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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心碎的论争:谁在给英雄抹黑?

令人心碎的论争:谁在给英雄抹黑?

《挟尸要价》照片作者与首发媒体记者否认作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03:01  红网

2009年10月24日16:43:35,王守海他们坐在船头上等着钱到位(船上穿白衣者)。



  2009年10月24日16:50:46,看到学校来人了,王守海和其他打捞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钱还没到位之类的话。“……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图/记者 张轶



  2009年10月24日16:50:51,与上一张图片相差5秒钟。从这个连续的手势看,并不像是在商量如何靠岸。图/记者 张轶



2009年10月24日16:50:57, 与上一张图片相差6秒钟。图/记者 张轶



  《挟尸要价》照片作者张轶在得知颁奖消息后,就做好了接受质疑的心理准备,只不过,因为站在了最高领奖台、照片内容对社会现实极具冲击性,质疑来得比较猛烈。
  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奖颁出,照片《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最佳新闻照片奖,此前,这幅照片已获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的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等几项大奖。第二天,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长李玉泉发文称,照片《挟尸要价》被误读,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销该照片的获奖资格。
  网络沸腾。
  本报记者 周清树 长沙报道
  从记者在现场拍摄的这3张连续的照片显示,船上的人正在和岸边的人商量,王守海摆手不动,让他们及时拿出3.6万元的天价打捞费。下面的一组照片记录了整个交流的过程。看到学校来人了,站在船头的王守海和其他捞尸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钱还没到位之类的话(“……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并说老板要钱,他们要烟酒抽喝,是常理。从这个连续的手势看出并不像是商量如何将遗体靠岸。
  记者达到现场后得知,在校方付出4000元后第一具遗体已经打捞上岸给了学校。而实际上在2009年10月24日16:41:25之前,第二具遗体已经找到。
  《挟尸要价》的照片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而打捞公司打捞遗体时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
  这个颇具浪漫英雄主义色彩情节中的三个英雄想不到,他们的逝去会带来针对社会公德、媒介素养等方面的持续争议。

  《挟尸要价》照片被指造假
  8 月19日,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发文称,《挟尸要价》的解读是错误的。有媒体对这张获奖照片的解读是:船头着白色衬衫者陈某与老师、学生牵着遗体谈价。事实是:在打捞中,两条船共同作业,捞到后要迅速地用绳子拴着遗体的手或脚,避免再次滑落水中,船太小,在深水处不容易把遗体捞上来,要牵引到岸边再捞起。着白色衬衫者手牵遗体挥舞手臂是指挥岸上的人们配合将遗体打捞上岸。但误读的结果使“牵尸靠岸”在部分媒体报道中变成了“牵尸谈价”。
  李玉泉称,因为对“渔民见死不救”的误传,已经使本来应该列入“救人集体”的两个老人现在不敢出江,不敢见人,不敢与人打招呼。
  长江大学宣传部建议组委会和评委会撤销该照片的获奖资格;通报作者的弄虚作假做法,以杜绝以后评奖中类似情况的出现。
  潇湘晨报记者得知,早在2009年11月16日,李就以《“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为题对此幅照片提出过相同质疑。在《挟尸要价》照片获得全国摄影艺术展银质奖之后,长江大学宣传部也向该评委会发出了“公开信”。

  照片显示“挟尸交流”
  20日,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重读有关“挟尸要价”的相关材料和新闻报道,确认以下事实:为打捞三名救人遇难的学生,长江大学一共支付了36000元钱;这些钱不是一次性支付的,而是分批交给了一个名叫陈波的人;在钱没有完全到位的过程中,陈波曾打电话要求捞尸者暂停打捞。2009年11月3日发表在《华商报》上的这幅照片获得了若干奖项,正是建立在以上事实的基础之上。
  20日晚,《挟尸要价》照片作者张轶给记者发来署名“时任《江汉商报》摄影记者”的图片说明,称该图片是见报的单幅图片,只是整个“挟尸要价”过程的一个瞬间。
  张轶回忆,实际上在2009年10月24日16:41:25前,第二具尸体已经打捞上来,王守海(船上穿白衣服者)他们等着钱到位,坐在船头上等;
  16:46:10开始将第二具尸体从水里拉起来将右臂栓牢;
  16:47:34学校来人了,专门协商要尸体的事宜;
  16:50:46看到学校来人了,王守海和其他捞尸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钱还没到位之类的话(“……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并说老板要钱,他们要烟酒抽喝,是常理;
  16:51:57在师生们一再的求助抗议下,并声称一定给钱,王守海一行才将尸体交给岸上的师生们;
  16:52:46早已在岸上等待的师生们将尸体紧急运往医院救治;
  2009年10月24日17:08:28,王守海等人因3.6万元还没到手,就在船上抽烟喝水(这些都是江岸上送上的),停止打捞;
  17:37分,岸上的陈波拿到3.6万元。
  20日晚,潇湘晨报记者拿到了当时现场拍摄的近百张图片。整套照片清晰显示,现场学生、老师、群众、打捞者的惊愕、慌忙、痛苦、淡定在夕阳余晖下一目了然。
  这套照片中,有关引起广泛争议的白衣老者的图片共5张,包括这幅屡获大奖的照片,照片原始时间显示从2009年10月24日16点49分18秒始,至2009年10月24日16点50分57秒止。可以看出,白衣老者确实在跟岸上的人用手势在交流。
  记者手中照片与张轶发来的图片说明一致。

