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林中路:林中的自由小路

非遗保护本来是要保护真花的,被某些人拧巴地弄成了那样。参见拙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能给中国带来什么新东西》(《文化遗产》2014年第1期),我已经贴到我的博客里,欢迎大家批评!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3-3 16:38 编辑 ]

TOP

小猫咪说得好,我也觉得中国的非遗不一定比“扶贫、生态、教育或卫生事业”就差,所以我在拙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能给中国带来什么新东西》中也说是有些人把经念歪了。我也同意你说的,“权力与资本左右下的意识形态,民俗学能撼动多少,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又能撼动多少”,但是,我这个宅男和愤中也想,现实再悲观也悲不过肖申克的处境(《肖申克的救赎》)吧?骨感的现实不能泯灭我们的希望,而且有希望还需要每个人付出努力。现实的任何一种改变哪怕一丁点改变都需要从自己做起。这不,原来很少参与非遗的俺也写了文章了哈

TOP

身在非遗最前线的巴莫研究员经常说,国内许多非遗研究都不把“公约”当成对话的前提,这就是最大的问题,学术界尚且如此,行政人员和商人就更加难以从公约的角度出发做事了。我想这一点而言,民俗学者强调的新理念、新伦理是极有意义的。因为权力与资本的游戏规则大家清楚不过了,学者如果也想玩,当权者和资本家是十分欢迎的,但是不能因为人家欢迎,就去给人家做端茶倒水的活。

小猫咪的上述文字正合吾意!巴莫的话一针见血!学者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如果失去独立立场,把《公约》丢在一边,
也就与别的人员差不多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