科的本行,俺只是想在基础层面上提醒大家别忘了普遍性和一般性,这两方面谁也离不开谁。”;在先验的层面上,户老又说,“如果俺们承认学科需要基础,而基础又涉及普世价值(自由、平等、主体性等等)问题和逻辑推演问题,那么,恰恰是德国哲学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深刻思考并已经对世界范围内的现代社会和现代诸学科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总之,一方面认为民俗学太强调差异性,过多地强调了特殊主义与文化多样性,却有点忘记了价值普遍性和普世性;另一方面,认为普遍性的问题仍然是中国民俗学有待论证和建立的基础问题。于是乎,他们说当然要“把康德的哲学纳入到民俗学的研究当中”(请注意“纳入”二字。如上所述,二者原本是在一起的,“纳入”岂非“强行”?)。按照吕、户二老的意见,只有回到康德那里,才是“最……、最……、最……”,否则就是佛家所谓“不得究竟”。
正是基于这一“前定的、先验的”判断,吕老对我进行了“深度解剖”,认为我的民俗学观念仍然停留在追随“欧美民俗学家建构的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表象”的水准上,并且是“错把他乡认故乡”,是一个“传统的经验论者”;理由是我拿了西方民俗学家们的“一般理论”来评价中国民俗学家们的经验性的研究。由此得出“哲学进入民俗学的必要性,否则,如果我们仅仅跟在世界学术潮流的脚后跟邯郸学步,那么,即便我们学到了方法,也不会使用,甚至会误用。”
正如上文所述的那样,我一直认为,“一般理论”中永远渗透着“沉默地存在着”的“元理论”,可是,吕老并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元理论”与“一般理论”是二分的,可以相互独立存在的。基于这一逻辑,在他看来,我在应用欧美民俗学家建构的“一般理论”判断中国民俗学家的某项具体的研究成果的时候,就一定只能停留在“经验的”层面?问题是:难道民俗学家们一定要到处显摆“元理论”,一定得像“土豪”一样满嘴镶着大金牙、满手戴上金戒指才算是富有吗?
既然吕老认为“文化研究”“日常生活研究”并不彻底,那么,如何才算彻底呢?“是还原到文化性的问题意识及其相应的理论方法(主观性还原),还是一直还原到普遍性的最终原理及其相应的理论方法(客观性还原)”。按照吕老的看法,仅仅还原到“共识(民俗学理论史之内容连续性的文化性问题意识及其理论方法)”是十分不彻底的,只有还原到“公识(能够导致真正的问题意识和理论方法的最终原理或普遍原则)。于是乎,吕老说,我的认识仅仅“止步于表面的情绪化的冲突”。与我不同,吕老认为,
“无论欧美学者还是中国民俗学的先驱,他们之所以能够发现问题,创造方法,就在于他们始终是从一个最终的原理和普遍原则出发,而不是我们表面上看到的‘文化研究’或‘日常生活研究’出发,后者只是民俗学理论史的内容连续性建构的一个主观性结果,而不是其客观性起源”。
吕老所谓“客观性回溯的必然性”之旅总算是结束了。基于前文的观点,我陈述如下:
首先,我对吕老层层剥笋的研究方法十分赞同。值得学习。
其次,我对他所谓“最终的原理”的“最……”的话语持怀疑态度。一句话,康德的“人学”并不是不证自明的。
第三,退一步讲,即使“客观性回溯的必然性”是合理的,那么,“客观性回溯的必然性”是不是唯一的呢?如果像尼采以来的哲学家们那样,回溯到“语言(符号)”的问题能不能是可供选择的“客观性回溯”?如果不是,那么,对于后现代哲学家来说,根本不存在什么“普世价值”,既然无源头可溯,那还回溯什么呢?
第四、“最……”会不会一种“霸权话语”?
第五、以亨利•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为例,吕老说这些研究仅仅是“共识”,而非“公识”,是不彻底的还原,但是,据我所知,列斐伏尔能在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外,另列“日常生活”这一做法本身即是基于一种哲学思想,即“异化”的深入渗透性。他正是基于所谓“人的类本质”思想来研究“日常生活”的。请问,这怎么能说没有还原到吕老标准下的“公识”?难道不出现“普世价值”四个字的全不是“公识”?都不是“元理论”?
六、中国“日常生活研究”的前途
我强调明确的“学术谱系与问题意识”,吕、户二老大概不会反对,他们的问题是:
一、这个学术谱系是谁的?
二、这个学术谱系不应该是建构中的吗?
