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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龙袍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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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龙袍争夺战

帝王龙袍争夺战

◎施爱东

帝王龙袍争夺战2011/07/25 04:4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明 缂丝红地海水云纹飞鱼补子(1/5张)

 

  私造龙袍要杀头吗?戏这么唱,小说这么写。可在现实生活中,“龙”却是服装的流行纹样。围绕龙的使用权展开的斗争,贯穿中国的历史。

  ■龙服的垄断与反垄断

  衣服上始绘龙纹源于何时不可考。《尚书》记载帝对禹说:“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这就是天子冕服“十二华章”的来历,龙位列老五。

  日、月、星辰是配天之数,只有天子在祭天大典中能用。余下九章以山、龙为首,所以,通常所说的九章衮服也就相当于龙服。据《通典》记载,自周至汉,公侯一直享有穿龙服的权力。

  公元508年,著名文学家周捨向梁武帝提交一份议案,说天子和公侯的衮服都画龙,等级不明显,建议将公侯衮服上的龙纹去掉,改画凤凰。这条马屁议案招致王公贵族一致反对,虽然梁武帝表态支持周捨,但革命终未成功。

  “后魏、北齐,舆服奇诡,至隋氏统一,始复旧仪。”隋代服制明确规定了三公可以穿九章龙服。唐初基本沿袭隋制。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天子衣服共分为十二等,其中只有第二等的衮冕绘有龙纹,这种衮冕只能在“诸祭祀及庙、遣上将、征还、饮至、践阼、加元服、纳后、若元日受朝”的场合才能穿。而一品官员在“私家祭祀”场合就可以穿九章龙服,机会比皇帝还多些。

  龙朔二年(662年),司礼少常伯孙茂道再次提议:“诸臣九章服,君臣冕服,章数虽殊,饰龙名衮,尊卑相乱。望诸臣九章衣以云及麟代龙。”(《旧唐书》)这个提议只是将周捨的凤凰换作了麒麟。凤凰和麒麟都不在传统十二章之中,不合传统礼制,“当时纷议不定”,所以未被采纳。

  两年后,一个叫苏知机的马屁精再次上表,要求三公以下改服“鷩冕八章”。鷩即华虫,华虫倒是十二章中的老六,一种华丽的鸟纹,排序仅次于龙。朝廷很重视,将之作为国家重点课题交由崇文馆学士杨烱论证。杨烱引经据典,将十二章全都论证成了圣王明光普照、神武至德的象征。既然三公不能用龙章,也就不能用鷩章,最终将导致任何一章都不能用。杨烱这一招很管用,保住了有唐一代三公穿龙服的资格。

  既然公侯衮服上的龙章减不下去,那么,礼部官员就只能巧立名目不断往天子衮服上添加各种金玉珠文,以便拉开天子衮服与公侯衮服的档次。天子衮服日益繁文缛节,叮叮当当,看起来威风,穿着很不舒服。乾德元年(963),宋太祖终于忍不住了,明确抱怨冠冕“华而且重”,要求礼部改制。改制的结果,许多金丝银线珠玉琥珀都减弃不用。可是这样一来,天子与公侯的服饰又拉不开档次了,没有办法,最后只能“增侈如故”。

  宋政和年间(1111-1117),议礼局终于想出一招:正从一品均许用龙,但不能用升龙,只能“青衣画降龙”。升龙是通天的政治隐喻,用龙而不许其升,也即剥夺臣子沟通天地的象征资本,这算是一个折中方案。该方案刚实施几年,北宋就垮了。南宋绍兴四年(1134),宋金对峙的时局刚刚稳定下来,公侯是否应该服用衮冕的问题马上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礼部官员认为“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宋高宗也有这个意思,不过,“终以承袭之久,未能尽革也”。(《宋史》)终宋一代,天子始终未能成功垄断龙服。   

  ■龙纹的变异与流行

  真正严厉禁止百官及民间使用龙纹,始于忽必烈时期。1270年,刑部议定,除了官办缎疋外,民间不许织造有日、月、龙、凤图案的布匹,如果确属过去已经织就的,要加盖官印,“如有违犯之人,所在官司究治施行”。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商人是最会打擦边球、钻空子的,他们在传统龙凤纹的基础上做了些变异处理,把龙凤纹织得似是而非,比如,将传统龙纹减个角,或者减两个爪子什么的,用这种模棱两可的图案逃避官方审查。至元十年(1273),中书省再次下令严禁下官百姓使用“日月龙凤缎疋”。如此三令五申,大概也是因为屡禁不绝。

