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清华教授涉嫌抄袭:学术界存在制度性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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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公正的调查是一切的前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3日14:26 新民周刊
不管你地位多高,名声有多大,不管是哪一年的学术成果涉嫌抄袭,只要被举报了,就会一查到底。即便真的是疏忽导致的不规范,如果你还没有忘记作为一个专业人士的职业道德的话,你马上就应该出来做一个解释,为此道歉,而不是期待这个事情悄无声息就过去了。
撰稿/丁学良
媒体与学术不端
“汪晖涉嫌抄袭事件”意外引起一个争论,那就是大众媒体是不是讨论学术不端问题的合适的场所。我认为,如果所有的大众媒体都来讨论学术界的剽窃问题,是不公平的,但要阻止严肃的媒体讨论学术界的剽窃问题,更加不公平。一个国家出现了影响面很大的关于剽窃问题的争论,如果这个国家的严肃媒体不去关注,并且把争论用严肃的方式向这个国家的公民——至少是受过较好教育的公民——进行报道的话,媒体就丧失了公器的基本责任。
我用英文Media reporting on plagiarism(媒体对抄袭行为的报道)搜索了一下,得到13万多条搜索结果,然后用Media reporting on academic plagiarism(媒体对学术界抄袭行为的报道)进行搜索,至少有140多万条结果,可见在英语世界,媒体报道学术界的抄袭事件非常常见。不仅常见,还是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随着信息传播和资料收集的技术手段的进步,抄袭和反抄袭的博弈在增长,导致严肃媒体对此类事件的关注,也有明显的增长。
当今时代,学术界抄袭行为不但牵涉到知识产权,牵涉到个人荣誉和学术界内部人际关系,还牵涉到公共资源(资助研究活动的政府拨款和私人捐款)的使用是否得当。如果媒体不报道,请问,媒体对这个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和社会,岂非严重失职?
把黑箱中的东西曝光出来,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曝光黑箱作业一定会触动其中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就会出来想尽办法封杀严肃媒体对此的报道。在过去20年里,这种事情在中国和其他国家比比皆是。媒体报道让公众有机会利用舆论纠正潜规则,培育公民意识,是媒体发挥公共利益守护者的体现。
当然,做报道与下结论是两回事。媒体对任何专业领域的事务的报道,不能替代专业人士的专业判断。
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世纪之交物理学界最大的一次学术丑闻,以进一步明确这个问题。丑闻发生在德国学者J.H. 舍恩(J.H.SCHONE)身上。1998年,他从德国来到美国新泽西州的贝尔实验室,一年后成为博士后研究员,研究超薄塑料的超导性能。接下来的几年,他在《自然》和《科学》上发表了好几篇重量级的论文,影响极大,被认为世纪之交物理学界最大的明星,极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但过了一段时间,很多科学家开始报告,根据舍恩论文中发表的实验过程,无法得到同样的结果。贝尔实验室作为全世界最重要的应用物理实验室,曾经出过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他们得到报告之后,马上成立内部调查委员会,调查舍恩在实验中是否存在不端行为。贝尔实验室还深怕内部调查不公正,不具备权威性,又在2002年召集了一个外部调查委员会,其成员都不是贝尔实验室的成员。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显示,舍恩确实存在严重的多次欺诈行为。报告公布之后,成为爆炸性的丑闻。对这样一个非常专业的学术领域内的不轨行为,全世界媒体的报道大概有几十万条。
贝尔实验室处理此事的流程是一个标准。他们先是组织了内部调查,接着又组织了外部调查,为什么中国学术界,包括清华大学,至今没有采取这两个步骤中的任何一个?如果清华大学采取了这两个步骤,还会有今天的争论吗?
所以,学术界自己进行的及时、公正、透明的调查,是最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一直不出现,说明学术界存在根深蒂固的制度性黑洞。
如果学术界或教育界出现有关抄袭的争议,学术界和教育界作为专业团体又不去采取即时措施,进行公正、及时、有效的调查,媒体的高度关注就显得更加必要。因为专业团体已经失职,向它们持续施加压力,防止情况又被封锁在黑箱里,是媒体的义务。
如果反过来指责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以及人们对此事的评论,难道要把此事变成下一个三鹿奶粉吗?
