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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神仙下岗?

谁让神仙下岗?

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

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农民在乡下怎样推翻地主的政权,已如前头所述。地主政权,是一切权力的基干。地主政权既被打翻,族权、神权、夫权便一概跟着动摇起来。农会势盛地方,族长及祠款经管人不敢再压迫族下子孙,不敢再侵蚀祠款。坏的族长、经管,已被当作土豪劣绅打掉了。从前祠堂里“打屁股”、“沉潭”、“活埋”等残酷的肉刑和死刑,再也不敢拿出来了。女子和穷人不能进祠堂吃酒的老例,也被打破。衡山白果地方的女子们,结队拥入祠堂,一屁股坐下便吃酒,族尊老爷们只好听她们的便。又有一处地方,因禁止贫农进祠堂吃酒,一批贫农拥进去,大喝大喝,土豪劣绅长褂先生吓得都跑了。神权的动摇,也是跟着农民运动的发展而普遍。许多地方,农民协会占了神的庙宇做会所。一切地方的农民协会,都主张提取庙产办农民学校,做农会经费,名之曰“迷信公款”。醴陵禁迷信、打菩萨之风颇盛行。北乡各区农民禁止家神老爷(傩神)游香。渌口伏波岭庙内有许多菩萨,因为办国民党区党部房屋不够,把大小菩萨堆于一角,农民无异言。自此以后,人家死了人,敬神、做道场、送大王灯的,就很少了。这事,因为是农会委员长孙小山倡首,当地的道士们颇恨孙小山。北三区龙凤庵农民和小学教员,砍了木菩萨煮肉吃。南区东富寺三十几个菩萨都给学生和农民共同烧掉了,只有两个小菩萨名“包公老爷”者,被一个老年农民抢去了,他说:“莫造孽!”在农民势力占了统治地位的地方,信神的只有老年农民和妇女,青年和壮年农民都不信了。农民协会是青年和壮年农民当权,所以对于推翻神权,破除迷信,是各处都在进行中的。夫权这种东西,自来在贫农中就比较地弱一点,因为经济上贫农妇女不能不较富有阶级的女子多参加劳动,所以她们取得对于家事的发言权以至决定权的是比较多些。至近年,农村经济益发破产,男子控制女子的基本条件,业已破坏了。最近农民运动一起,许多地方,妇女跟着组织了乡村女界联合会,妇女抬头的机会已到,夫权便一天一天地动摇起来。总而言之,所有一切封建的宗法的思想和制度,都随着农民权力的升涨而动摇。但是现在时期,农民的精力集中于破坏地主的政治权力这一点。要是地主的政治权力破坏完了的地方,农民对家族神道男女关系这三点便开始进攻了。但是这种进攻,现在到底还在“开始”,要完全推翻这三项,还要待农民的经济斗争全部胜利之后。因此,目前我们对农民应该领导他们极力做政治斗争,期于彻底推翻地主权力。并随即开始经济斗争,期于根本解决贫农的土地及其他经济问题。至于家族主义、迷信观念和不正确的男女关系之破坏,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若用过大的力量生硬地勉强地从事这些东西的破坏,那就必被土豪劣绅借为口实,提出“农民协会不孝祖宗”、“农民协会欺神灭道”、“农民协会主张共妻”等反革命宣传口号,来破坏农民运动。湖南的湘乡、湖北的阳新,最近都发生地主利用了农民反对打菩萨的事,就是明证。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已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苞丢菩萨。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⒅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苞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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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一段,记录了有关民间信仰的资料,值得回味。

按毛当时的话语,神仙下岗与否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可是他又强调党要引导,最好的结果是让农民自己摧毁自己的信仰,这段话有助于我们理解文革,可以说从这个田野调查开始,新中国之后众所周知的的重大文化变革就已经埋下了根。

让农民自己去摧毁,这句话含有太多意思。这等于是让农民在精神上自杀。

政治的规训和管理有两种方式:一是在肉体上消灭他者;一是从精神上消灭他者。而随后的文化变革就是政治的极端,这两种消灭方式都是最广泛而深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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