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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兰之后,电影《道士下山》被要求向道教界道歉----你怎么看?

相应的宗教在世俗文化中被戏剧化和调侃的程度反映了该宗教世俗化以及该社会包容程度。换句话说就是脱敏程度。社会公众和宗教界人士不会为此感到刺激或者有什么颠覆性。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佛教,自宋代以来其本土化的速度就在加速。民间文学和教内人士不断采用本土案例来说明宗教道理。其中不乏调侃,在这个过程中,总的来说佛教采取了容纳的态度。最典型的是济公案例,这个是佛教本土化的故事,从某种程度上说,济公是一个打破佛教清规戒律的僧人,可以被世俗界用来讽刺僧人不遵守自己规定的案例。但佛教界巧妙地运用佛教内部解释的张力,容纳了这个人物。于是济公成为中国民众最喜爱的僧人形象,反而增加了佛教在非信众中的亲和力。
这个电影之所以引发道教界的不满,不在于里面的人物类似佛家济公,而在于佛道固有的竞争关系的延续。不妥在于道教内部的人士可以要求官方去仲裁,但没没有法理依据去要求民间个人或团体在中国既有佛道文化关系中进行选边站。这破坏了信仰自由和商业正常行为。
此外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国另外三大宗教,由于与主流世俗文化关系较为紧张,其题材尚不能较为自由得到表达,这多少也影响了这些宗教在世俗社会的影响力。这其实也是值得这些宗教社团内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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