蹊跷的沉默
区分抄袭和不规范的标准是什么?根据学术界的常识,抄袭是学术不规范中的严重行为。学术不规范描述的是一种普遍现象。只有对具体的案例进行调查,我们才能够做出判断,这种情况在多大程度上是普遍现象。
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大谈抄袭与不规范的区别,没有价值,反而容易搅浑水、扰乱视听、误导非专业人士和公众,使得独立、有效、公正的调查变成不可能。
如果把证据交给一个有公信力的调查委员会,判断有没有抄袭并不困难,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对照,就能够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
当然,如果委员会本身没有公信力,那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几年前,也有一个学术界的评奖委员会,把所评的奖项授给了自己。有这样的先例的话,我们就知道,独立和有公信力的委员会在中国是多么的难。(指2000年的“长江读书奖”事件。李嘉诚出资、《读书》杂志承办了首届“长江读书奖”,汪晖当时任《读书》杂志主编,是评奖委员会的成员,他的著作《汪晖自选集》是得奖著作之一,引起了很大争议。——编者)
为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而召集起来的调查委员会,负有更大的责任。通过他们的判例,公众可以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对抄袭和剽窃行为的警觉。调查本身就是学术界和全社会进步的必要的台阶。这也是舍恩和黄禹锡的不端行为被揭穿之后受到严厉处罚的原因。
如果有人指控一位学者行为不端,他有沉默的权利吗?当然有。在调查结果还没有公布之前,他当然可以对公众和媒体保持沉默。
但他不能对独立的调查委员会保持沉默。而且,一旦调查结论公布,结果对他不利,他就没有权利继续沉默下去。韩国的功勋科学家黄禹锡,在造假指控被证实之后,最后不是向韩国民众道歉了吗?
法律是一回事,职业伦理又是另一回事。当一个学者被指控抄袭,如果他具有普通水平的职业道德,在此事成为公众事件之后,通常会主动出来有个交待;如果他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感特别强,即便别人对他的指控还没有被公众知晓,他也会主动出来解释。只有那些完全不尊重专业和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自始至终保持沉默。
我读书的时候,哈佛大学心理学系有个著名的讲座教授,同时又是哈佛商学院的教授。他是美国心理学会的主要负责人之一,负责哈佛非常著名的心理学研究中心。当年有人举报,说他多年以前的一篇论文有抄袭行为。他马上主动承认,进行道歉,同时为自己辩护说,那不是有意的,而是个疏忽。他继续留在哈佛当教授,但辞去了所有学术机构的领导职务。这要得益于他的教授职务是很多成果累积起来的,而那篇论文是唯一被举报的案例。换句话说,假设他的教授的职务主要是依赖这篇论文的话,连教授的位置也保不住。
这个案例给学生的教育是很深的。不管你地位多高,名声有多大,不管是哪一年的学术成果涉嫌抄袭,只要被举报了,就会一查到底。学术界的规章制度如此严厉而有效,每个经历此事的人,都终身不会忘记。
即便真的是疏忽导致的不规范,如果你还没有忘记作为一个专业人士的职业道德的话,你马上就应该出来做一个解释,为此道歉,而不是期待这个事情悄无声息就过去了。只有把职业道德和学术规矩完全不当一回事的人,才会死猪不怕开水烫。
而那些学术头衔——包括中国的国务院特殊津贴——是一种额外附加的荣誉,一经查出当事人有抄袭剽窃的行为,必须取消。这种头衔绝对不能和不端行为有关联,不然就是鼓励更多的学术不端行为。
有人有这样的顾虑:如果学者面对任何指控,都必须自证清白,会不会鼓励恶意的攻击行为,从而干扰正常的学术工作?
