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毕业论文做个案研究的问题,倒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大家看看我们年会的论文就知道了。这些题目的特点大多数是“什么与什么,以什么为个案”,或者 是 “与什么理论对话:以某某个案为例”。
其实学术对话的方式有很多种,当然比较常见的是有一个理论范式出来,大家围绕这个范式去做,就跟实验一样的,不同的个案可能对这个理论有更好的补充修正。那么,大量的个案研究其实是在对以前的针对同一文本去做不同的阐释(比如经学传统)的研究方法的改革,无可厚非。
上次一位师兄跟我说,某某学校的暑期班,每年都要去那个村子做调查,就相当于这个村子每年要遭到人类学“轮奸”一次。
反思这个问题之所以有价值的地方是,大量的个案研究出来的时候,我们最怕还是千篇一律的,找不到学术增长点,毫无问题意识,甚至不知这个地方已被轮奸过多次,还洋洋得意将其作为处女地来开发的研究。
本质上讲田野研究是质性研究方法的重要手段,我们如果能从田野中多去生发出关于自己做社会研究、特别是质性研究上的反思可能才是我们继续个案和田野的基础,否则,个案和田野最终只是被沦为一种便于操作,便于模仿,简单化的学术模仿了。
现在正是做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很疑惑,标题上应不应该加上这个破折号,因为一旦加上这个破折号,好像感觉会轻松许多,会觉得论文做起来很容易,这种感受让人害怕。
当然也不必太紧张,因为我们看文学研究、历史研究也都有个案,甚至依托的就是个案。也别是社会史研究中,截取一段,某个时间空间,找各种素材,去结构一个叙事。最后论文答辩,大家比谁的故事讲得好,讲得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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