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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虹]农业女性化:影响及前景

[金一虹]农业女性化:影响及前景

  农业女性化:影响及前景

  □金一虹



  如果用性别化特征来描述不同的产业,比如男性化的钢铁、航天工业,那么今天中国的农业是女性化的。中国农业的女性化现象,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妇女在农业劳动中的比例就超过了一半,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根据1996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女性占从事农业劳动力的51.78%;10年后的2006年,女性在从事农业劳动者中的比例已提高到61.3%,而在一些农业大省,女性所占比例更高,如山东省妇女在农业劳动力中的比例达到65%,福建省农业女性化程度甚至在70%以上。据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研究”课题组的调查,丈夫外出务工后,翻地、播种、施肥、浇水、打农药、收割,留守妇女承担了种植业94.6%的劳动, 可以说,形成了一种女性主导的农业。当然,就农业部门本身而言,劳动力的分布也是非均质的。女性化的农业多数出现在小规模分散经营、主要用于解决农民自己“口粮”之需的生计农业,而非那些集约型、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精细农业。

  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农业女性化将给农业和被置于农业生产的农村妇女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女性化了的农业何为?农业女性化的趋势能否改变?

  从男耕女织到男工女耕:一个劳动弱质化的过程

  农业的女性化,意味着农业劳动的弱质化。劳动力按强弱分布往往与它的产业地位密切相关。

  农业的女性化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业弱质产业的表象——农业比较收益的低下、农村生活成本的不断高企,农业对农户的意义仅仅成为“一碗饭”,这些都决定了农户采取对农业尽可能少地投入资本和技术、使用较弱的劳动力和采用较粗放的方式经营的家庭经营决策。而当小规模的农业一旦变成主要由妇女和老弱劳力、依靠化肥和简单管理维系的“庭院经济”和“糊口农业”后,农业显然将进一步弱化。

  农业的女性化对农村妇女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农业和非农部门两者比较收益存在明显的差距,根据相关研究,打工收入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从事农业劳动的妇女虽然承担了主要的田间劳动,为家庭创造了一定收入,但她们对家庭的那部分由货币收入显现的贡献份额却因此降低,这将直接影响到妇女的家庭地位。如有研究得出“谁拥有了外出务工的机会,谁在家庭事务中就有更大的发言权”(郑真真、解振明:《人口流动与农村妇女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的结论。

  另一方面,因为农业劳动重要性的降低,农业劳动甚至被纳入家务劳动范畴。大规模的性别化流动,使得农村社会对“内”和“外”的划分有了新的界定。对农村家庭分工来说,只有外出打工挣钱才是真正的“主外”;留在农村,无论从事农业劳动还是持家,都被视为“主内”。新的划界一方面使女性农业劳动的价值被贬低,另一方面又反过来强化了女性人口再生产的家庭职责。因此,女性主义者对农业的女性化表现出深深的忧虑是有充足根据的。

  农业何以“被女性化”

  应该看到,农业女性化在工业化过程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在以小农经营方式运作的地区。比如在韩国,1980年时农民的性别比例几乎是相等的,但是到2005年,女性农民的比例达到51.2%,数量超过了男性农民。在主要农业活动中,女性农民被雇佣的比例也从1970年的23.8%增加到了2004年的53.0%。在越南,2002年时妇女占农业劳动力的54%。印尼超过60%的女性在农业部门从事工作。很多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过农业女性化过程,比如日本在1965年进入高速经济增长期后,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妇女一度占到农业人口总数的60%。其实,中国农业女性化并非始自今日。局部农业的女性化早有先例,20世纪70年代在部分地区农村,由于社办企业的发展,使得农村劳动力有了从传统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流动的机会,这些地方农业女性化也初现端倪。如1969年黑龙江省兰西县因男劳力外出,妇女承担了87.5%的农活,成为农业的主要劳力。70年代的上海郊区农业劳动力中妇女占到65%,个别地区甚至达到70%。

