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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民间文学 何金凤 第五小组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的意义:

1、有利于拯救和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分为六章四十五条,以立法的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调查、传承传播、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说明,为更好地保护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有利于引起广大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聚焦于岌岌可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这类无形的文化形式带进广大民众的视野,有利于引起广大民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的关注,激发起社会大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并对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从而能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更多地激发中华文化的发展。
3、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文化的凝聚力。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其中不乏少数民族具有民族风情的独特的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传承和传播都做出了指导,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这些都有利于加强民族间的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一章第四条也明确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4/有利于促进人类文明事业的发展。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世界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保护,是对世界文明发展的巨大贡献,有利于人类文明的保护和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可能岌岌可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会出现新的危机。或许由于某些疏忽,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会濒临绝迹,又或许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落后的、消极的因素会得到传播······这些都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根据社会背景不断调整和完善,保护好中华文化中绚丽光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b]唐玥   汉语言文学试验班  2011213147

[ 本帖最后由 TANG-WO 于 2013-9-22 23: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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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的特色故事

    洪湖地名由来
    “洪湖水,浪打浪,洪湖岸边是家乡······”正如歌里唱的那样,洪湖的湖光水色优美,渔家风情别致,这个全国闻名的湖泊也是湖北省最大的湖泊,而我的家乡就是洪湖边上的美丽水乡——洪湖市。首先,关于“洪湖市”的得名,除了因为境内有个洪湖外,还有个传说:
    相传,洪湖以前是文泉县,县城就在洪湖中的清水堡。清水堡原先有一口井泉,水色格外清亮,味道也特别好,人们称它为“文泉”,文泉县就这样得名。
    好多年后,有个新任县官叫莫昭,把文泉改为官泉,还让衙役填平了其它水井,老百姓只能从官泉汲水,每汲一担,交铜钱五百文,莫昭一下发了大财。
    有个穷书生叫文云龙,家境贫寒,没有钱买水,老母活活干死,文云龙又气又恨,跑到县衙门前,大骂县官莫昭。
    恰巧,这莫昭头天晚上做了个梦:梦见衙门口石狮子嘴里流血,必有大难临头。他心里正焦急不安,突然听说文云龙点名骂他。当场,吩咐衙役捉住文云龙,把他打了一顿。丢到一口枯井里,用铁板盖严井口,上了铁锁,还在井口上竖上一根铁柱,上面刻了八个大字:“铁树开花,逆龙归家”。
    事过三天,一个督粮官来文泉县催粮,路过官泉,正午,他口渴难熬,就将花翎顶带和大红官衣脱下,挂在铁柱上,到官泉喝水。就在这时候,百姓们一齐拥到县衙门前,要求放出文云龙,莫昭正要抓人,有人用荷叶包了一块污血,一把向他扔来,不料打中了石狮子的嘴巴。只听得轰隆一声,一道白光从枯井中冲出来,原来是文云龙变成了一条神龙。跟着一声炸雷,大雨直淋,文泉井水也涌了出来,淹了县衙,莫昭和衙役们统统被淹死。从此,文泉县就变成了一望无涯的洪湖。而现在洪湖市还有街道、学校、酒店、商店等以“文泉”命名,比如“文泉东路”“文泉中学”等。
    
    唐玥     汉语言文学试验班   201121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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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家特色风俗

    1、“水上婚礼”
  在网上找了好久资料,找到了对极具特色的“水上婚礼”的介绍。在洪湖还未被开发时,湖边的人们都依靠洪湖生活,长期生活在船上,劳作在湖里。理所应当,渔家特色的“水上婚礼”就得以出现,在婚礼上,新郎都是划着“婚船”去迎接他的渔家姑娘,迎接新娘上船后,由两个年轻小伙子手持火把站在船头迎船,象征“两位新人前程红红火火”。新娘新郎拜堂还得撑着雨伞,寓意“风调雨顺”,拜完堂后,新娘新郎要合顶一条红盖头,喝交心酒,寓意“红头系鸳鸯,永结同心”。
  洪湖“凤舟”
    我国历来都有端午节赛龙舟的传统,洪湖水乡也不例外。但在洪湖风俗中,还有“凤舟”之说。早在清代末年慈禧太后时期,洪湖人民就开始打造“凤舟”了,距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了。在洪湖以内荆河为界,还沿袭着“东龙西凤”的传统习俗。内荆河东岸的河岭、洪林等村龙舟竞赛时惯用龙舟,是为“东龙”;西岸的柏枝、新旗、远景等村则惯用凤舟,是为“西凤”。
    凤舟源于洪湖古镇新堤春节期间元宵踩灯活动。踩灯时,素以龙灯为先,凤灯紧随。《清俗志》记载:清咸丰末年,有人向慈禧参奏:沔阳州新堤镇有“龙抬凤”的花灯活动,此举对太后实在不恭。慈禧见奏章大怒,下旨摘了沔阳知州的顶带,砍了踩灯人的头,并规定,往后元宵踩灯只准凤在前,龙在后;凤在上,龙在下。踩灯顺序引起“人头风波”之后,新上任的沔阳知州为了讨好慈禧太后,在端午节时派遣一名文吏到新堤召集各界头名人物开会,会上提出:今年龙舟竞赛必须有一条凤舟,凤舟要比龙舟长,比赛时只许凤舟划赢,不准龙舟夺标。一位士绅提议:“这事好办,新堤有李氏兄弟二人,都有家传的造舟手艺,现在兄住河东,弟住河西,弟的造舟手艺略高,就让东岸造龙舟,西岸造凤舟。”文吏由此决定:东岸划龙舟,西岸划凤舟,两舟均为黄色(后西岸将凤凰舟改为火红色,凤凰头上缠上黄绫)。

