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的脉络我不太熟悉,谈一点我自己的想法。高老师的提纲里面提出了几个对立概念,我不太能明白。
其一是革命与民俗生活的这组对立,其二是正常国家、社会与非正常国家、社会的对立。第一组对立是第二组对立的基础,即国家是服务于民俗,还是革民俗的命,是判断国家正常与否的标准。这样说,感觉是把民俗当作衡量国家和社会合法性的一把尺子。所以下面老夏和户晓辉问了,民俗有那么硬的合法性吗?需不需要区分恶俗和良俗?区分的标准又是什么,户晓辉认为应该是民主、自由、平等等现代共识。高老师在上面的回复中也认为,像杀海豚这样的习俗,是有改进的必要。
先说现代共识能否成为判断民俗的标准。户晓辉说的孝道这个案例,我觉得就很现代人视角。在科学的世界观中,孩子是父母创造的,而且是从有肉身的那一刻才出现,但是在传统世界观中可不是这样。父母只是创造了孩子的肉身,而人的灵魂是一直在四生六道中轮回不断的,云南的老一辈人管自己的出生叫“托生”,即自己只是寄生在这个躯壳上,如果父母不创造这个躯壳,给自己一个人身的话,变成畜牲甚至永不得超生都是有可能的。当然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也很复杂,有来还债的,也有来讨债的,都跟上辈子的业力因果有关,但无论如何,是父母给了那个灵魂一个改变的可能性,所谓“人身难得,中华难生”,那个时代说的父母之恩,我觉得根源是在这里。所以恶俗与否,还是看时代,现代工业需要全劳力去投入劳作,家庭被精简了,孝道自然也就需要重新来审视。杀海豚也是,猪、牛杀得,为什么海豚就杀不得?都是一条命啊。其中什么动物被认为是“自然的”,可能是关键。这些问题涉及的,都是评判民俗的标准问题,我承认民俗要适应现代社会,根据现代共识有所改良,但这只是顺应时势,后面是不是有什么“普世价值”,我心里存疑。
然后说国家与民俗之间的关系。革命还是服务,这是很好的一对二分。但是用来考察近代国家与民俗之间的关系转变,是否符合事实呢?民俗里面本身就孕育着革命的种子,劫变论是民间教派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和团、白莲教都利用过这些说法,辛亥革命和共产革命也利用过,陈天华的《猛回头》,是用“三三四”的宝卷体写的。我们的政权取得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非常重视利用民俗,各种民歌、曲艺、画像,不但在革命成功前被大量征用,在建国后更是被大量改编,用以宣传新政权,像相声、评剧这些地方曲艺形式在建国后迎来了一次大发展。当然你可以说这是一种征用,后面并没有对民俗生活的尊重之心。但是当时的下层民众是真心拥护的,有些经过革命改编之后的成果更大量流入民间,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一部分。不能用十年文革来概括革命对民俗的一贯态度。反倒是民国政权的革命传统,革命成功后就拥抱儒家大传统和现代共识去了,所以对民俗的态度是整体上看不起,具体上放任自流。所以我觉得民俗跟革命在中国有对立,也有合谋,不是截然二分的。而用冲突与对立来判断近代中国革命政权与民俗之间的关系,事实层面上恐怕还值得商榷。
传统的民俗中包含了很多国家意志的成分,讲圣谕、敬宗族这些都是国家提倡后,上行下效的结果。革命与民俗之间的关系,我觉得也一样,互相影响,互相交流,没有什么不正常。真正不正常的我觉得是建国后的社会。传统上国家与民间的交流,有士绅这个中间阶层做纽带,建国后被打掉了。现在的官员、退休干部和私人老板能不能发育起来承担这个责任,是我这几年一直感兴趣的问题。
我对民俗学是外行,事实和理论层面有不准确的地方,请各位先进批评。
[ 本帖最后由 杨春宇 于 2014-3-10 16: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