  刘易斯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部门分成工业发展的现代部门和维持生计的传统部门,并指出工业化带动现代化即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部门转移。只要有劳动力在不同部门间的流动,就有劳动力的替代和置换发生。乔根森的“农业剩余”模型和托达罗的“预期收入”都建立了劳动力流动模型。但这些理论模型都没有关注流动常常伴随着不同等级劳动力之间的替代。从“男耕女织”到“男工女耕”,就是农业劳动力性别替代的结果。倒是列宁注意到这一点。他在1913年分析1902年的奥地利和德国两种生产部门的劳动力结构时,就注意到了农业的女性化现象——他发现奥地利和德国的“农业已经主要由妇女来经营了”,他指出:“工业吸收了强劳动力,而把比较弱的劳动力留给了农业”,“生产规模愈小,劳动力的成分就愈差,妇女在农业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就愈大”。

  但是,谁替代谁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比较效应的问题(把男/女与劳动的强/弱建立起固化的对应关系也是片面的但又有一定现实基础的定见),还和家庭内的性别分工紧密相关。所谓基于家庭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固然有对夫妻双方经济收益比较等因素考虑在内,但在有些情况下妇女更容易在城市找到工作,在不利的劳动环境和工作强度下,妇女更能够吃苦忍耐、挣更多的钱,也都是可能的。但为什么多数家庭仍选择丈夫外出、妻子留守农村农业?一方面,这是基于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角色定位,强调男性养家的责任和女性对家庭的照顾职责。另一方面,资本选择了最大限度获取劳动者剩余价值的策略,使得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从事二三产业,但工资收入却无力支持他们的人口再生产,因此要依靠农村来完成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的任务。而妇女对家人的照顾性劳动的价值因为从未被计算在内,所以由已婚妇女回乡照顾老少和兼带糊口农业,就成了农户家庭普遍的选择。因此,农业的女性化是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和性别角色传统定型相交织的产物。

  农业女性化能否改变

  如果说,农业女性化是工业化过程中小农发展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那么它能否改变呢?只要农业还未走上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道路,只要农业产业仍然处于比较收益的低端,只要未真正动摇农村父权制家庭结构的基础,农业女性化起码在短期内很难改变。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制定性别敏感的政策给农业女性以技术和资金的支持,比如为妇女提供更多的资金、信息和技术培训,赋予妇女更多的权能,以提高妇女对家庭经营和社区管理的参与度。在某种意义上,改善妇女的地位,也是改善农业。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0-7-6 15: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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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坤]守望农田的娘子军

  守望农田的娘子军

  □胡玉坤

  以历史的眼光来审视,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个甲子的岁月里,农村妇女劳动就业经历了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在计划经济时代,除了生存需要外,参加集体的生产劳动还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而在改革开放后的全球化大潮中,乡村妇女就业的政治性渐趋弱化,经济功能不断凸显。“男工女耕”逐渐演变为乡村性别劳动分工的主要格局,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长期凝固化的男耕主导模式。

  伴随青壮年男性大规模就地转移或外出打工,乡村农耕主体的女性化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较之男性,更多已婚妇女滞留乡野守望农田。在几十年来一以贯之的城乡二元体制之下,不公平的制度歧视与性别歧视互为交织,加之全球化的推波助澜,占农村人口半数的妇女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劣势已无可规避地摆到了世人面前。

  妇女劳动政治的裂变

  经典马克思主义者往往将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当做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一个主要标志。秉承了延安时期的传统,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城乡妇女的经济参与就被提升到了政治高度。动员妇女参加社会生产进而推进妇女解放,成为党和国家的主要奋斗目标之一。对于长期难以摆脱“生在锅前死在锅后”命运的乡村妇女来说,走出家庭小天地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不啻于一场革命性的变革。谈起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那段日子,陕西关中一个备尝生活艰辛的老年女性在不久前进行的访谈中还向笔者提道:“解放前妇女不用到家外劳动,妇女解放了就是要到田里去干活。那时的生活真的很可怜,但大家一起干活心里还是乐呵的。”

