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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长鸿】个体精英型传承人的保护之思

【苏长鸿】个体精英型传承人的保护之思

                                个体精英型传承人的保护之思
                   ——“荆州传统工艺杰出传承人” 课题组调查报告
                                                    苏长鸿
                               (长江大学,湖北荆州,434023)


【摘要】文章通过对“荆州传统工艺杰出传承人调查”的回顾与思考,客观地反映他们在工艺传承中遇到的危机与困境,展现荆楚民间工艺传承现状的一个侧面;并通过对各传承人传承个性的把握,反思当下非遗保护政策在个体精英型传承人保护中的行为失范,力求探索出一条适合个体精英型传承人的保护机制与措施。
【关键词】传承人  个体精英型  保护

      荆州作为荆楚文化重镇,在民间工艺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尤其在青铜、漆器、木雕、刺绣等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造诣和品格。2009年9月至12月,在长江大学非遗学社以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非遗协会的组织策划下,来自两个协会的8名同学组成了“荆州传统工艺杰出传承人调查”课题组,先后对8位民间艺术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走访调查。这8位民间艺术家分别是:剪纸艺人林世柏、木雕艺人李永安、汉绣艺人张先松、微雕艺人王立平、蛋雕艺人陈红根、纸烙画艺人王华林、青铜铸造艺人湛文新。这个调查的所有成果已在2009年12月的非遗社团年会上公布。文章旨在通过对这次调查的回顾与思考,客观地反映他们在工艺传承中所遇到的危机与困境,展现荆楚民间工艺传承现状的一个侧面;并通过对各传承人传承个性的把握,反思当下非遗保护政策在个体精英型传承人保护中的行为失范,力求探索出一条适合个体精英型传承人的保护机制与措施。        
                                                
一、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的“传承人视角”

       自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及2006年中国启动非遗保护工程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国历经了一个又一个高潮。国务院已经公布了三批国际级非遗名录,各省市自治区以及各县市也都建有自己的非遗保护名录。可以说,纵观整个人类社会,没有哪一个时代像今天这样重视和珍视人类自身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很大程度上促进和巩固了人类世系相承的文化遗产(无论是物质遗产还是非物质遗产),这些备受保护的文化精髓都将成为民族永恒发展的不竭动力。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投入,让一向被统治者忽视的民间文化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民间口头文学、表演艺术,各种文化空间、文化之乡,民俗礼仪、民间信仰等一系列属于“民众集体创造、传承并享用的生活文化”,都被搬上了历史的舞台。各地方政府无一例外地都在积极筹备申遗项目和利用非遗品牌打造文化产业。
       众所周知,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所谓非遗传承人是指那些“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制作等传承工作,并愿意将自己知道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后人的某些自然人或群体”。[1] 没有传承人,就没有非遗;传承主体的丧失将是非遗不可弥补的损失,各级非遗名录的申报都严格执行传承人认定机制就是最好的证明。那么,是否在传承人认定与保护的强大政策支撑下,非遗保护就高枕无忧了呢?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荆州传统工艺的八位传承人虽然在各种活动中受到表彰和奖励,但是由于尚未成为正式的非遗项目,所以尚无法纳入政府非遗保护的范畴之内。这八位艺人的平均年龄都在65岁左右,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正式授传的弟子,他们虽满怀绝技,却深感孤独。
      目前,我们能看到的非遗保护热潮大多出现在国家级及省级名录中,这些项目的传承人都会受到政府和学者的重视,这些传承人被确认为有较高的社会身份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了一个个强大的“保护场”。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会经常听见民间的人这样描述:“某某东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政府很重视,搞这个我们感到很有文化”。我们虽然对民众的这种理解不会完全赞同,但是在实际上,它确实会引导着民众自觉的回归到自己生活的那种传统中去,在增强民族自信心、家乡自豪感的同时,确实能让传承的主体越来越多,形成良好的传承系统。回过头再看那些暂时没有纳入非遗名录的民间工艺项目,其生存就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由于没有政府的有意识的价值导向,而现代的学校教育又使得孩子们从小就远离这些传承下来的生活文化,虽然年轻人会对这些工艺赞不绝口,表示有学习的意愿,但是毕竟没有生活文化作为传承的心理基础,民间工艺一时半又难以进入教育系统,因此,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艺人的渐渐离去,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和压力。
       抛却社会对非遗保护行为层面的种种非议,回归到非遗保护的具体问题中来,在看待一个地方特定的文化生态时,我们必须冷静思考:在全球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下,在全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行动中,地方应该怎样去挖掘和保护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高水平的工艺技巧的非遗项目、怎样解决传承人的生存困境和传承危机、怎样制定更好的保护措施,落实到具体的非遗传承人。

