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族音乐学基本一环的描写音乐形态学
(描写音乐学)
主讲人: 沈洽 教授
时间:2008年6月3日 13:30
地点:教学楼908
6月3日下午,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台湾南华大学民族音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沈洽教授在上海音乐学院教学楼908教室,进行了“上海音乐学院第五届钱仁康学术讲坛”系列专题讲座的第三讲,题为“作为民族音乐学基本一环的描写音乐形态学”。综述如下:
一:作为总体学科之‘音乐学’属下理论学科层次的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
沈洽教授首先对此次讲座的题目“作为总体学科之‘音乐学’属下理论学科层次的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做了一个解释。沈老师认为“描写音乐学”的界定本身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音乐学作为总体学科”以及自己对“民族音乐学”的理解。在前提梳理清楚的基础上,才可以开始谈作为其子学科的音乐形态学。
民族音乐学是总体学科音乐学的一个分支。这里的“总体音乐学”是为了和西方的“音乐学”所区别。西方的音乐学的提法,是局限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的,被现在的人们误解为是具有普适价值的音乐学。如今中国民族音乐学领域的人们已经对此有所认识,因此在此加上“总体”二字,以区别西方诠释系统。此外,民族音乐学家所希望构建的民族音乐学是为了面对整个人类的学科。这里使用“人类学的音乐学”,而不叫“音乐人类学”的原因是因为,后者之词根是人类学,而我们是音乐学者。所谓“作为总体学科的”音乐学,是指构建在全部人类音乐(至少是一些所谓最有代表性音乐)认知基础上的音乐学,而不是西方人用将近两个世纪为了认知他们自己的音乐而构建起来的那个音乐学。用我们现在的观点来看,这样的音乐学,纯粹是一个EMIC性质的封闭的诠释系统。这个系统的有效性在西方文明的范围内是绝对权威的,无可争议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西方海外殖民地开拓和资本的输出,加上作为其衍生物的古典进化论和西方文明价值中心主义等思想潮流的深刻影响,它不仅扩散了到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而且还通常被说成或误认为是具有普世价值的,用Nettl的话来说,现在的音乐学是被西方一己文化的音乐学所“潜取”了。而这样的一个诠释系统对于非西方文明的音乐而言是否有效,则需要重新检验。所以,为了区别这种音乐学,我们不得不在我们所说的音乐学之前加上个“作为总体学科的”这一定语。
至于“其属下里理论学科层次的民族音乐学”的提法,其灵感则来自钱学森先生在《现代科学技术结构—再谈科学技术体系》一文中用系统化思想所提出的“学科学”理念和构想。钱学森关于“学科学”的基本理念和构想是:
1)现在的林林总总的学科,其结构就像是一个“蚁冢”,原本有机的客观世界被切割得支离破碎,被“大卸八块”了。因此,有必要还原这个大千世界的“有机性”,如何还原。好比蚂蚁冢的结构和蚂蚁的分工一样。许多学科把世界切割成为一个个的份额,成为不同的领域。从系统论的角度来讲,客观世界是一个整体。切割后,违反了系统论,叫做耗散结构,没有实现优化。再比如苏联米格机和美国的幻影,在零件上美国的比苏联的好。但组装后,米格要好过幻影。因为米格优化的好,这就是系统论的主要思想。因此钱学森认为,这么多学科要优化,他的这个思路就是“学科学”;
2)所有的学科都同时面对这个有机统一的客观世界。而学科与学科的区别只是把这统一、有机的世界看作为是什么的区别;
3)学科和学科之间的关系可分为三个层次:哲学层次、理论科学层次和应用科学层次。其中,自然科学揭示物质在时空中的运动:质和量的运动的不同层次:不同层次的物质运动的相互关系。社会科学揭示人类社会的发展运动:社会内部的运动:客观世界对人类社会运动的发展的影响。数字科学揭示质与量的对立的统一;质与量的互变,与此并列的还有系统科学、思维科学和人体科学等等。沈老师认为,按照钱学森所说的三个层次,那么在这些理论科学的上一层都通向学哲学,而它们的下一层就都是应用科学。
1,作为总体学科之音乐学属下的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的定位
沈洽教授认为,在梅利亚姆之前,民族音乐学都是对共时性的研究,虽然瑞斯后来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历史音乐研究的维度。但沈洽教授认为民族音乐学还应该放到系统音乐学中。因为,音乐学有这样的划分层次:用系统思想划分的音乐学系统(作为总体科学之音乐学的系统)、音乐学的哲学层次(音乐学通论/音乐哲学)、音乐学的理论学科层次。通常音乐学被三分为:历史音乐学、系统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其中历史音乐学的研究对象是音乐演变的历史过程,是对人类音乐文明历史的研究,对音乐文化过程的历时性研究;音乐形态学的研究对象是音乐音响运动的时间轨迹,把音乐视为“乐音”(人选择用以建构音乐小宇宙的最小声音单位)的运动形式,研究“音乐声”的运动轨迹和逻辑;而音乐美学,是把音乐作为人的审美对象,把音乐视为审美对象,研究人与音乐之间的审美关系和对音乐主观创造的评价。