  在长达几近四分之一世纪的集体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乡村妇女都被动员起来投身于集体劳动的行列。曾几何时,“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等意识形态深入人心。在一波又一波接连不断的政治经济运动中,妇女们常常被这些抽象的话语所激发,为集体的农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甚至巨大的代价。在那个“火红”的岁月里,多少“铁姑娘”和“红嫂子”不假思索地为国家和集体利益而奋不顾身。诚然,那时国家和集体或多或少为妇女提供了一些保护和关照;而官方意识形态则起到了巩固乡村妇女“半边天”地位的重要作用。

  许多农村中老年妇女至今仍对集体化时期的劳作有着铭心刻骨的记忆。在那个年代,男性精英主宰了村庄共同体的政治经济生活。大队妇女主任主要负责妇女工作,而生产队“女队长”充其量只不过是领着女社员干活。两性之间劳动分工的界限较为明确,妇女很少有机会涉入管理类和技术性的农业生产实践。到了集体化末期,当人们越干越穷甚至生计难保时,劳动积极性被挫伤的女社员中出工不出力的消极政治抵抗也比比皆是。

  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回归家庭耕作又几乎跨越了四分之一世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经历了60年男女平等观念和政策措施的渗透,并且官方话语还不时强调妇女就业的政治含义,但在乡村妇女现实生活中,就业的经济意义占据了压倒之势,而政治影响已变得微乎其微。不堪“脸朝黄土背朝天”乡土生活的青年女性,像青壮年男子一样憧憬并倾力于在农业之外或在城市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前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种植业一向是我国农村妇女生计核心、主要收入来源和就业主渠道。具有反讽意义的是,作为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一个主要标志的农田生产劳动现如今愈来愈遭到青年女性的鄙视和拒斥,而父母一代也不复希望女儿还走自己的“老路”。乡村妇女就业政治的这一嬗变不能不说是对过往意识形态和政治话语的颠覆。

  村妇的劳作

  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当农村改革的浪潮席卷中华大地时,各个村庄原大队和小队男性精英手中的农业决策权很快转入原子化家庭作为一家之主的男性之手。在巨大的历史惯性之下,绝大多数妇女继续投身于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不过像集体时代一样,妇女主要还是农事活动的参与者或合作者。尽管两性之间劳动分工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但农业生产的管理决策权包括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如何销售等仍执掌在男性手中。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男女共耕模式渐渐让位于“男工女耕”的分工格局。

  每当男性在农事活动中缺位时,村妇们必然会填上他们留下的空缺。回望中国历史,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云南禄村,当男性抛却农活或被吸引到非农活动之后,“农业女性化”已在这样的南国村庄约略可见。在集体化时期,当大量男劳力被调派出村致力于诸如兴修水利之类的非农项目时,集体劳动的短暂女性化亦不鲜见。改革初年,当有一技之长或具有政治经济比较优势的男性捷足先登实现非农转移之后,妇女独自耕种的苗头已开始显现。跨入21世纪之后,农业主劳力的女性化愈演愈烈。这与历史上的情形何其相似,不过就当下妇女农业参与的规模和性质而言,这绝非简单的历史翻版!

  这种“男工女耕”分工格局是深嵌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文化价值观之中的,更确切地讲,这是后者在新时代的映像和具体化。在中国传统文化的阴影里,两性角色和责任的文化期望依旧十分强烈。在各地农村,大凡户外的事情往往被建构为“大事”,由男性承担;而户内的事情则被建构为不甚重要的“小事”,由妇女担当。当“男工女耕”这种社会性别化的劳动分工模式成为农家创收、生存乃至发展的集体策略时,这方面的社会建构也随之发生变化。乡村世界的“内”进而被重构为村落社区,而“外”则远远超出了村庄的边界。

  自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妇女往往为自家生计付出100%的心力。一些人无怨无悔地进行自我剥削。各地“女耕”的模式和深浅不尽相同,大田或农业劳动的女性化意味着原本由男性承担的犁地等重活或由较大孩子负责的大小牲口照料等各项活计统统转到妇女身上。在亿万留守乡野的“386199军团”(一个用来形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新名词,3月8日是妇女节,6月1日是儿童节,农历9月9日是重阳节——编者注)中,娘子军担负起农田劳动和再生产劳动的主要责任。由于户内外双重乃至多重负担的挤压,一些人因劳累过度而疲惫不堪,有的人则因超负荷劳作而造成伤痛。

