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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敬文]从石龟到石狮子:谣俗蠡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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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敬文]从石龟到石狮子:谣俗蠡测四

谣俗蠡测四

从石龟到石狮子[1]


钟敬文



        熟悉神话、传说以及民间故事的学者,大都知道在这些种类的民间传承中,常常要出现动物(或其精灵)及神灵等角色。在故事中,他们有时是配角,有时却是主角。中国洪水后兄妹结婚传衍人类的这种类型神话,就现有的汉族大量民间口传的记录看,作为配角的动物(或其精灵),一般就是石狮子或石龟。这种情况在中原地区的神话资料中表现尤为明显。这类神话中的配角,尽管还有传说是别的动物,如野猪等,也有说是神仙的,如太白星君、洪钧老祖之类,但是占较大数量因而也较有意义的,却是它们两类。
        在目前几乎传播到我国大陆各地(实际上也并及隔海的台湾)的这种类型的神话里,石狮子与石龟是同时在各种异式里分别扮演着同样角色的。在故事较完整的形式里,它们的任务约有三项:⑴ 对主人公(兄妹或姊弟)预告灾难将来临的信息;⑵ 在灾难中救助他们(或预告以避灾的方法);⑶ 劝导他们结婚以传衍后代(有的还在此点上给以助力或充当媒人)。在故事比较简略的形式里,它们也担任其中的两项或一项任务(例如只进行预告、救助或只劝婚、当媒人)。这类神话,如果没有它们的参预,该不仅是减声减色,而且会比较难以构成故事的相对完整形态(自然,在少数记录里,它们的任务是被别的“人物”——如神、仙等代替的)。
        说到这里,或许有人不禁要问:这种不同动物在同一故事里担当同一任务的现象,是早期就存在的呢,还是在后来不断传播过程中才出现的?(从常识看,是不可能在故事一开始就如此的。)再者,如果这种现象是后来形成的,那么,这两种物谁是最初的角色,谁是后起的角色呢?这些都的确是值得探索的问题。
        我认为,现在故事呈现的这种情景,是它们(石狮子和石龟)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身份更替的结果。而从两者更替的时间顺序看,乌龟是原始的角色,狮子则是后来者——它的替身。我的判断是从分析了两种动物在我国历史、文化上的出现和活动,以及它们在我国民间传承中有关的情形等方面后得出的。以下我比较具体地进行论述和证明。
        ㈠ 从乌龟方面的情形看         乌龟在我国历史上出现的古老和它在文化上的显著足迹,是稍有史学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它被认为是能预知自然变化及人类吉凶、祸福的灵物,被看作是长生不老的表征。人们给它以高贵的称号:灵龟、神龟及宝龟,又把它去跟其他一些神异动物龙、凤、麒麟结合起来,合称“四灵”。
        被认为能预知事物变化和人类吉凶,是乌龟在文化史上的一大特点。从殷墟大量出土的龟甲卜辞看(“先商”出土文物中已有陶龟,但未见有占卜用的龟甲),可以知道殷商的统治者,不论国家大事或日常风雨,都要凭借龟甲、兽骨去占卜。周代以来,用龟甲占卜吉凶的事,史传不绝于记载。我国最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在他的《史记》里,就专门设了《龟策列传》[2]。随着时间的不断进展,历史不知翻过了多少篇章,但是,直到现代,我们依然能在古庙闹市或街头巷尾的卖卦先生的小桌上,看到那些被认为有关人生命运的龟壳和金钱。这点大概足以说明乌龟与我国传统文化关系的长久和密切了。
        这种传统心理和文化现象的灵物,自然要反映到民间传承的文学中来。在有关这方面资料的古代典籍记录里就早有它的踪迹。例如《庄子》所记宋元君夜梦清江使河伯(龟神)告以将为渔人豫且所获的故事[3],《列子》所记上帝命十五匹大龟(鳌)首戴五座大山及龙伯国大人钓走六匹大龟的故事[4],都是很著名的。秦汉以后,关于龟(或龟精)的传说更是枚举不尽。在现代汉族口头传承中,也有不少是说乌龟帮助人的[5],这大概是关于它的比较古老的观念的反映。但也有一些是说它偷吃东西或侵犯民间女子而受罚的[6]。这就说明它已经由神圣的灵物变为邪恶的精怪了。总之,在民间传承中,乌龟(或石龟、龟精)的故事,现在还大量存在着(虽然彼此间有差异)。这也似乎象征着它被看作长寿灵物的特点吧。
        现在且回到“洪水后兄妹结婚衍殖人类型神话”的正题。跟这种神话有密切关系的故事,是前文已提到的历史较古的 “地陷传说”。在这类传说的记述中,就有乌龟(石龟)的出现。例如晋代那位被称作“鬼董狐”的干宝,他就记录了古巢县将沦陷前,一个老太婆不吃大鱼的肉,因而得到预告,免于溺死的故事[7]。梁任日方所记述的历阳县将沦为湖之前,那位受到厚遇的书生,预告老太婆大祸将临的消息,使她因此得救的故事[8],也属于这方面的例子。在这两个地方传说里,作为预示水灾的征兆都有城门石龟出血(或眼红)的情节[9]。这种情节,也正是现代洪水后兄妹结婚再殖人类型神话里,作为部分故事中对主人公灾难的预告者和救护者的石狮子所承担的。这种古今故事中情节的吻合,决不是偶然的。它说明现代故事中的同样情节,正是从古代传说中脱胎出来的。当然,要有力地证明这一点,我们还必须同时考察问题的另一方面的情形。
        ㈡ 从石狮子方面的情形看         狮子在我国历史上的出现是比较迟的,它在文化史上经历的足迹也是比较稀疏的(特别是在中古以前)。尽管古代有些词典学者和古典注释家似乎企图把它的出现和活动提前些,因而把古书上一些兽类名词跟它联系起来,例如认为“九虎”就是师子(狮子),或者认为《尔雅》里所说的“如髌猫、食虎豹”的狻猊“即师子也”[10]。我们固然不好随便否定这种说法,但是,能使我们较为安心承认的,还是像史书上所说汉章帝时,
        西域安息贡狮子一类的事情[11]。自东汉以后,直到元代,都有外国(主要是西域)进贡这种动物的史实。而且有关它的记载也逐渐多起来。当然,谈到它跟中国人民生活、文化、信仰等的关系程度,它到底比不上龙虎或龟蛇。有关这一点,只要看唐代学者欧阳询所编纂的著名类书《艺文类聚》的兽类部分里没有“狮子”这个项目,就可以参透其中的信息了(同时代徐坚编的另一部类书《初学记》,所收录的也不过《尔雅注》等文献及一些诗文资料罢了)。
        尽管如此,这外来的异兽狮子,终于进入中国人民的生活圈、文化圈了。如名画师顾光宝所画的狮子,就为人治疟疾;谗人诬李泌受人金狮子而终于受到惩罚的传说或历史故事等在文献上出现了[12]。但是,大概由于时间及实物接触等的限制吧,在民间传承方面到底不多见,像宋代官修中国古代小说之海的《太平广记》,记录龙、虎一类传说、故事多到八卷,而狮子却只寥寥三则,其中一则还是“杂说”,另两则记魏武帝伐匈奴跟狮子格斗,后魏庄帝试验异国所献狮子是否有伏虎威力,不过略似民间传说罢了。
        情况终于有了较大变化。像前文提到的,明代那位无名氏所编著的《龙图公案》中便载有《石狮子》一篇。尽管这种小说情节并不是与现在汉族民间广泛流传的洪水后兄妹结婚再殖人类一类神话的说法没有出入的地方,如石狮子不是灾难的预言者,结局也不是兄妹结婚传人类(它的主题是清官审判负心汉)等。但在这个故事里首次出现了石狮子眼中流血预兆水灾的情节,并有洪水泛滥广大生灵受害,以及善良人因善行得到救助的情节,它与今天民间所传的洪水后兄妹结婚再殖人类类型的神话,在基本上有相当多的类似之处。这无疑是我们今天研究此类型神话应当注意的一种历史资料,特别在研究石狮子与石龟前后更替关系的问题上更是如此。我以为现在汉族流行的这种类型的神话,部分记录中石狮子及其预告灾难等情节,是从较早时代地陷传说中的石龟角色及其作用所蜕变而成的。而明代小说中的石狮子及其预兆作用的叙述,正是现在这种故事有关情节的较早形态。在现代同类型神话的另外记录里,那角色仍是乌龟,这是原始说法的遗留。它说明故事情节的演变并不是一刀切的。
        关于现代流传的洪水后兄妹结婚传衍人类一类的神话中,那作为配角的动物(物精)的演变关系,还有其他可供佐证的资料,为了避免烦琐,就不多提了。总之,从石龟到石狮子的更替演变过程,是有迹象可寻的。