  首发记者确认照片信息无误
  20日,“挟尸要价”首发媒体《华商报》记者郝建国回忆采访时说:捞上来的这个遗体叫方招,捞完了以后,这个捞尸者和另外一个穿蓝色衬衫的男子,把方招的右手用一条绳子绑起来打了个死结,然后用另外一条绳子,把他的遗体拉出来,就是两条绳子把方招的遗体已经固定了。
  “一个绳子是那个人拉着,另外绳子的一端是穿蓝色衬衫的男子拉着,当时是完全有条件把遗体拖到岸,轻轻一拉就上来了,他们为什么把这个遗体横在水上不拉上岸呢?原因是当时他们要的3.6万元还没有全部到手。当时岸上的同学们讲,女生都下跪了,喊着你们干嘛这样,不把他捞上来呢?然后就有这个图片的动作。”
  20日,郝建国在个人博客发表一篇名为《郝建国对“挟尸要价”相关报道的最新声明——兼回复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的博文,博文详述了现场情况及《挟尸要价》图片中的信息,“当时并不在现场的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称记者误读照片,制造假新闻,无疑是继挟尸要价事件之后又一大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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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张照片清晰显示整个事件全进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1日03:01  红网

16:51:49,靠岸后师生们将第二具遗体搬上岸。



  17:08:28,王守海等人因3.6万元还没到手,就在船上抽烟喝水(这些都是江岸上送上的),停止打捞第三具遗体。



  2009年10月24日17:37,岸上的陈波收到校方筹集的钱款。据张轶说,打捞一具遗体付一次款,款不到位打捞就中断。




  对话人物:
  张轶——《挟尸要价》照片作者
  渔民被打是在刊发照片之前
  潇湘晨报:你怎么看待李玉泉的质疑?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
  张轶:我认为这种质疑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我先解释下,《华商报》的图片说明不是我写的,图片说明中说白衣老者是“陈某”是不对的,白衣老者是王守海,我后来看到后,及时给他们打电话说了这事,后来他们更正了。照片的错误仅仅是名字写错了,其他事实都是真实的。
  当时的情况是,王守海打捞到方招的尸体,一条绳子绑在自己右臂上,绳子还打了结,左手用一个钩子钩住方招的T恤,把尸体横在水上,而不是拖到船上。当时很多学生哭着喊着抗议,王守海摆手不动,让他们及时拿出36000元的打捞费。他说:“……说好的三万六,钱到位了再往上拉……我只听老板的。”
  当时确实是两条船,我的照片也能看到另外一边还有一条,但是我只拍了一张,因为王守海是直接受雇于陈波,他也是主要和老板陈波直接对话的人。但不管几条船,挟尸要价的事实是存在的。
  那张照片的拍摄者之所以起了假名“真真”,主要是为了保护我,也是告诉读者图片是真的。
  潇湘晨报:有人说,因为你这张照片,渔民被人打,船也被烧了。
  张轶:捞尸者赶到现场后不顾英雄死活,不顾现场师生的感受,开口就要钱,的确令人气愤。但是渔民被打是在三个大学生追悼会的10月28日,华商报首发这张照片是在2009年11月3日,因此我的照片不构成他们被打的原因。
  长江大学宣传部长质疑渔民被打是因为我的照片,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李玉泉不在现场,他也是听别人转述的。