我们把防止剽窃和抄袭作为一个优先的价值对待,确实可能引来各种麻烦。但由此带来的不便,是我们为了保护知识创新而不得不忍受的代价。
如果通过调查,发现举报人是有意陷害,可以对他采取法律手段。但这些事情都要以独立、公正、透明、有效的调查为前提。首先是要弄清事实。弄清事实之后,才能对争议牵涉到的各方的行为,做一个公正的判别,然后根据规章制度,进行激励或惩罚。
这就像有人举报餐馆用“地沟油”,如果有人举报医院里用过期药品,第一步要做的事情都是调查,调查举报是否属实。如果你拒绝调查,还要指责举报者,那是非对错就完全颠倒了。
80年代的遗留问题
在中国,抄袭行为的确曾经比较普遍。它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政治的原因。中国古代独尊儒术,社会上不再把知识创新、学术创新、思想创新和观念创新当作最重要的价值,学术界、知识界、教育界能做的就是为圣人做注释。注释做久了,哪一点是这个人的成就,哪一点是那个人的成就,其间的界限慢慢就淡化了。这是历史原因。1979年之前的30年里,学术界、知识界的自由越来越少,主要工作是为领袖著作做注释,更加谈不上独创性。这是政治原因。
这两个原因导致学术界对抄袭的意识非常淡漠。所以才有些80年代的过来人,喜欢强调80年代的学术规范和如今不一样,让人觉得,用现在的学术标准去衡量80年代的作品,不够公平。
恰好我也是个过来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验,中国对学术规范的强调,恰恰是从80年代开始的。80年代初,我在上海读书的时候,看过于光远先生的一个讲话,他提议创办一个社会科学研究刊物,就像《中国科学》一样,有中英文两个版,体例跟国际一致,引用、注释都要遵照国际通行的标准。这说明80年代已经开始强调学术规范了。
这本由于光远倡议创办的刊物就是《中国社会科学》,这本杂志一开始对体例的要求就已经相当的严格。对此我印象非常深刻。我有一篇论文投过去以后,匿名评审通过了,但字数超出了很多,编辑部喊我过去,要求我压缩。我说,正文已经是从80000字压过来的,没有办法再压了,唯一能压的,就是把大量的注释给压掉。几位资深的老编审商量了半天,说注释不能压掉,现在做社会科学,就是要有这样的一种体例。你引用了别人的东西,一定要有根据、有来源。
在80年代初期,学术规范虽然不能说是普遍共识,但已经在大声呼吁地这样做了。历史有案可查。说学术规范没有人提、没有人强调、没有人推动,错了!那个时候已经是非常强调。黑格尔说,天黑以后,所有的牛都是黑的。那个时候天已经不黑了。有些人提到这个问题,目的是把水搅浑,不但要把水搅浑,而且要身边所有的人都拖进去,涂得人人都是黑牛。把所有人都涂成黑牛,他就安全了。
还有人认为,写一本书很不容易,但要举报这本书不规范是很容易的,同样是搅浑水的说法。我赞成对学术不端进行举报,尤其赞成实名举报。但对举报而言,关键不是实名,而是有没有实据。举报抄袭和举报性骚扰有很大不同,举报他人抄袭一定会有白纸黑字的证据。相比起来,抄袭最容易核实,也不难处理。
处理抄袭行为,有几个原则可以把握。比如,抄袭行为发生的时间越早,也就是越靠近70年代末,处理上就要轻微一点。前提是抄袭者必须道歉。中国的法律说坦白从宽,你不能不坦白就要从宽。
第二,如果抄袭行为发生时间很早,还要看抄袭者有没有对抄袭行为进行更正。如果著作再版加印的时候还是老样子,说明你延续了抄袭行为,处理应该从重。
第三,如果抄袭行为发生的时间很早,抄袭者并没有从抄袭行为中间获得任何的好处,也可以从轻处理。
这是三个政策标准,非常合理。如果举报过于夸大,你自己认为只是一个疏忽,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不道歉,不吭声,不纠正著作,就是要求全国人民忘掉这件事,然后继续享受特殊待遇,还要对举报人进行追究。这不是混淆是非吗?这不是颠倒黑白吗?(本文根据丁学良教授口述整理。未经作者本人审阅。本刊实习记者陈静茜对此文亦有贡献)▲
“汪晖事件”再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3日14:26 新民周刊
“汪晖事件”再反思
希望有人能够正面挑战汪晖,倒也不是汪晖那些什么令人眼花缭乱的学术体系,而是他的基本观点,比如对中国历史和中国现实的理解和基本判断。
记者/钱亦蕉