  元延祐元年(1314),中书省定立服色等第,明确规定所有职官均不得服龙凤纹,器皿不得使用龙凤纹,帐幕不得用赭黄龙凤纹,车舆不得用龙凤纹,但同时又对龙的定义作了重新界定:“龙谓五爪二角者。”(《元史》)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五爪二角的龙,就可以另当别论。这种半禁不禁,网开一面的做法不仅没有禁绝民间的龙纹,反而大大刺激了民间的用龙热情,以及龙纹的变异和多样化发展。

  朱元璋洪武初年,改朝换代的空当,官绅豪强的用龙热情空前高涨,“武臣犹有饰金龙于床幔,马廊用九五间数,而豪民抑或镕金为酒器,饰以玉珠”。朱元璋对这些逾制的奢侈之风给予了坚决打击,同时“命儒臣稽古讲礼,定官民服舍器用制度”(《明史》)。

  朱元璋本人比较勤俭,洪武初期的百官服制也比较简单,“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可是承平时间一长,吃了没事干的礼部就得折腾点事。1391年,礼部定制,严厉规定“官吏衣服、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并织绣龙凤文,违者罪及染造之人”(《明史》)。可是,事态的发展总是物极必反。帝王对于龙纹的垄断企图使得龙纹的权力象征意味越来越明显,而百官及民众对权力的崇拜和向往,进一步加剧了龙纹的流行和泛滥。

  ■权力崇拜与龙袍泛滥

  永乐以后,宦官逐渐走上了政治舞台,炙手可热,“宦官在帝左右,俱蟒服”。由于服制中没有蟒服之制,所以也就没什么规矩可循。所谓蟒纹,就是去角、去足的龙纹。可是,有些官员不仅给自己的蟒纹添上了两只角,甚至还有四爪、五爪,这就更难与龙纹相区分了。更离谱的是,连飞鱼纹、斗牛纹都做得跟龙纹差不多。

  服制乱象越来越严重。1458年,明英宗打算重振纲纪,发布了一道矫枉过正的禁令:“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飞鱼、斗牛、大鹏、像生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并玄、黄、紫及玄色、黑、绿、柳黄、姜黄、明黄诸色。”(《明史》)这样的禁令基本没法执行,设了等于白设。

  1537年,明世宗有一次出宫,看见兵部尚书张瓒穿着蟒服,大怒,问阁臣:“尚书二品,怎么能穿蟒服?”阁臣回答:“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明世宗再问:“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连皇帝都分不出这些衣服有什么差别,说明“鱼牛混龙”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对于龙纹的追求和热爱,本质上就是对权力的追求和热爱。什么东西一用滥就得跌价。庶官杂流,甚至太监都穿上蟒服了,龙蟒之服也就不足以说明帝王身份了。到了清代,皇帝为了自抬身价,只好朝着更高规格发展,他们将前代天子仅在祭祀天地时才穿的十二章衮冕扩充成了一个衮服系列,并且第一次正式使用了“龙袍”这个通俗名称。所谓龙袍,至少得绣九条金龙。龙纹俨然成了衮服的标志,其余十一章,包括日、月、星辰,全都退居配角了。

  清朝皇帝通过衮服章数的提升、衮服数量的增加,大大抬高了自己的档次,趁便做个顺水人情,将蟒服下放给更多的亲王、郡王、贝勒、国公,甚至他们的儿女及夫人。这样一来,大清王朝上上下下都穿上了龙蟒之服,皆大欢喜。

  龙纹越是作为权势的象征,在民间就会显得越金贵、越时尚,百官及民众对于龙纹的觊觎欲望就被刺激得越加强烈。洪秀全发动革命时,一直诅咒着象征皇权的妖龙,可一旦革命成功,却又急不可待地想穿龙袍、住金龙殿。为了不自打耳光,洪秀全发明了一种“射眼”龙袍,在龙的眼睛上画一支小箭,声称经过射眼之后的龙是宝贝龙,与清朝的妖龙不一样。随着形势发展,最后连眼都不射了,干脆直接说自己的龙就是宝贝龙。

  ■供图/撷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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