  对话人物:
  贺延光——高级记者,现为《中国青年报》图片总监,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评委之一。
  骆永红——《京华时报》图片总监,“金镜头”奖评委之一、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评委之一。
  我知道,记者因为这张照片在当地呆不下去了
  潇湘晨报:在中国记协举办的“中国瞬间”比赛中,这幅照片曾获得过金奖,当时评委们也对新闻事件和照片的真实性进行过调查,您所知道的当时的调查情况是怎样的?
  贺延光:我印象中,评委会对此事很慎重。当时问了华商报的摄影部主任,是没有问题的。
  我这两天也看到网上有质疑,但现在质疑的说法还没有说清楚。
  如果记者搞错的话,当事者为什么没有说话。作者在华商报发表照片的时候是用的化名,因为他在《江汉商报》是登不出来,有可能被开掉,因为这对当地是一个丑闻。实际上,这个作者当时也在报纸没法呆了。
  今天下午,我跟有全套的照片的人联系过,不能说明这几个人(捞尸者)能脱离干系,从老头的动作来看,不是像救人的。我现在看这个问题,实质是作者不能用自己的名字在当地发,而且他确实离开了,尽管获奖了,但是他还是给地方抹黑了,他无法生存,才离开的。
  骆永红:评奖时看到照片的时候,我记忆中有一篇《南方周末》的文章,他们采访了渔民,说了一些苦衷,当时我就提出了这个问题(照片真实性的问题),也有评委谈了类似的看法。
  我们和作者联系,作者和记协的工作人员说了整个事情的经过,把相关的材料和时间也说了。我们没有看到他发给记协的材料,当时从摄影记者的口述和时间来说,确定照片是真实的,于是我们就按照正常程序走了。
  潇湘晨报:当时给这幅照片颁奖的理由是什么?
  贺延光:评委中没有一个人是认识张轶的。一个是新闻事件,另一个,照片本身的表现力也能吸引人。
  表现灾难也要考虑家属的情感,死者尊严和读者的接受,(照片中)大学生的遗体仅仅露了一个胳膊。照片的表现力还是很恰当的,能表现新闻事件,也照顾到了死者尊严和家属情感。
  骆永红:主要原因是,重大新闻事件中,他所抓取的瞬间不仅仅记录了这个事件本身,还反映了背后的社会问题,对金钱至上,对诚信确实的拷问。
  潇湘晨报:据现有资料来看,挟尸要价这一事实是真实存在的,这幅照片只是挟尸要价过程中拍摄的一系列照片中的一个瞬间,船头的人在等待老板的指令。质疑者认为,照片是假的,您怎么看待?
  贺延光:我还不能得出和长江大学宣传部长一样的结论,是你要价还是你的老板要价,没有本质区别。
  骆永红:就算这个老人没有要价,他们在打捞上来以后等待老板的指令,这个事实已经说明了一点,他实际上就是在要价,关键在于事实呈现的是这么一个结果。可能对个体来说,挟尸要价中的老人是其中一个个体,一个部分,但这个捞尸队做的事情就是见钱给尸体。这个是无可更改的。
  潇湘晨报:在照片发布中,华商报发生了一些小的失误(白衣老者的名字错误,由于有深度稿件的辅助,事实描述过于简单),但是随后做了更正。随后摄影记者去参加比赛使用的图片说明都是经过了更正的图片说明。您觉得在评奖中可以接受么?
  贺延光:要看主要事实是不是对的,如果是事实错误了,就不能接受。仅仅是某些细节上讲的不充分(可以接受)。另外还要考虑当时的环境,一方面是挟尸要价,一方面是义愤填膺,当时对立的,记者也是站在弱势群体一面表现的。
  潇湘晨报:从现有的材料来看,您觉得照片是否真实?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
  贺延光:我觉得问题不大。至于争议为何会产生,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记者因为此照片在当地过不下去了,至于长江大学宣传部长的动机,我也不知道。
  骆永红:我认为照片是真的。老人是团队的一分子,这个团队就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团队。
  (之所以引起争议)最关键的(信息)在于,一个事件所透露的社会背景,一种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现状。在真实生命逝去的背后,利益至上的观念给了人们极大的冲击,这个照片反映了社会的矛盾。
  “挟尸要价”照片的前世今生
  《挟尸要价》照片事件演进表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因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当天下午,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陈波到达现场,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部副主任李启文商谈打捞费。
  16:50分,第二具遗体方招(照片中的遗体)被打捞上岸,(据张轶提供的原始照片)
  2009年10月28日上午10点,三位大学生的追悼会正式开始,荆州市委主要领导参加追悼会,数万市民来到灵堂。
  2009年11月3日《华商报》首发该照片报道,但是误把王守海写成了“陈某”。华商报后来即及时更正。
  2009年11月4日,《南方周末》记者杨继斌发出《大学生救人溺亡隐情调查:“挟尸要价”另有其人“见死不救”渔民被冤》的调查报道;
  媒体人马文娟2009年11月8日撰写了《从大学生救人事件的报道看媒体责任》一文,提出有关媒体对大众的误导要承担责任;
  2009年11月16日,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在自己的署名博客上发表了《“牵尸谈价”:不能不说的事实真相》的文章,对照片提出质疑
  2010年1月23日,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挟尸要价》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
  2010年2月4日,中国记协主办的“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第三届)”揭晓,《挟尸要价》获一等奖;
  2010年8月5日,《挟尸要价》照片获得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长江大学宣传部已经向“全国摄影艺术展评委会和各位评委”发出了“就张轶《挟尸要价》照片获全国摄影艺术展记录类银质奖致评委会的公开信”。
  2010年8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金镜头”颁奖盛典在青岛举行。《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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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党委宣传部长,如果真不在现场,为什么要出这个头来说这些话?
背后有什么交易?
是谁授权他使用英雄所在的“长江大学”的名义来发布这些消息?