3月25日,王彬彬的文章《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在《南方周末》重刊后(此文最先于3月10日发表在学术杂志《文艺研究》上),“汪晖涉嫌抄袭案”逐渐脱离学术争鸣的范畴而衍变成一个公共事件,引发了国内学界甚至公共舆论的普遍关注和论争。一方面“倒汪”派严词批判汪晖的抄袭行为,要求清华大学调查抄袭事件;另一方面,“挺汪”派则质疑王文的动机和根据,否认汪晖涉嫌“剽窃”。
6月6日和8日,海外学者林毓生在接受《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采访时,敦促清华大学尽快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对汪晖的剽窃行为做出处理,并言辞激烈地提出如不任命调查委员会,清华校长、文学院院长就应该下台。最重要的是,他还把汪晖涉嫌抄袭事件的争论边界扩大化了,把争论双方背后的学术思想和政治倾向也带了进来,把本还有些遮遮掩掩的立场之争、意气之争挑明了。6月9日,李陀发布了致林毓生的公开信,对他的一些言论进行商榷。新的一波讨论又开始了。
为此,本刊采访了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蔡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晓明、同济大学中文系教授王鸿生和美国斯坦福大学东亚系教授王斑,他们就此事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新民周刊》:90年代以来,汪晖一直是中国大陆学界的焦点人物,比如长江读书奖,比如《读书》换帅,还有这次的“涉嫌抄袭”,你如何看围绕着汪晖引发的争论?
蔡翔:坦率地说,汪晖的一些观点,我未必完全同意,个人之间,也并无多少私谊可言。而且,我担心他晦涩和玄奥的文风会给青年带来不怎么正面的影响。但是,我仍然同意汪晖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最重要的学者之一,他的一系列的著述搅动并带动了中国大陆思想界的激烈辩论,正是在这一辩论中,学界对中国问题的思考开始逐渐深入。即使就这一点而言,汪晖也有着他自己的贡献——无论是同意他,还是反对他。当然,近十年来,他也一直置身漩涡之中(这也实属罕见),包括最近的“涉嫌抄袭”,其中,有他个人的原因,也有种种非学术因素的介入,比如,在这次“涉嫌抄袭”的争论中,有些辩论者也会有意无意地强调他是所谓“新左派”的领袖(我也不清楚这个“新左派”到底有没有什么“领袖”),等等。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没必要过分掩饰。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汪晖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一个各种思想和观点冲突的场域,我不知道,这是汪晖的幸还是他的不幸。我也不知道,这是中国学界的幸还是不幸,尽管有很多好心人总想把这些争论还原成纯粹的学术事件,但收效甚微。但是,如果思想争论总是以这种方式表现出来,未免令我轻看了这个所谓的“学界”。我倒是希望有人能够正面挑战汪晖,倒也不是汪晖那些什么令人眼花缭乱的学术体系,而是他的基本观点,比如对中国历史和中国现实的理解和基本判断,就我个人而言,这可能是我更为关心的。
陈晓明:关于围绕汪晖的争论,学界一直有一种说法,即认为是左右派的知识分子斗争的事件。因为我本人不在这些派别之中,所以更倾向于把它看成一件归一件。因为汪晖学术影响比较大,受到的关注度高,有关他的事情会形成较大的社会反应。当然,这些“事件”一步步升级,社会影响面越来越大,我以为更为重要的在于中国媒体的能量越来越强大,有些影响力大的媒体可以有能力策划、制造和推动一些事件。围绕汪晖的争论,当然也跟人们的知识立场相关,处于不同知识立场的人们,对汪晖事件的看法颇不相同。这样的知识立场,可能不能简单划分为“左/右”两派的知识立场的分野。
王鸿生:我与汪晖素无交往,仅有的两次见面都在会上。去年曾想邀请他来沪参加一个关于鲁迅思想的研讨会,电话联系上了,他却没有来成。开始重视他的思考与我自己及我所知道的其他学界朋友的异同,倒是在他的《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发表以后。当时,在那些我不怎么适应的论述语言中,我的确读到了另一种进入、理解、展开中国问题的可能。