  在社会支持匮乏的地方,妇女为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付出了更多艰辛。一个村妇曾向笔者讲述自己农忙时不分昼夜劳作的故事,有一次竟因扛得过重把肾撑破不得不去住院。许多乡村妇女饱尝艰辛却默默忍受:“现在穷了就被人家瞧不起。你要想改变现状,就得加倍努力干活。男人在家时不用干的很多活都要从头学。农忙时白天还好,晚上累得一动也不想动了。我不是怕累怕吃苦,干点活又累不死人。只要孩子能念好书,有出息,我吃什么苦都心甘情愿。”“现在样样活都得自己干,就像男人一样干活,比男人干得还多。你能想象得到我有多累,累得有时都睡不着觉。我们老农的活没个完。冬天地里没活也捞不着闲。我真的觉得累得很,要不怎么老得这么快。”

  大江南北笔者田野调查所到之处,村民们皆公认:即便男性没有离开,妇女也比男人干得更辛苦,因为她们要在夫妻共同劳动之外承担更多的家务。一些妇女因而难得休闲,劳作的时间也比男性长得多。这从一些全国性抽样调查中亦得到了印证。全国妇联1990年9月实施的第一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15—64岁农村妇女平均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比男性多3个小时;2000年第二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发现,农村妇女的家务劳动时间略微减少,但仍比男性多将近3个小时。另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时间利用调查,农村妇女的无酬家务劳动时间比男性多2小时15分钟。

  “农业女性化”的双面影响

  “农业女性化”犹如一把双刃剑。从积极意义上讲,这为乡村妇女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农妇主耕使其在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贡献及作用显性化。伴随妇女在日常经济社会生活中自主权和决策权的大增,妇女的社会经济赋权是显而易见的。独自照料农田和管家的经历,使一些妇女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体验。即便男性回归后,一些妇女也未必自愿交出其管理角色。与此同时,长年外出的男性对户内事务也会变得隔膜起来。一些妇女于是“权也有,钱也拿,成为名副其实的‘生产队长’”。留守妇女的“能动性”在这样的陈述中跃然纸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妇女不全然是“农业女性化”的牺牲品。

  随着社会规范和传统文化观念的转变,乡村社会性别关系得以重构和再造。一个留守妇女告诉笔者的原话大抵如下:“以前你什么都不是,就只配坐在角落里不敢吱声。现在自己拿着钱,不用像以前那样受气了!现在很多事情自己可以说了算,花钱上自由多了,同他吵架的声音也比以前大了。”妇女维系的温饱农业,不仅为留守者提供了食物保障,改善了家庭福祉,而且为外出打工者解除了在外闯荡的后顾之忧。这些妇女在户内的商讨地位因而得到了明显提升。

  然而在全球化大潮中,民族国家保护妇女权益的能力已大为弱化,意识形态宣传在物质利益的冲击下也逐渐变得苍白无力。“三农”领域的各种社会性别歧视和偏见并未因妇女的农业劳动贡献而退出历史舞台。各种社会不平等和不公正的交织互动还加剧了乡村某些贫弱妇女的苦难。同城市女性和乡村男子相比,弱势妇女在农村改革与发展中一步步走向边缘。

  伴随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衰落,农业从业者地位的衰微也在所难免。农田劳动终究是非正规就业,不仅缺少福利和社会保障,也不受国家《劳动法》的保护。一向远离村庄管理的妇女也因缺乏参与制定“游戏规则”的机会而难以公平地享受各种公共服务和产品。这势必使原本就处于劣势地位的妇女同非农转移男性之间的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这是进步还是倒退,由“男工女耕”或“农业女性化”反衬的事实委实值得“三农”学者和决策者反思。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0-7-6 15: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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