抑或是记者为了危言耸听,故意抹黑社会?

强烈建议彻查其中的丑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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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知道李玉泉这么说,背后的动机是什么。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
作为党委宣传部长,如果当时真没在现场,最好的态度就是闭上自己的嘴巴。
作为一个官员,喜欢发言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也许他这么做是受到了当地政府的授意,他也有自己难言的苦衷。否则,只能说他没脑。

英雄之死,刺伤了多少人的心啊!
英雄们的报道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经常看得泪流满面。
有些靠屁股说话的人,不为英雄申张正义也就罢了,还要替陷害英雄的恶人遮羞,那就太令人发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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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看一则令人发指的消息。
但声明只是作为学术资料进行转发,本人没有就此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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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恰北北 于 2010-8-6 15:48 编辑

转自猫扑热门话题-----------------


连日来,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浪里白条”,而且“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

”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在海水浴场附进,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把这些人拉下水,然后捞尸体挣钱,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突然惊觉,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他们故意落水,引别人来救,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

疑点一,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观者哭声一片,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说二万四钱没到位,拒绝打捞尸体,旁边谴责声一片。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到现在为止,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找不到人了!

疑点二,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事实上,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现场非常混乱,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

疑点三,“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事发时,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老板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当时老板说了,活人不救,捞尸体,白天每人1万2千元,晚上1万8千,一手给钱一手捞人”。

疑点四: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这些人不救活人,只捞尸体,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他们不救,别人也不敢救”。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可以看出,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情况,而且 这种“不作为”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

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但是,请大家注意的是,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在了解事情后,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救不了!这是一个理由吗?!你是人民用钱养的,你是国家的卫士,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人渣,而你们,什么消防队员,你们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

三名90后的大学生,你们太傻了。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你们走了,你们没有熟悉这世间的丑恶就走了。

名利时代,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而是物质与利益。于是,活人不救,死人价高才救,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这是一个毫无无信仰的社会,一个金钱高于一切的社会,一个荒唐到不能再荒唐的社会。开胸验肺、断指才能证明清白的社会。这30年来是富了,但是也更穷了,穷的眼中也只剩钱了!为何社会风气如此差,难道是百姓自己不好,还是整个社会导向问题?麻木的不仅是事发的湖北人民,这仅是中国道德现状的一个缩影,为什么好人经常没有好报,为什么所有人都唯利是图,以至于道德水准甚至远低于我们批判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有了钓钩事件,有了南京徐老太事件,我们不难理解。


可爱的中国,无语了:官家钓鱼,百姓捞尸,吾辈苍生,乞天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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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民俗学”理解得太狭窄,民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
只要是反映了一种民间观念的行为,一种习以为常的行为,都可以从民俗学的角度进行观察和了解。