[1] 节选自《洪水后兄妹再殖人类神话——对这类神话中二三问题的考察,并以之就商于伊藤清司、大林太良两教授》,载于《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中华书局,1996年11月。
[2] 今本《史记·龟策列传》。据过去学者考证,是后人根据原目补写的,但篇中也记述了司马氏的意见。
[3] 《庄子·外物》,《庄子集释》本思贤书局,清末刊。
[4] 《列子·汤问》,《列子集释》本(龙门联合书局,1958)。按:现行本《列子》虽非原书(学者们疑为晋代该书注者张湛所补辑),但书中所载的一些神话、传说以及上古习俗,大多为前代的遗传,并非出于后代学者的伪造。因此,对这类资料,我们仍不妨把它当作较古的传承看待。
[5] 例如《龟山的传说》(《梁山民间故事卷》第一卷,梁山县三套集成办公室,1988),《石龟(《韶关民间故事集成》卷上,韶关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1988)等。
[6] 例如《乌龟石》(《湖北民间故事传说集》,中国民研会湖北分会,1981),《龟山的石头为啥打不成块》(《梁山民间故事集》第一卷,梁山县三套集成办公室,1988)等。
[7] 《搜神记》卷二十,《学津讨原》本。
[8] 现行本《述异记》卷上,清末湖北书局重刊。
[9] 关于这种情节的传说,请参看铃木健之的《神话·传说·故事》第二节《石龟的眼》,《中国文化史·近代化的传统》,山本书店出版部,1981年。
[10] 前者见许慎《说文解字》第九卷(《说文解字段注本》,成都古籍书店影印),后者见郭璞注《尔雅·释兽》(《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重刊)。
[11] 《后汉书·西域列传》,一般刊本。
[12] 前者见唐陆勋《志怪录》,后者据《渊鉴类函》卷四二九三一,近代影印本。

来源:钟敬文著:《谣俗蠡测──钟敬文民俗随笔》,
巴莫曲布嫫、康丽编选,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


引用:
随笔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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