我已经说过,任何学术谱系都是“建构当中的”,所以,我完全赞同二老的质疑。需要解释的是,我对中国“日常生活研究”的前途不乐观,之所以列出那个些单子出来,原因也有两个方面。
首先,它代表了国际学术界的重要成果。因为“日常生活”研究显然并不是中国学者的发明,也不是民俗学者的发明,当我们这一代民俗学的学生们要把民俗学发展成“日常生活研究”时,我们不是得清理一下学家底(学术谱系)吗?据我粗浅的理解,“日常生活研究”“批判”的意味远远大于“普世价值”的意味(当然也可以是基于“普世价值”的批判),从达达主义到超现实主义开始,这一基本的研究取向已经被划定了。但是,在中国学术界,“批判”如何可能?事实上,目前中国的“日常生活研究”似乎也没有走向批判。
第二,因为梁漱溟等人已经在几十年前就提出了非常先进的理论架构,并身体力行地把这些理论架构付诸实施,而我们反而只有一些坐在书斋里构架的、西化严重的理论模型。怎么可能有超出先儒的成就出来呢?更何况,以梁氏之能干都失败了,何况我等?
因此,我列了那个书单,基本上是为了表达了这样一个悲观的情绪,而且,基于我对后现代思潮的认同,我对所谓“关注人生、关心生活”的“元理论”持怀疑的态度。也正是因为这些缘故,我说,与东哲西哲的先辈们比较起来,我们这些“人文主义”的民俗学者们太“犬儒”了。但是,我仍然是强调“学术谱系与问题意识”的。
吕老认为,我对高老、户老的相关工作的判断不很公正,也不大符合事实。这个我应该承认,他们二位是我最尊敬的民俗学家。我的上述判断的确是待验证的。(然而,户老好像认为梁氏没有相应的理论,只有实践,若果如此,大谬矣)。
七、“价值”还是“意义”:中国民俗学的“问题意识”是什么?
吕老自曝自身的学术谱系与问题意识之来源,他公开承认,他的问题意识,一是来自中国的现实,一是来自民俗学理论史(未知包括欧美民俗学理论史与否?)。这应该是大多民俗学家问题意识之共同的源起。
但是,吕老、户老他们,心中怀着赤子之心,“中国的现实,以及先贤的努力,让我们不断地反思自己,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的学问能够于中国的现实有什么用处?”经过学科的现代性反思以及自我反思,总之,以赤子之心面对中国的现实,是他的问题意识的出发点之一;另一个出发点是对于学术史的反思,从中发现了学界先贤对于“民”的主体性地位的强调。
总之,吕老说,“当我们的国家再一次面临最艰难的选择,中国民俗学家不愿意也不会轻易地放弃自己的社会义务和历史责任,更不会向任何政治意识形态和商品意识形态低头”。他要为“‘民’的主体地位的绝对性”奔走。于是乎,他通过胡塞尔找到了康德,并最终抛弃了胡塞尔。
至于为什么明知“后现代思想体系”而弃之不用,专用“启蒙主义最高思想成就的德国古典哲学”,一方面是前者“不合中国国情”;另一方面是“中国的现实”选择了后者。
尽管在有意无意之间,吕、户二老都极端地强调了康德哲学的“极权”地位,但是,作为忠厚长者,吕老仍然说,“仅仅有价值研究,民俗学是空的;但仅仅有事实研究,民俗学是盲的”。他仍然为普遍民俗学家的研究工作保留了空间。
但是,尽管吕老不无真诚地劝告说,“要在价值立场和工具方法这两个方面真正理解后现代,中国学者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不能满足于学得一点皮毛”。我真诚地接受吕老的批评,但是仍然摁捺不住自己的好胜心,要基于这点“皮毛”提出两个问题:
第一,除了“价值研究”,所谓“事实研究”的“事实”是什么?有所谓“事实”吗?
第二,索绪尔、巴特等人不是告诉我们只有“神话”“话语”“建构”吗?
第三,“(普世)价值”不也是一种“神话”(罗兰•巴特意义上的)吗?
基于这些质疑,中国民俗学的“问题意识”是不是也可以是“意义”以及“意义被建构的方式”?既然雅克•德里达提供了“引述”;巴赫金提供了“对话”;阿尔都塞提供了“质询”;拉康提供了“镜像”;列斐伏尔发展了“异化”;葛兰西提供了“霸权”;霍尔提供了“收编”等术语;而塞托提供了“策略”;司各特提供了“抵制”;巴特勒发展了“表演性”等术语,既然所有学术界(尤其是以融汇百家之长的“文化研究”与“日常生活研究”为代表)都在讨论“意义”以及“意义被建构的方式”,那么,中国民俗学反而要退出到18世纪的康德的“普世价值”的讨论中去吗?
也许在熟悉哲学的吕、户二老眼里,我的后现代知识仅仅是“皮毛”,只会“误用”他们的知识与观点,这些我都诚恳地接受,并将努力认真学习,力求深刻。但是,仅仅简单地、弃绝“后现代思潮”,对于我们这些“后现代魔鬼的眷属”是没有说服力的。
一句话,与吕、户二老主张“普世价值”的问题意识,追随康德古典哲学理论的系谱不同,我主张“意义以及意义产生的方式”的问题意识,追随结构语言学以及语用学的理论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