二、非遗保护的政策失范:群体语境淹没个体创造

       诚然,民间文化是一地域一民族的民众集体创造的,那些独具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且又是群体性的项目被优先获批是毫无争议的。正如荆州市最先获批的三项国家级非遗项目:马山民歌、鼓盆歌、啰啰咚都是民间音乐类的项目,且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和众多的传承人,成功申遗后,这些项目都得到了一定的传承与发展。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国家在实施非遗及其传承人的认定制度上,除了关注其技艺的高超性、濒危性外,往往按照“极具地方色彩与民族特色者优先”的原则批准。这种价值导向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也十分符合遗产学的保护原则,但是它所造成的一个结果是那些地方集群好的、传承主体较多的、且容易被发现,或者说容易搜集整理申遗材料的项目被成功获批,而那些本来传承主体就不是很多,无法为非遗提供更多支撑材料的项目即被搁置,无法获批非遗。
       过去民俗学过分强调群体性与集体性,认为民间文化是广大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非遗保护刚好也继承着这样一种思想,于是过分关注群体知识与群体智慧的项目,而忽视民间精英的个人创造。本次“荆州传统工艺杰出传承人调查”课题组的八位民间艺人,无不都是民间工艺方面的高手和精英:林世柏的剪纸荣获全国剪纸最高荣誉成就奖,李永安独创的“薄地阳文木雕画”被誉为现代版的立体国画,王立平的微雕作品已是国际水准、估价近百万,还有其他几位艺人的作品如蛋雕、葫芦雕、青铜器、汉绣、国画等等都独具特色,技艺超凡。如果把这些优秀的个人创作作为文化遗产,我们可以先作这样的界定:“所谓工艺美术类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传承至今的、充分代表一个民族的文化底蕴、审美情趣与艺术水平的最为优秀的传统手工艺与技能”。[2] “高处不胜寒”, 尤其在工艺美术领域,当个人创造达到一定境界,传承人的追求往往是审美的和艺术的,这种创造会逐渐地走出生活,并高于生活。虽然总体看来,工艺美术遗产是属于民族的、历史的,但是它并不能抹杀个体精英传承人的独特创造。特别是在一个时空维度下,如果只看到那些代表性地域、申报地区、集群性较好的传承人,而忽视更广大地区“民众”阶层的精英传承人,忽视暂时没有更多申遗资料的传承人,就会造成该门技艺的畸形发展。例如:剪纸作为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全中国人都在传承和享用的生活文化,如果仅仅只保护打包申请的几个代表地区的剪纸传承人,其他未申请到的各地方放弃该地域的剪纸工艺行业的调查与保护,势必会导致“典型的树立而集体沉默”的状况,这对民族文化的发展,特别是对人类文化多元化的发展,都将是不可小视的错误。

三、以人为本[3]:呼唤对个体精英型传承人的保护

      “个体精英型传承人”是指那些从事某一工艺美术领域,具有高超的独门绝技但无众多继承者的传承人。这类传承人往往选择从事一项或几项民间工艺,毕生学习和创作,技艺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虽有各种业缘地缘性的师承谱系,但与大部分民众并不发生关系,他们创造的是属于自己的生活文化。从横向来看,在一个文化空间里面,他们并没有自己特殊的符号地位,但从纵向来看,他们的创作又是该工艺美术史上不能略过的一笔,正如文学史关注于精英文学一样,这些来自民间工艺界的精英们理应在工艺美术史上流传千古,他们的创造更不能被时代所忽略。
       但是就目前民间工艺美术的保护现状来看,情况似乎不容乐观。工艺美术不仅是人们生活情感的表达,更是他们审美意识与审美情趣的表达。所谓“艺术无止境”,那些美学价值高的,工艺难度大的作品一定是经过民间艺人精心打磨、不断修炼的结果,他们在迎合大众审美期待的同时,也专注于自己的美学追求。我们可以把民间工艺水平看成一个金字塔式的结构,下面的肯定是集体(大部分人)创造传承享用着的工艺遗产,这些工艺往往比较简单,容易传承;但越往上,创造传承的人越少,往往是那些民间的精英艺术家才能做到的。虽然精英们创造出来的工艺作品也会被处于技艺下层的“大部分人”所享用,但他们仅仅是享用者,真正能完好继承和进行再创造的一定是民间的精英艺术家们。在不否定民众集体作为传承主体的前提下,我们同样也不能忽视这些独具个性追求,在工艺上精益求精的“艺术家”。
       以荆楚木雕杰出传承人李永安为例,他在承袭荆楚木艺的同时,大胆创新,独辟蹊径,创造了现代版的“薄地阳文木雕画”,将浅浮木雕与国画完美结合,堪称一绝。但是正如前面的金字塔模式一样,他又是孤独的,在荆楚木雕界,能作此创新的只有他一人,这种独具个性的“民间”艺术家,由于一个人的影响力实在太小,所以他的木雕很难申报为遗产项目加以保护。还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和李永安一样,这八位艺人都不是简单的民间工艺“匠人”,他们在自己创作的过程中,时刻都在进行理论的思考和总结:李永安曾就根雕的创作技巧在《花木盆景》发表过四篇学术论文,林世柏老师准备用今后的时间,写成一部《中国剪纸》专业著作。正如田兆元先生在《民间文学概论》一书中提到:“过去我们有一个误区:认为底层民众与知识者是对立的……,劳动者不仅是知识的创造者,更是知识的重要主人,……他们是民众中的精英分子,民间文学绝不是没有文化的民众创造的”。[4]民间美术也一样,处在金字塔顶端的一定是民众中的精英,他们往往掌握着该门手艺的绝技和重要知识,这些传承人更需要保护。

结语

       综合本次调查所涉及到的传承问题:荆州传统工艺的八位杰出传承人,在本行业内都具有较高的造诣和水准,他们走的是精英化的传承路线,他们属于真正的“个体精英型传承人”。但是,正是因为精英型的传承主体十分单一,暂无法成为非遗项目,这类传承人没有被纳入到非遗保护系统,他们往往处于保护与被保护的真空地带,造成一种非遗保护的尴尬事实。因此,我们认为:非遗保护的当务之急不是急着进行文化产业的开发的再造,而是需要各级地方(包括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着手挖掘那些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却已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对“个体精英型传承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鼓励政策。孙正国先生在荆州传统工艺杰出传承人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类型化”的保护构想[5],不失为一种可行性的方案。我们希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之下,不要冷落了民间具有超高艺术技能和深刻文化内涵的精英们,他们将是这个时代不可复制的杰出传承人。

参考文献

1、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09年3月 :67.
2、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09年3月:122.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之一。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09年3月:59.
4、田兆元、熬其:民间文学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3.
5、孙正国: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类型化保护[J].求索.2009( 10).


[ 本帖最后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6-12 2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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