我直觉在这次事件的背后,还有许多值得了解的东西。
比如,为什么“不救活人,只捞死人”?
我们可以通过捞尸者的自我表述及旁观者的角度多方面来了解这个问题,比如,“救活人赚不到钱”肯定是其中一个理由。
为什么“救活人赚不到钱”?
因为许多人欠缺感恩之心。我记得看过一个报道,说把小孩救起来之后,那些小孩拍拍屁股就走了,回家甚至不敢告诉父母,救人者连句“谢谢”都得不到。

还有民间关于水鬼的传说。
我不知道湖北当地有没有这样的传说,我们那里的民间传说是:水鬼要脱身,一定要先找个替身,找到替身才能重新投胎。
所以,有新人淹死,才有旧鬼脱身。许多渔民不会去坏水鬼的好事。因为他们常常在水里走,还要与水鬼打交道。

渔民一般不救落水人,这不是湖北一地的习俗,而是许多地区的渔民共有的习俗。
把这些事件背后的深层文化提示出来,当然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一些基于行业恶俗而产生的文化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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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宝塔湾这个事件中,渔民的表现非常麻木。
参与救人的,不是渔民,而是冬泳队员。

我们站在一个文明人的道德高度来看,冬泳队员无疑有着更为健全的人格,
如果我们把行业习俗的问题也纳入考察范围,就会发现,深层的原因也许是受到背后的文化观念所支配的。

可以试着就各种问题去调查不同的人群,看他们自己是如何看待或评价这件事,或者这类事。
宝塔湾背后的故事,肯定会远远大过我们上面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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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长鸿以非遗学社的名义去找一下李部长,要求立一个课题。
如果李玉泉不是个傻瓜,我相信他一定会帮助你,因为这是在替他和他背后的当地政府寻找一个“习俗”的替罪羊,也是帮他解“困”的最好的一招。
如果得到李玉泉的支持,当地渔民不仅不会把你当记者,更有可能把你当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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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知遥 于 2010-8-23 12:56 发表
以上是我再次阅读后再次看到的疑点。。。。。。。。。。。在人命关天的时候,讲行业规矩和习俗,一手交钱一手交尸等等现象。。。。。。。。。这样的观点如果真能成立,似乎打捞者在此事件中是没有责任了了???

如果捞尸在当地的确成为了特殊职业,那么这个职业是怎么形成的,他们所形成的那些所谓禁忌是否需要修正???对生命的不尊重对生命的漠视,难道可以因为习俗而得到宽大和谅解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捞尸人现在也没有受到任何惩处。
他们没有替英雄捞尸的“义务”,法律也奈何不了他。

这是一种恶俗,这是没有问题的。
并不是说凡是“习俗”,就是合理的。
但即便是不合理,我们也得先指出它在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否则,即便杀了一个陈波,也还会有下一个陈波继续接着干。

如果不给这个行业一个适当的定位,一味地对这个行业加以讨伐、打击,
真让这个行业消失了,那不是只能任尸体漂到下游去腐烂、发臭?

学术研究不是为了要替他们遮羞或开脱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事件的文化背景,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悬而未决的难题。
无论事情的去向将会如何,了解它、描述它,都是应该做的。
民俗学不是法学,也不是伦理学,
但是,民俗学的揭示,有利于法学和伦理学的参考,这是无疑的。

[ 本帖最后由 施爱东 于 2010-8-23 13: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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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马知遥 于 2010-8-23 15:49 发表
在科学研究的职业进行中 ,人道主义精神似乎不是仅存于伦理学之中。代表着正义和良知的情怀,不只是激情或冲动还有之后的冷静客观,也因此会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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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车前子 于 2010-8-23 19:43 发表
如果不给这个行业一个适当的定位,一味地对这个行业加以讨伐、打击,
真让这个行业消失了,那不是只能任尸体漂到下游去腐烂、发臭?

真有这么悬乎?
如果是恶意垄断,如果是谋财害命(见死故意不救以谋财),舆 ...
老兄,我们是民俗学家,我们没有权力去判定他是不是谋财害命。
如果是,我们谁也不会反对将这些人绳之以法。
但那不是我们做的。
社会能进步,就在于每一个人都懂得从自己的角度去做好自己的事情。
如果我们是荆州警察,我们一定会首先从“谋财害命”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
我们反对的一百多年前陈天华所呼吁的:不要空谈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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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面临的,不是是否要对捞尸人绳之以法,
相反,捞尸人已经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张轶。
老兄要是不服,先去替张轶想想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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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老兄雅量!
言语得罪之处,多多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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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长江沿岸捞尸成热门行业(图)