2,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的界定
沈洽教授认为,如果借用钱学森的灵感来讲自己对民族音乐学的认知的理解。那么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就是音乐与人的关系。即音乐作为(人类行为之结果的)的一种文化面相综合系统音乐学和历史音乐学的双重特点以阐明由人的行为促成的音乐与文化的互动关系。包括以下现有的学科:偏重于研究城市文明中的音乐的社会音乐学、偏重于研究城市文明边缘(受城市文明一定影响)非主流文化中的音乐的民俗音乐学、偏重于研究自然民族之音乐文化的民族音乐学(狭义)。
二,描写音乐形态学在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中的定位
描写音乐形态学是民族音乐学(人类学的音乐学)中最基本的一环,如果再进一步,则还可细分为:乐器研究,乐谱研究,和音【乐】声研究等三种取向,这样的划分当然是非常相对的,因为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性,但必须指出,其中最核心的研究领域是音声研究,本讲座,主要讨论音乐声音。
三,音乐描写研究的范围
包括音声轨迹之描写、分析及其类型化(系统化)处理。其中要记住三个要点:
1)直面音声(声系统与谱系统的分野):沈洽老师认为,西方面对的是谱系统。而我们知道在纽姆谱发明之前,西方是没有谱系统的,因此,西方世界想当然的认为无谱的世界是原始的,落后的,因此以为中国及其它一些民族的音乐是西方音乐有谱系统的“史前”,是落后的,这里采用的是进化论的观点。可是民族音乐学从一开始就面对音声系统,而不仅仅是谱系统。这里的“谱系统”是个宏观的概念,民族音乐学对于“谱”有自己的认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音乐,即使是有谱系统的,也要“搁置”,也要直面声音。
2)轨迹的两种存在方式:物理的与心理的:随着技术手段的发展,现在有轨迹可寻。因为有软件可以测试。以前则局限在心理层面。
3)类型化(系统化)处理:是创造,不是发现。沈洽老师认为,狭义的音乐描写学不注重类型化的描写。从现在很多人的形态学分析来看,狭义的描写音乐学就是音声轨迹的描绘。广义的描写音乐学是类型化处理。这个理念很重要。
四,音乐描写的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音声本身的描写,支撑发出音声之对象的描写,发出音声之行为方式和方法的描写,以及音声中的语调(特指声乐中歌词的语音,语意及旋律同歌词的关系)的描写,乐谱(乐谱及其与音乐的关系)的描写等五种情况。其中,音声又可分为一次音乐发言的描写和一类音乐发言的描写两种不同情况。一次音乐发言指的是一次轰鸣,一次表演。一类音乐发言指的是好多类似的东西搁在一起之后的结果。这两者描写的方法是不一样的。沈洽老师还认为舞蹈也可以是音乐记忆的形式,也是一种谱,都是需要关注的对象。所以描写音乐学要关注上述五个方面,才是完整的音乐现象描述。
五,描写音乐形态学与音乐形态学的关系
A:两者都是关于音乐形态的描写。但音乐形态学不仅包括对音乐的描写,而且还在描写的基础上力图揭示音乐的属于艺术逻辑方面的形态规律(艺术手法):而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则力图运用描写数据来阐明其与生存环境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两者目的、要求不同。
B:由于两者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所以各自的描写方法也不尽相同:音乐形态学为艺术的目的作音乐描写,是为了唤起人们对描写对象具体生动的回忆,因此,这种描写往往注重于对象的艺术(审美)价值及其所采用的手段(技法):而且,这种价值判断往往是以研究者所处文化的价值标准和研究者个人口味为依据的,有很强的主观选择性;甚至连描写手段也往往与研究者所服务的那种音乐体制的艺术表现手段相一致,是为这种音乐体制的艺术实践服务的,而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却注重于它们可能包含和可能开发的人文科学价值;它要求研究者对对对象作出尽量客观的描写。例如统计学描写法就是一种完全失去了作为艺术之音乐的具体性和生动性的描写方法,它们是一堆图标和数据等等),这对于音乐形态学家来说,可能丝毫不感到兴趣,但用它来说明各种音乐要素在传承中的固定度和变异度,各种音乐品种的“体”的传播面和重复率等问题,却是极为有用的手段。所以,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与音乐形态学的区别于语言学中的“描写语言学”与“音韵学”、“修辞学‘和”文体学“等学科分支的区别十分类似。
C:诚然,民族音乐学的描写音乐学也必然要同音乐的“意义”发生关联,但它主要不是从艺术审美和艺术实践的角度去做这种链接,而只是把它(”意义“)作为音位学转换/符号转换的一种依据。 [未完待续]
来源:中国音乐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