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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风情”民俗协会章程

“华夏风情”民俗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人文学院民俗协会以“结合人文精神,探究华夏风情”为创办宗旨,坚持严谨求是的科学态度,发扬团结友爱的优良作风,组织广大会员学习、宣扬民俗文化传统知识,在自我健康成长的同时,为广大同学服务,为促进我校民俗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对祖国传统民俗文化认识做出贡献。面向全院学生,旨在让广大师生在活动中感受中国独特的民风民俗,增进对中国传统民间文化的了解,同时使理论与实践得以结合,真正寓教于乐。
本协会将积极组织活动,以竞赛、庆祝、考察、访问、座谈为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并且邀请了民俗学专业的教授为活动指导老师。

         第二章    会 员

1   凡温州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对中国传统民间文化有浓厚兴趣,渴望获得更多专业知识和专业指导,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并同意本协会章程的,均可报名加入本协会。
2   成员入会须经如下手续: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会表格,协会审核并登记注册
(2)由协会理事会批准;
(3)发放会员证,就成为本协会成员。
3 会员的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2)有优先取得本协会编印的各种资料、查阅各种书刊和民俗教育服务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4)有接受评优和奖励的权利;
(5)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章程,维护本协会权益和形象;
(2) 执行本协会决议,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
(3) 关心协会,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本协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分力量;
(5) 按期缴纳会费;
5  每个学期初本协会会给会员予注册,活动后进行登记;
6  如果会员每学期有三次以上不参加协会的活动家将会被取消会员资;
7  奖励制度:每学期末评选若干优秀会员,予以适当加分(素质分),以出勤情况、活动中的参与积极性为评判标准,并以海报形式公布;
8;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凡协会重大决策俱由全体成员讨论决定,日常活动则由理事会负责;
2.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素拓理事、新闻理事、宣传理事、外联理事若干;
3.理事会各成员职责如下:
(1)会长:代表本社团的形象,负责协会整体工作,代表本社团参加重要活动及会议,总负责会员的发展与管理、干部的选拔考核与任免以及评优工作、且对外代表协会,把握社团的发展方向,处理社团遇到的问题,起到龙头作用,向本社团负责;
(2)副会长:协助社长处理本社团的各项工作,向社长负责,下对各部门具体工作做到帮助与指导,做好会长与部长之间的沟通工作,使得社团的各项工作能顺利有效进行,主要负责策划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俗协会各项活动;
(3)宣传理事:负责本社团形象宣传工作,以展牌、海报等形式作好对外宣传,为社团各项活动的开展打响第一炮,而且在活动中负责拍摄工作,从而扩大社团的影响;
(4)新闻理事:每次活动结束后攥写通讯、整理照片,并即时发布到人文学院网站,做好各种音像新闻稿件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外宣传报道,树立协会的良好形象,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5)素拓理事:负责成员活动情况的通知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与管理等工作,会费的收缴与管理;
(6)外联部理事:负责本组织对外联系和对外形象工作,拓展我社团的阵地,并作好与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做好与我市各大院校相关组织的联系,联系各种联谊活动,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寻求资金等多种形式的赞助;


                           第四章   财政管理

第一条 本协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条 经费来源:学校拨款或补助,成员交纳的会费,主办单位的赞助,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第三条 本组织一切财产有会长、副会长统一造册管理,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   活动与节目

第一条 每两个星期本协会会进行一次有关民俗知识的电影放映;
第二条 每个学期都会邀请民俗学专业的教授举办有关的讲座;
第三条 每学期会根据中国传统节日举办有特色的民俗晚会或者活动如:端午节举行包粽子比赛;冬至吃汤圆比赛;
第四条 每个还会举办较大型的活动:如五一的民俗庙会、十一的美食节等;
第五条 每学期还会定期外出进行实地考察、访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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