直到现在,我仍感到90年代末爆发的那场论争所显示的重大思想分歧,至今不仅没有深入地、富有建设性地展开和讨论下去,而且越来越沦为非对话的派别之争乃至网上的意气之争,其实是特别让人痛心和失望的。但我仍要承认,自己还是从各方的看法中受到了许多有益的启发,其中,自然也包括汪晖所做的独特贡献。但无论怎样评价一个人,我都不赞成将汪晖或任何其他学者作为某一翼思想、立场的“象征”,即便他可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便他作为“焦点”亦证明他已产生了实际的学术影响。
关于这次“涉嫌抄袭”事件,我也期待着汪晖本人做出回应,这有助于公众形成客观、全面的判断。
王斑:汪晖一直是我敬仰的学者。他的学术成就有目共睹。他不仅在中国是焦点人物,在欧美学界,也影响极大,这点国内学者可能没有我体会的这么深。我熟悉的大多数海外学者,能请到汪晖来参加他们举办的会或论坛,都很荣幸。今年费城国际亚洲年会他能作为中国学者作主题讲演,应是中国学界、思想界的骄傲。亚洲学会的成员来自全世界。去年在斯坦福访学时,每周他授课后我和他吃饭交谈,他的整个心思先天下之忧而忧,思虑最严峻的世界、国家、民族和文化课题,吃过晚饭立刻就到图书馆研究写作,直至深夜。汪晖绝不是盯着学术一桶金的那种势利小人。
所谓“抄袭”仍可讨论,虽然是学术规范问题,但规范也不是金科玉律。美国学界这种规范极严,有时过于束缚。我为出版社审阅书稿时,经常看到作者如履薄冰,写出的话似乎句句都要有注,注解喧宾夺主,自己有什么独到思想完全被窒息了。
《新民周刊》:林毓生先生作为1980年代以来在大陆有较大影响的海外学者,他对汪晖的批评既涉及到学术纪律问题,也关系到不同的思想倾向,你如何看待林毓生先生的批评意见?
蔡翔:林毓生先生是我非常敬重的一位海外学者,他的许多著述,我都认真拜读过,而且甚有收获。我很钦佩林先生的正直和坦率,他敢于把学术规范争论背后的政治分歧公开出来,那些政治分歧的争论才是最为“令人向往”(李陀语)的。
陈晓明:林毓生先生对汪晖的批评言论在网上有广泛的流传,我也看到过。开始以为是记者借用林先生的话,以为是林先生被诱导发言。后来才看到编者声称,说是林先生自己看过采访,且订正过采访稿。我稍稍有些不太理解,中国学界的事情,林先生如此关切,如此以紧迫的姿态要求成立委员会来查处等等,一方面为林先生如此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关切中国学术界发展的精神所感动;另一方面窃以为林先生作为老前辈不必以那么紧迫的口吻,那么严厉的期盼(比如使用:“如果不……就要如何……”的句式)来介入这件事。但愿这样的句式是他人的鬼斧神工所为。
说起来,我们在80年代对林先生崇敬有加,当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批青年学子们是把林先生的著作放在桌上,把他的观点挂在嘴边的。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汪晖被指责“抄袭”,林先生也加入怒斥之行列。我以为林先生可以看看其他不同意见的文章再提出更加全面的倡议,可能更好些。汪晖当年也是熟读林先生著作的人,对林先生的观点也推崇备至,或许有讨论,有分歧。但林先生的思想构成了非常重要的思想参照,正是这些思想差异,才有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代的学者,对中国历史与现实的不同阐释。如果没有不同的阐释中国的方法出现,不管是对中国传统还坚对现实的阐释都难有新格局出现,中国学术研究当不会有大的气象和作为。
王鸿生:林毓生先生是令人尊敬的前辈学者。他关于“反对学术特权”,以及转引自鼐特先生“学术的基本原则(追寻真理或客观性)本质上是一个道德原则”的看法,我很认同。强调自律 、他律和知识伦理的重要意义,对弊端丛生的大陆学界无疑切中肯綮。林先生快人快语,还看到了学风问题与政治力量影响之间的关系,这是十分深刻的,也是大陆学者感同身受的。只是将此看作“乌托邦革命思潮”的后遗症是否充分或对路,还需要进一步辨析。依我的观察,现在的学界并看不到多少“乌托邦”精神的弥散,而麦金太尔所说的“现代化即功利化”倒是甚嚣尘上。
王斑:林毓生先生也许不认同汪晖的政治立场和倾向,但我觉得,不能因思想倾向的分歧而导致对汪晖十分负面的道德判断。林先生也是我非常敬重的学者,他最近提出,汪晖的事关涉学术秩序的问题。如果是学术秩序,就可以用学术讨论,学理的分析加以商榷,澄清。也许不能达成共识,但仍然能把分歧摆出来。通过讨论能说明,分歧不光是个人的,可能更是历史的,是思想史政治史的产物。如果执意要通过行政手段把人扳倒,这反而失去良好的、心平气和的学术风格。
