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的胜利召开,预示了长江非遗社迈入了平稳、自觉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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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必将担当起文化遗产普及与传承的重任,这已在二月二十五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得到确认。中国政府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我国各级教育机构必须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承担起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的重要职责。大学是我国人才培养的主要机构,大学生经过大学教育阶段就直接进入社会各个领域,承担起具体的社会性责任。这种机构性质和人才模式,越来越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组织与力量所关注,寄望于此,事实上大学生也能够担当起这一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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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必将在回归家乡之际重新反思自己与家乡的关系,尤其自己对家乡知识与文化的承载与认识问题。
可以说,大学生在此前的成长历程中,有一个与家乡逐渐远离的成长线索,越到较高的教育阶段,离家乡的心理距离和文化距离相对都远些,而精英知识与主流意识的滋养,已导致地方性的、家乡的、民间的知识成为假象,成为非知识的传统经验与对立于当代生活的体系。
然而,当我们离开纯粹的教育系统,我们回到家乡,终会发现,一个真实而又重要的家乡知识与文化,是多么重要,而且多么需要我们的呵护与传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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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长江非遗社引领长江大学的志于传播与传承非物质遗产的大学生走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沿阵地!
这是一件平凡却将留下历史足迹的极其有意义的事情!
因为我们在未来的生活中,回首那大学时代的年华,会仿然明白,昔日的行动,如今已能记在历史的字典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