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本:“符号性把握”与“实践性把握”
胡娜
“文化资本”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皮埃尔·布尔迪厄在《教育社会学研究与理论手册》的“资本的形式”一节中提出来的。在其后来的著作《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中,布氏对文化资本作了全面的描述,他认为“资本是积累的劳动”,而资本已经深化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经济资本,这种资本可以立即直接转换成金钱,这一转换过程是以私人产权的形式制度化的;第二种是文化资本,在某些条件下,这种资本也能够转换成经济资本;第三种是社会资本,它由社会义务(“联系”)所构成,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换成经济资本,而这一转换过程是以某种高贵身份的形式被制度化的。其中,文化资本又具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具体的形式,即以精神或肉体的持久的“性情”的形式存在;第二种是客观的形式,即以文化产品的形式(如图片、图书、词典、工具机械等)存在,这些产品是理论的实现或客体化,也可以是某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第三种是体制的形式,即以一种客观化的、必须加以区别对待的形式存在。不难发现,布尔迪厄更多是在象征意义上使用了“资本”这一语汇,承认它是一种合法的能力、一种获得社会承认的权威。因此,他的“资本”概念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沿用古典经济学或是马克思主义的定义,只是一种对经济主义的行为的隐喻性论述。在这一点上,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概念与经济学中的人力资本之间有相似性。虽然他向我们展示了文化资本不同于物质性资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种种特征,但其始终没有真正进入文化生产语境中文化产品所具有的符号性结构层面。
而美国社会学家艾尔文·古德纳则在布尔迪厄的基础上重建了“文化资本”这一概念。他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阶段,“文化资本”将取代“货币资本”成为社会统治的基础。而作为“文化资本”之占有者的知识分子也将取代原有的资产阶级而成为新的统治阶级。古德纳这种重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他对布尔迪厄把“资本”这个具有经济属性的术语简化为意识形态的权力的这种简化论的超越上。与布尔迪厄相比,古德纳所提出的“文化资本”是在严格意义上,而非隐喻意义上使用“资本”这个概念。他认为“资本”在“文化”与“经济”概念中具有同样的地位,而文化资本是真正自治的。在这一层面上,他认为知识分子已经不同于传统的资本家,他们作为一个“新阶级”,是以其所拥有的“文化资本”而非传统的财富资本为标准的。与布尔迪厄对文化资本的描述性话语相比,古德纳的“资本”概念及他将“资本”与“文化”相关联的视角更能从经济主义的方面体现文化资本化进程中的种种特性,或者是这一概念能够成为当代社会符号消费的合理性的注脚,而使用这一概念能够更好解释符号经济中的资本性特征。
依据布尔迪厄和古德纳的观点,文化资本的主要效用在于给个体带来的超常的价值。它能为拥有文化资本的个人提供物质利益和符号利益方面的庇护。因此,布尔迪厄和古德纳的“文化资本”是一种能为拥有者带来物质、地位、名誉、学术权威等方面利益的资本形式。但他们都回避了文化资本这一概念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文化资本的掌控者都只能运用这种资本来实现对其他人的非常有限的权力,但是对超出个人所能及的物质领域的再生产和更广泛意义上社会资本的形成来说,却是缺乏影响力的。这涉及资本的另一属性:再生产的能力。而这种缺乏在文化经济学家索罗斯比那里得到了补充。
在布尔迪厄醉心于文化性描述,古德纳坚持文化资本相对于经济资本的自主性的时候,索罗斯比则从生产层面上对文化资本的传承性和评介的可能性方面作出定义,在他所提出的“文化资本”概念中,经济学的意味更加表露无疑。基于他将文化视为一种“能产生新的商品和服务的不断流通的财富”的认识和理解,他更多地关注当代社会生产中文化的经济逻辑,从流量、存量和持续力等方面介入对文化资本的定义。他认为文化资本是以财富的形式具体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的积累,该种资本有两种形态:第一种是载体性质,以艺术品样式存在。这类资本的外在特征和实物性资本相似:由人类活动所创造,持续存在一段时间,如不加以保养则会毁坏,随着时间经过会产生服务流量,透过投资会增加、可以被买卖,以及拥有可以衡量的资金价值。而其存量及流量的文化价值皆能以前面所述的各种文化价值准则来确认。第二种文化资本是无形的,是一种心智资本,以群体共有的观念、习惯、信仰及价值的形式存在。这类文化资本也会以艺术品的样式存在,例如具有公共财产性的音乐、舞蹈等。索罗斯比从个体和集体场域两个层面介入“文化资本”,通过存量和持续影响来定义资本,采用的是一种生产性的视角,突出资本的再生能力。这与布尔迪厄和古德纳从权力及控制的角度来关照资本是截然不同的。
“文化资本”这一概念的命名已经暗示了其必须遵循意义逻辑和经济逻辑的双重运作规律,现在看来,外部社会赋予“文化资本”这一概念至少要求体现符号性表征、隐喻的霸权,以及流动的再生产的能力三种属性。更深层面上,“文化资本”是一种实践对象、实践行为与实践的后续影响的结合,这是一个要求“符号性把握”与“实践性把握”相统一的概念。这一点决定了无论是从哪一方面对其界定都只能是一种阶段性特征的描述。这也可以解释,在日常生活审美化和审美生活日常化的今天,无论是布尔迪厄、古德纳还是索罗斯比的分析,似乎都有某种遗憾,我们很难在这些理论和分析中寻找到安慰。也许除了一个经典的“文化资本”概念支撑我们对纯艺术与艺术商业的区分的信仰之外,我们还需要一个新的概念。这个概念无须承担必须具有指导整个文化世界的责任,但是它能够接纳当代消费社会的种种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并且对当下文化转型时期的生产现象和意义交换现象作出一种解释。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9-5-12 1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