大洋网-广州日报8月25日报道

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的葡萄远近闻名,盛夏季节,正值葡萄成熟时,但近日涌入村里的外地人并不是葡萄采购商,大多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

《挟尸要价》新闻事件中的捞尸人全部来自三八村,也因此这个位于长江边的小村庄声名远播。一场风波也让村里略显神秘的捞尸群体展现在世人面前。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的3名大学生因为英勇抢救落水儿童而不幸遇难。将3名大学生的尸体从江底打捞起来的5个人全部是三八村村民,分别是王守海、圣德义、王文柱、王文权和冯炳昌。其中年龄最大的圣德义72岁,年龄最小的冯炳昌57岁,5人中有3人年过7旬,是一支不折不扣的老人捞尸队。

王守海曾是水运公司干部

埠河镇地处公安县北端,位于长江和虎渡河的环抱之中,与荆州市区隔江相望。三八村是镇上的44个行政村之一,紧邻长江边,历史上村民大多以捕鱼和摆渡为生,但随着长江里的鱼逐渐稀少,村民大多转行。

今年72岁的村民圣德义曾是一名渔民,也曾在长江上摆渡,他回忆说,后来村里统一取消了小摆渡,成立了一个轮渡水运公司,属于村集体企业。目前,从三八村到荆州的轮渡就是由村里的公司经营。圣德义摇身一变成了公司员工。退休后,他又开始了打鱼的生涯。

今年72岁的王守海是村里最有名的渔民之一,事发当天,他穿着白衬衣、站在船头的形象已经定格在《挟尸要价》照片中。退休前王守海曾是村里轮渡水运公司负责调度的干部,至今每月还有300元的退休金。

捞尸者全是老人

宝塔湾离三八村不远,当地居民中流传着一个宝塔湾的传说,“这里有河妖,所以经常出事,宝塔是用来镇河妖的”。由于每年都有人在江中淹死,捞尸逐渐成为了一门产业。

由于在长江中打捞落水失踪人员收益颇丰,从事个体轮渡的业主陈波与在长江太阳岛上出租游泳救生胎的夏兵成立了一个打捞公司,专门从事长江沉船、沉物及尸体的打捞业务。《挟尸要价》新闻事件当中涉及的“八凌打捞公司”在2008年6月成立。  
“八凌打捞公司”打捞队长陈新是陈波的哥哥,也是三八村人,陈新还是圣德义的女婿。

工商部门调查结果是,“八凌打捞公司”是荆州唯一一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打捞沉船、沉物的民营公司。长江水域的小型打捞工作一般都由该公司负责。陈波印制了名片分发给长江荆州水域沿线的商铺和个人,并交代他们一旦有需要打捞的落水失踪人员就通知他。

同一“窝子”捞出三具尸体

从长江荆州段捞尸绝对是一门手艺活,要对水流和地形了如指掌。湖北当地水上公安部门的一位内部人士称,能从长江上成功打捞起尸体的概率约在70%。事发后,3名遇难大学生的尸体在一个小时之内全部被打捞起来,也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圣德义解释说,他们一般是两条船同时出动,首先是根据现场目击者的帮助来确定尸体所在位置,一般是从沉水的位置开始打捞。打捞时,在两条渔船之间拉起一排铁钩,将铁钩沉入江中五六米,一直沉到江底,然后两条船上的人一起往同一个方向拖拉铁钩,将尸体钩起。

圣德义将长江中突然出现的深水区叫做“窝子”,他说,江底有很多“窝子”,尸体一般会被卷入到“窝子”里,但他们知道哪里有“窝子”。“3具尸体都是在同一个‘窝子’里打捞出来的。”

圣德义说,有些人落水淹死后,手还是会紧紧地抓住江底,拉起来的时候,要用很大的力。有时候也会捞不到人,被江水冲走了。

今年捞尸业务少了

三八村的一群经验丰富的老渔民成为了陈新雇用的捞尸人员。

根据荆州市政府公布的调查结果,打捞渔船到达现场后,一般由陈波出面商谈价格,价格未谈妥前不会开工(防止尸体打捞上来后事主不付或者少付酬金)。打捞上来一具尸体12000元,没有打捞到尸体每天6000元。每打捞一具尸体陈波付给陈新1700元,未打捞到尸体给800元,由陈新负责分发给参与打捞的渔民,剩下的钱陈波得30%,夏兵得70%。

