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和不加入“公约”都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国家利益。
世界上有很多种公约,中国加入了许多,但许多并未加入。美国或其他国家亦是。
当然国际关系并非民俗学讨论的内容,民俗学看重的还是《公约》的普遍价值诉求。
不过从非遗的实践来看,恰恰因为它具有内外两方面的企图,加入公约似乎是一回事,如何运作“非遗”是另外一回事。
1、对于国家而言,加入《公约》从各方面利益考量(国际形象、财力支出、商业回报、社会效应)来看,只要利大于弊,就应该争取;
2、而所谓的“利益”,实际上是指的是政界、商界和文化界这些拴在这个利益绳子上的蚂蚱而已。于是,蚂蚱多了,绳子自然会摇摆。
所以《公约》本身的双重性,决定了它无法具有完全的或必然性的道德感。而这些年民俗学对文化本真性的解构或多或少来自于上述非遗实践中的经验性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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