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本身具有纪录影像的作用。民俗摄影应遵重审美规律和审美标准,但是绝对不是艺术摄影,也不是时政摄影,应强调其纪录性的同时,兼顾艺术性。不能因为某些民俗事象的丑、恶、旧就不去拍摄、不去纪录。“裹脚”虽然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毕竟是历史上出现的而且影响很大的一种客观存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的马春霞女士拍摄的一系列关于裹脚、绣花鞋的作品,可以表现出社会的进步、生活的幸福,绝对不是抱残守缺的。
民俗摄影当然应该关注当前的民俗状况,不仅是少数民族的,更要包括汉族的。某些摄影人总是以汉族的眼光出发,以少数民俗民俗的“奇”为美,而对汉族民俗视而不见,显然有失偏颇。
尽量多地留下资料。经过历史长河的涤荡,希望能多剩下一些。而对于那些行将被历史淘汰的民俗事象,更应该抓紧时间保留资料。最好拍摄自然状态,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摆拍。摆拍的画面效果会好些,但是有违田野作业真实、客观的原则。
[ 本帖最后由 张礼敏 于 2008-10-10 08: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