《新民周刊》:这次的“汪晖事件”,大众媒体介入很深,网络上也一片混战,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看待?媒体怎么做,才能有助于中国思想界的百家争鸣?
蔡翔:这一点,我不完全同意李陀的看法,大众媒体为什么不能介入学术争论?问题只在于,媒体如何更好地引导这些争论,我想,有两个因素媒体需要注意:一、媒体有自己各自不同的思想倾向,这很正常,也很重要,无须大惊小怪,但要有所控制,努力搭建一个公共舆论的平台;二、在今天的情况下,媒体要特别警惕的,可能还不是它的思想倾向,而是积弊已深的“娱乐化”——而在“娱乐化”背后,是所谓的“眼球经济”,是媒体的利润。另外,我有一点不成熟的想法,提出来供大家讨论。以后,遇到类似的“抄袭”指控,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现在有两种情况:一、向当事人所在大学或其他权威机构举报;二、直接将指控诉诸媒体。我基本倾向第一种情况,因为直接诉诸媒体,不管结果如何(是或不是)都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并会形成混乱。如果不加节制,此风一旦蔓延,会给学界带来很大的危害,如若不信,我们不妨拭目以待。媒体应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能介入:一,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其他权威机构有了明确的定论,媒体可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予以讨论,警诫学界;二、举报人久久未获得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其他权威机构的有效答复,这时媒体的介入可充分体现公共舆论的监督作用。当然,媒体也应做好承担法律责任的准备。我不知道我的这些想法对不对,但我感觉这次汪晖的“涉嫌抄袭”之所以如此混乱,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和“程序”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尽快地明确学术举报的应有程序,这样,以后大家就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陈晓明:这次事件,可见媒体能量已经非常强大,也可以说当今人们的生活、人们谈论的话题、认知事物的观点和方法都被媒体支配了。网络上“一片混乱”,也说明人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很高,媒体也乐于提供这样的空间。尤其是批判某个知识分子,对某个知识分子表示义愤,这是最能体现正义感,又最安全的方式,这会使人们找到自己高尚、聪慧而又正义的自我感觉。所以,这样的“批判事件”实在是媒体的好素材。
媒体要如何做才能有助于中国思想界的“百家争鸣”?我以为这样的问题是不可回答的,媒体很难对中国思想界负责,只能学界中人自己来负责,自己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自己尊重自己。
当然,还是期盼媒体能理解中国学术发展之艰难困苦,80年代才打开国门,在80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学人,到今天也不过20多年,我们要认识到,今天中国学术界的中坚力量就是80年代走过来的这代人,这道路并不是身在这样的道路之外的人可以理解的。媒体当然可以严格监督,但媒体最重要的是要有多元兼容并包的胸怀,应该是一个有多种声音并存、多元文化碰撞的空间。
王斑:我觉得大众媒体陷入一种炒作的态势。对汪晖的人格的猜忌,对他的支持者、反对者论战的戏剧性因素很感兴趣,专注于汪晖个人的“沉浮”,加上“倒汪”新一波浪潮,大家陷入一种群体八卦的状态。这并不能促进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真正的百家争鸣应该讨论什么是学术规范,规范的历史沿革,反思中国学术腐败等更大的问题。
《新民周刊》:围绕“汪晖事件”产生了各种意见、说法和现象,相当深刻地折射出大陆学术界思想界的状态,你认为大陆学术界和思想界应该从中吸取怎样的经验和教训?