“一般人捞起来,就多给一点钱,捞不起来的话也要给两三百元。钱是陈波给陈新,陈新再分给大家。”圣德义说。

王守海今年出动了三次,打捞沉入江中的尸体,但有一单没有捞到。王守海说,其中一次对方给了他4000元报酬,他分给了大家。但比起往年“一般要捞十多人”的行情来说,今年的捞尸生意要少很多。“事件发生后,到江里来游泳的人少了。”在长江里游泳的叶选勤说。

专访照片作者张轶

“晚上睡觉时旁边放把刀”

张轶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荆州当地的《江汉商报》工作,入行仅一年多。在《挟尸要价》获奖后,张轶才首次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他表示承受了鲜为人知的巨大压力。

记者:你认为照片中王守海的手势是什么意思?

张轶:事发后曾有媒体向他提出过这个问题,当时王守海说自己也不清楚,但现在他的说法已经不同了。

记者:长江大学宣传部长李玉泉质疑照片有假?

张轶:如果觉得有问题,为什么照片刚刊发时,不站出来说话,一直等到现在。

记者:你坚持认为是挟尸要价吗?

张轶:挟尸要价是一个过程,从打捞公司到现场与校方谈判,挟尸要价就已经开始了。这张照片只是反映挟尸要价整个过程的一个瞬间,是最有信息量的一张照片。

记者:事件发生后,为何会离开《江汉商报》,是否受到威胁?

张轶:是!刊发照片时我署名为“真真”。有关方面寻找这个人时,报社出于保护一直没有透露我的身份。后来,有好朋友告诉我说,有团伙也在查我,而且要搞死我,让我尽快离开。

记者:当时是否有很大压力?

张轶:这件事对我触动很深,因为我大学刚毕业,第一次经历人生中的严重坎坷。当时晚上很害怕,每天晚上只要下雨或是窗户有响声,我都会从梦中惊醒。有时,我会在旁边放一把刀。下班时也是与同事结伴而行。这一年多,我一直在不停地换地方。

记者:有网友说照片是经过PS的?

张轶:这是一张原始照片,只是适当裁了米粒那么大一点点,这在评奖允许的范围之内。当时是两条船用钩子捞起遇难大学生,但我着重拍了王守海。

记者:还会继续公布出一些照片吗?

张轶:作为证据的照片我只公布了一部分,我是怕公布出来的照片再次伤害家属。

《挟尸要价》被认定不存在造假

8月23日,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公布调查结果,调查组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主要论据有两点。一是根据“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发生后,诸多媒体的大量报道以及此次调查组收集的各方情况,证明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

二是照片记录的瞬间是整个挟尸要价过程的一部分。虽然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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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海回应“挟尸要价”:不给钱不可能捞尸

“我要是做错了什么,你让警察来抓我。”8月23日傍晚,看到又有记者前来,72岁的王守海显得有些激动。王守海是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的村民,他就是《挟尸要价》照片中用绳子拉着尸体的白衣老者……

金镜头奖评委会认为《挟尸要价》不存在造假

调查结论分三点分别为:1,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2: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虽不是主谋,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3:照片记录的过程是整个挟尸要价的一部分。虽然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据现场目击者称,王守海他们是当事人,参与并执行了要价……

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 《挟尸要价》全票夺大奖

获奖作品中,崔峻的《揪心》获日常生活新闻类单幅金奖,夏世焱的《垃圾焚心》获自然及环保新闻类单幅 金奖,柴程的《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着火》获突发新闻类单幅金奖,郑敏的《上海滩红得发紫的活宝—— 周立波!》获文化及艺术新闻类单幅金奖。孙晓青的《玉树不哭》获得玉树地震-“抗震救灾”类特殊贡献 奖,秦楼的《温家宝总理视察灾区》摘得特别奖,彭年的《守护》获得金奖。金石的《窝棚》获年度杰出图片专题奖 ,新京报摄影记者李强获年度杰出记者奖,一幅揭露社会公德缺失的作品《挟尸要价》以全票赢得了本年度最佳新闻 照片奖,成为颁奖典礼上的焦点……

《挟尸要价》作者张 轶首度回应:面对质疑不意外

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公开质疑照片的真实性,真假之争由此引发了舆论的热议。本网记者第一时 间连线《挟尸要价》作者张轶,他在回应中称“对此不感到意外”,得知获奖消息后已有接受批评和质疑 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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