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已有“翻译” 古代翻译人员级别不高
2009年08月11日 1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1日电 中国历朝历代都有专人从事翻译工作,远在商周时期就有人开始做类似工作。香港《文汇报》今日刊发署名“王东峰”的文章,对中国古代的翻译工作进行了梳理。
文章中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自古以来,又与其它国家保持外交关系和友好往来。民族相异,国家不同,语言和文字就千差万别,因此,历朝历代都设有专人专职或专门机构从事翻译工作。仅就官职而言,周代有“寄”、“像”、“译”等;秦汉时期有“九译令”、“译官令”、“译官丞”;南北朝有“译令史”;隋唐时期置“通事舍人”;宋辽金时期分别有“润文史”、“译史”、“通事”;元朝设“怯里马赤(蒙古语,指口语翻译)”;明朝有“译字生”;清朝设“通译官”。
这些翻译人员的级别不高,一些朝代的翻译人员甚至没有品级。清代的通译官一般为七、八品,光绪年间,各使馆的头等通译官始提高待遇,定为正五品,限额一名,严禁超编。
古代的翻译工作远在商周时期就开始进行了。据西汉伏胜《尚书大传》载: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像”是翻译官,“重译”就是多次翻译的意思,越裳国包括今越南大部和柬埔寨部分地区,与中国相距遥远,言语不通,所以需要翻译成汉文才能看懂。
从史料记载来看,从南北朝至唐代,官方的翻译机构和译员主要从事佛经的翻译工作。
南朝梁惠皎《高僧传.佛陀什》云:“先沙门法显于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得《弥沙塞律》梵本。未被翻译而法显迁化。京邑诸僧闻什既善此学,于是请令出焉,以其年冬十一月集于龙光寺,译为三十四卷,称为《五分律》。”另外比较著名的,就是唐代高僧玄奘法师,他从印度带回大小乘佛教经典520夹、657部。回到长安后,住大慈恩寺,专心译经,前后共翻译佛经1300多卷,同时,将《老子》等中文经籍译成梵文,传入印度。
宋辽金时期,为了适应对敌国斗争的需要,在生员考试中增加了翻译女真文、契丹文和西夏文的内容。而西夏、辽和金国,为了吸收中原地区的先进文化,特别重视翻译工作。
西夏仁宗时,专门设立“刻字司”,翻译《孙子兵法》、《六韬》、《贞观政要》等大量汉文典籍。辽国则在州以上行政机关设立专门的译文机构。为了激励译员的工作积极性,辽道宗下诏制定了译史的升迁等级,按照供职时间长短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决定其是否升职。金世宗下令成立译经所,先后将《孝经》、《易》、《书》、《论语》、《孟子》等汉文典籍译成女真文。
元代疆域广阔,民族众多,先后设立了“蒙古房”、“蒙古官学、唐古特学及托忒学”等官署,培养熟谙蒙文、藏文、托忒文的专门人才,并负责翻译蒙、回、藏文书籍。明朝初年,为了了解元朝的情况,朱元璋命翰林院侍讲火原杰、编修马沙亦黑等人编撰《华夷译语》,以汉文解释蒙古文。
明成祖永乐五年,在京城设立“四夷馆”,内分蒙古、女真、西蕃(西藏)、西天(印度)、回回、百夷(傣族)、高昌(维吾尔)、缅甸八馆,“置译字生、通事,通译语言文字”。明神宗时,又增设暹罗馆(泰国)。清初,四夷馆更名为“四译馆”,减去女真、蒙古两馆。乾隆时,这一机构又与专门接待少数民族官员和外国使臣的“会同馆”合并,改名为“会同四译馆”,分设西域、八夷两馆,直到光绪二十五年(1899)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