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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柏权、安仕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中实现创新

【黄柏权、安仕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中实现创新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中实现创新

  □ 黄柏权、安仕莙



  2009年末,湖北省确定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项目进行重点打造。

  2009年9月8日,国家民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财政部和相关省市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试点工作。该意见下发后,重庆、湖南、湖北、云南等地已经开始着手开展工作,并通过全面调查,拟定本地保护与发展规划,确认本省市的试点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事业,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在实践中加以总结。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是一项富有挑战性、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工作

  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一项富有挑战性、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工作。

  其挑战性在于,这项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没有先例可以借鉴。此前实施的兴边富民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对村落及其文化的保护方面涉及较少。此外,试点工作必须把保护与发展结合起来进行思考和谋划。此前,社会各界对“保护与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如何通过试点工作处理好保护与发展这一看似矛盾的问题,是必须破解的难题。

  其学术价值在于,这项工作具有开创性。学术界虽然对生态博物馆、民族生态村、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进行过调查研究,但是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如果把纳入保护与发展的民族特色村寨作为个案,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从中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原则,并以此来指导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将极大地丰富民族学、政治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其指导意义在于,通过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可以为今后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指导。

  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特殊时代背景的产物

  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不断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进展的形势下进行的,是特殊时代背景的产物。

  首先,这项工作是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文化多样性的背景下进行的。进入20世纪后,保护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引起了全球的关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97年通过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代表作宣言》,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政府也加入了该公约,并高度重视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正是在国际高度重视文化多样性的背景下进行的一项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意义的工作。

  其次,是在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背景下进行的。世纪之交,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引起了我国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02年,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发起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2003年,文化部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丰厚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2009年6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7月,国务院发布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要求,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民族团结、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深刻认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采取更加切实、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加以推进。民族文化作为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就是在国内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背景下进行的。

  第三,是在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问题,采取了许多特殊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是在总结以往扶贫工作经验教训的前提下进行的一项更注重科学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工程。这项工作,不仅考虑到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还考虑到对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试图通过这一工作的开展,寻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持续、全面、协调发展的新路径。通过保护与发展的双向互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文化多样性。因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保护和发展”这一核心问题进行规划和建设。

  第四,是在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背景下进行的。近几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必须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的。它一方面要保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及其文化,另一方面要通过发展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提高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极大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第五,是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的基础上进行的。自中央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和要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产业选择与定位、传统聚落及其文化的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保护和利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及其文化,寻求和培植少数民族村寨的特色产业,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协调发展。

  第六,是在中国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面临消失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的。传统聚落是在长期的农业社会发展中形成的。由于复杂的地形地貌和各民族的精心营造,各地形成了不同风格的聚落和建筑,它们既是多元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构成了我国丰富多彩的建筑文化。在现代化和所谓主流建筑的冲击下,许多布局自然和谐、风格独特的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变得面目全非。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中国传统聚落和乡土建筑就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失。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保护特色民族聚落和民居,进而实现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

  第七,是在全国各地建设民族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已经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早在上世纪80年代,苏东海等学者就开始与挪威等国的学者进行沟通,协商在中国建立生态博物馆。1995年,中国和挪威在贵州合作创建了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六枝梭戛生态博物馆。1997年,中挪两国签署了合作在贵州建设4座生态博物馆的项目,即梭戛苗族、镇山村布依族、隆里古城和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之后,内蒙古、广西、云南等地也启动了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工作。在建立生态博物馆的同时,文化工作者和学者也在探索民族文化的保护方式。有学者提出了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构想,有学者在少数民族村寨进行了“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试点。文化部在启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后,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成10个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并于2007年出台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与管理暂行办法》。无论是生态博物馆、民族生态村还是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建设,都要对民族文化进行原地、活态的保护,这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有许多共性;不同的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既注重“保护”,更强调“发展”。因此,在项目规划和建设中,既要吸收建立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成功经验,又必须有所超越,把“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保护与发展”并举。

  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应坚持6大原则

  一是保护为主,发展第一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优势在于其古老而富有特色的聚落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也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保护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应成为规划和建设的重中之重,并长期坚持。保护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通过保护资源,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传统聚落及其文化和生态的保护。

  二是产业主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多地处偏远,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这些村寨的乡土建筑与传统文化大多保存完好。因此,各地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根据这些村寨的资源禀赋、地理位置、交通和人力资源条件来选择主导产业,比如旅游业、传统手工业、种植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等。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村寨,都只能选择一到两种主导产业,通过发展主导产业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村寨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保护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特别重视传承和创新,要通过家庭、社区、学校等载体传承弘扬民族文化,通过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体活动、开发民族特色饮食和手工艺品等形式提升民族文化,传播民族文化。有一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民族文化记忆不够完整,要通过学习和移植等方式予以恢复。

  四是体现特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特色就是优势,特色就是资源。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规划和建设中,必须充分体现自身的特色,利用特色和优势打造自身的品牌,发展主导产业。

  五是政府引导,村民主导,学者参与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也是牵涉到许多方面的事业,因此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在此项工作中,特别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村民和学者的积极参与。政府要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加强引导,比如,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归口到相关部门直接管理,帮助村民拟定和实施保护与发展规划,给予经费上的支持等。村民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主体,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既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也关系到他们及其子孙后代的利益,保护和发展工作需要他们的积极参与,成果也是由他们享受。行政部门和学者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村民的参与度和热情,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学者要积极对这项工作进行研究,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推广和传播,并总结经验教训,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是准确定位,规划先行的原则。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确定自身保护的对象、发展的主导产业时,要进行科学论证和思考,要因地制宜,准确定位,重点保护最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乡土建筑和文化。同时,要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科学制定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保护和建设。

  (作者单位:黄柏权,三峡大学武陵民族研究院;

  安仕莙,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研究所)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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