    唐玥     汉语言文学试验班   201121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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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马山民歌
  马山民歌2008年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具有奇特的五句成歌,句尾点题的唱词结构,音律优美,声部协调,音色柔和等特点。另外,它还有有“中华民族文化瑰宝”的美誉,在国际音乐界也享誉盛名,广受欢迎。
  马山民歌是流传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马山镇一带的民歌,远古时在这块土地繁衍的马山各族人民习惯以民歌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马山民歌具有浓郁的原生态风味,其可以分为东部民歌和西部民歌,东部山歌旋律粗犷豪放,有蛮欢、三顿欢、卜列欢、呼吁欢、了麻竹、大环欢、加方欢、杨圩欢、白山欢等歌调;西部山歌旋律流畅高亢,主要有雪欢、嘹欢、高调欢、排欢、思国罗欢等歌调。马山民歌内容涵盖广泛,包括历史朝代故事、生产生活知识。花鸟虫鱼、婚丧习俗、节日庆贺等,有田歌、号子、小调、灯歌、儿歌、风俗歌、宗教歌等数十种。其代表曲目为《五大调》:
  (1)“喇叭调”:《翻一个对牡丹》
  (2)“伙计调”:《我说老板是条牛》
  (3)“嘚嘚调”:《今年丰收有指望》
  (4)“叮当调”:《一收衣裳二看郎》
  (5)“蛤蟆调”《一个蛤蟆一张嘴》。
  鉴于马山民歌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荆州区也积极的保护和传承马山民歌,包括:组建马山民歌抢救保护机构收集、整理和研究与马山民歌相关的原唱曲谱,并建档保存;对民歌进行改编和创新,使马山民歌更贴近现代生活,使之广泛流传;发动小学生搜集马山民歌歌词,并将马山民歌的内容纳入教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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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花鼓戏
  前面已经有同学在帖中介绍了湖南花鼓戏和随州花鼓戏,其实荆州的花鼓戏也是湖北比较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湖北三大剧种之一。荆州花鼓戏发端于清代沔阳州,即现今的仙桃、天门、潜江一带,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俗称“花鼓子”。
  虽然花鼓戏发源于湖南,但湖北荆州地区的花鼓戏也有其独特性。这种艺术形式源自闹年的花鼓、采莲船、莲花落、敲碟子等民间歌舞与“一人唱,众人和”的薅草歌为主流的田歌和三棒鼓、渔鼓、道情等民间说唱,其随着历史的演变以及其艺术技巧的发展,逐渐形成农民业余的一种谋生手段,农民在农闲时以此作副业,出外跑场赶会,进而以一丑、一旦的踏高跷作平地演出,因此形成剧种的先始形态。后在长期的“平台”演唱以及与其他剧种的交流演出中,吸收了一些“三小戏”,在剧目得以发展的同时,其表演行当也逐步增加。从以往的小丑、小旦行当,增加了小生行当,因此剧目内容得以丰富,艺术类型更具戏剧化,人物性格以及剧目思想更具深度,演出形态和规模得以扩大和丰富;另外,荆州花鼓戏的声腔由高腔、圻水、打锣、四平几支声腔和丰富的小调组合,具有江汉平原鲜明的地域特点。其主要声腔高腔是在当地流行的“薅草歌”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表现力丰富,音乐承载力强,擅于表现多种人物的不同情绪。这些都使荆州花鼓戏成为一个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剧种。


唐玥     201121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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