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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强调,我也赞成各族群要交往交融。
但问题不在于身份证上写着啥,无非就是个题目罢了。。。你不写民族一栏,民族和谐就能实现了?写了就有碍观瞻了?问题在于,相互之间了解太少。或者许多汉语族群民众压根不愿意去了解。这样谈何共同?你都不知道你国家里还有我,你还要我认同你?
你强调共同性,那为啥就要天然地打上“需要帮扶”的标签?“帮扶”啥?“共同”意味着相互了解、尊重、和谐、交往。。。不要天然地认为汉语族群的先进的,其他少数族群就是落后的,正是这种奇怪的思维让政策失去平等性。为什么“扶贫”非要戴上“少数民族地区”的帽子,你扶贫就扶贫,为啥要戴帽子???
还要搞清楚,民族识别作为学术研究仍然需要去做,这不等于强调差异。不要张冠李戴。就像楼上那个帖子说的,把四川境内摩梭人识别成蒙古族,本身就很荒唐嘛,为甚不改掉。并且1978年以后的族群支系研究工作,民族区域自治实践、民族学学科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实践等,就不是“斯大林主义”。你不能对各方面做出的改变视而不见啊。不要戴帽子。
“共同”是一个人心工作,不是改改身份证就可以了。如果汉语族群的民众真正的拿其他族群当做平等的民族国家成员,不再“想象”“异化”,那共同才有可能。。。所以问题不在于取消民族区别,而在于12亿人对另外2亿人真正的接纳。(况且事实上这一点已经取得很多成效。)你把民族取消掉,隔阂照样存在,那不是掩耳盗铃吗?
你所说的“强化和细化民族之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非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之间的区分”,有吗?谁在这样做?这样说的根据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