蔡翔:尽管我认为那些好心人试图把目前的争论还原成纯粹的学术规范之争,收效甚微,但我还是比较认可他们的做法。即使就我个人而言,旁观这次讨论,也是收获颇大。我是近些年才进入大学,在这之前,所谓“学术规范”对我更是陌生,我想,无论是对我自己,还是对我指导的学生,以后会在这方面更加严格要求。但是,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我们的学术是一个逐渐规范化的过程,即使今天,也很难说完全规范了——尤其人文领域。我想,在匆忙地给汪晖“定性”之前,应该结合汪晖以及其他有争议的案例,进行广泛认真的研究和讨论,而且应该有法学界的介入,然后形成一个能被大多数学者接受的具有指导性意义(包括可操作性)的文本,这可能会对以后学术规范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更直接的帮助。即使像王彬彬提出的“偷意”、“参见”这些颇有争议的概念,也要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 这可能会让某些人觉得不畅快,但我觉得要比匆忙地给汪晖(以及其他有争议的案例)“定性”更有意义。
同时,我也认为,我们现在的学术语言过于欧化,基本上是一种翻译体,这种现象并非汪晖个人所有——事实上,我读过汪晖一些非学术的文章,感觉他的文字流畅老练——我近年的文章也有这种趋向。进入这样的语言写作,我们很容易落入西方学者的思想窠臼,甚至包括他们的用语习惯。但是,我们的理论语言(也包括我们自己的学术概念)在哪里呢?有些想法,我们可以通过随笔或其他文体来表达,但是我们毕竟要面对论文写作的挑战,因此,如何建立一种如柄谷行人所说的“本土性的话语框架”就变得非常困难也非常重要,这里面,有技术的因素,也有非技术的原因。我想,从事学术写作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但是,我们终要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包括自己的学术概念。
陈晓明:当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已经分化成不同的群落,且也有不同代的学人和媒体知识分子出现,这当然说明当代混杂的思想界状态。我以为此次事件当然把学术规范的问题提到更重要的地步,但同时,对学术规范的批评同样也要负责任,否则,因此形成一支庞大的学术警察队伍——那倒是取得学术成就与名声的捷径,但于中国学术之发展,可能未必真的有建设性。
王鸿生:其实,在学术上我们大家都是比较幼稚地起步的,承认这一点并没有什么。1980年代成长起来的那批学人,很不容易地走到现在,并开始在中西古今冲突的背景下寻找自己的“主体性”,是很值得珍视的。但随着影响力的增加,如何进一步建立起内在的反思性的主体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言路、言说方式,对一些学者来讲,却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比如,就个体而言,我们都没有对他人的道德审判权,更没有对自己的道德豁免权,这就不是那么容易被体认的。如果我们在讲究原则的同时,也懂得向自己的对手学习,并尊重对手的人格、爱惜对手的才华,不同见解持有者之间的关系就不至于那么水火不容了。
王斑:我觉得“汪晖事件”的炒作和恶化,折射出学术界这样一种心态:学术界就是个名利场。谁拥有什么可申请专利的理论,谁创立的领地神圣不可侵犯;谁走红,声名鹊起;谁被重金聘请为讲座教授;谁的出场费高,谁掌控学术基金,打造、搭建一个个中心、基地、项目;谁拥有什么出版系列,掌控话语权;谁最全球化、国际化,被邀请为欧美学界、世界顶级大学的座上宾;谁开了一个世界级的大会,邀请某某国际名人,有媒体的造势和覆盖;谁的科系在排名上升了,谁跌落了;等等。我觉得还是应该淡漠于势力、权力之争,回到专心学术研究的轨道上,回到培养新一代人文学者和知识公民的路径,不能把学术界、思想界当作名利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