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意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特别提及,要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是依附在人的身上的文化形式,人在则在,人亡则亡,这一特殊属性,使得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可以说在与城市化和全球化的进程进行一场艰巨的抗争。“每分钟都可能有一位老艺人、一门手艺或一首民歌消失,每秒钟都可能会有一幢老房子被拆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文化发展重任。
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盲目追求经济发展的影响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遭到了众多的破坏。自然灾害、人为原因等都造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完整和残缺,严重影响了其文化价值和影响意义。而一些地方政府单纯为了经济的发展,大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对其不加以保护和维护,造成了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危险,即将失去其拥有的价值和作用,这一切都应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非遗保护,必须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保护责任,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并加大对破坏或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的惩罚力度。
非遗保护,必须有足够的经费支撑。不仅是政府投入要增加,还应利用政策引导等多种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
非遗保护,必须有足够的人才支持。要为非遗传承人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创造条件;要建设培养一批非遗非遗保护人员队伍,提高保护者的观念意识的业务素质。
非遗保护,必须有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文化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民间保护组织的作用,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重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龚成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