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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旅游:民俗学的视角与实践 (《民俗研究》新刊特别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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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印象“泼水节”》一文而言,我不认同作者民族志写作的一些用词。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就得出这个结论,况且 是美国学者讨论过的。这些理论换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出来,比如火把节、摸你黑、三国哈尼节、藏历新年。那这个“泼水节”个案的价值在哪里?况且文中很多地方的表述都是不严谨的,带有想象的。想要得出作者的这些结论,至少要全程参加过节日的组织、要了解上座部佛教与 傣族民间信仰互动的历史、要采访活动组织者真实的想法、要知道上座部佛教在版纳的运作体系、僧阶制度、寺院组织,要了解宣传媒体对泼水节的认知以及宣传策 略,要了解在景洪所谓“各民族”的实际关系等等。民族旅游活动的组织远没有那么简单,对旅游的田野调查也远没有那么轻松。


这样的论断对作者而言,有失公平。
首先,作者在第17条注释中提到“2002年的田野资料是笔者在景洪作为一个个体参加节庆的现场经历。此时我在版纳的一个村寨已经做了近七个月的博士论文田野调查,但同时这又是我第一次参 加WSF,因此我在现场的观察经历既带着难以避免的研究者的视角又是一个文化外来者的感触。2010年夏天的课题注重历史和文化局内人的角度,集中搜集了 当地新年节的官方档案资料并就景洪傣族和汉族本地人的新年节的经历以及视角作了田野采访。”也许限于篇幅的关系,作者主要在文中呈现其参与的两个泼水节仪式活动,但不代表作者对泼水节的历史、节日的组织以及其他诸多问题没有深入的调查了解。
其次,作者的题目就是“印象“泼水节”:交织于国家、地方、民间仪式中的少数民族节庆旅游”,本身就是以泼水节为中心的学术探讨,作者无需考虑通过其他个案是不是也能得出相似结论。况且,通过其他个案是不是能得出相似结论,也不是“似乎”两个字就可以定论的,尚需借助细致的田野考察,轻率地认为“这些理论换任何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写出来”有失严谨。
再一个,假设这“都是美国学者研究过的”,如果能指出哪些学者曾经研究过这些问题以及他们的观点如何,我想作者也会很愿意对此进行一些学术对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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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自己阅读这篇文章的感受而言,我也不觉得作者是在有意堆积概念。学术的探讨讲究的是对话,如果作者对该问题的研究恰恰跟其他学者有交集或者能形成对话,抑或恰好跟某些概念相契合,引用其他人的观点或者现有概念,恰恰是治学严谨的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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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业而言,我的确是教师。但就论坛上的探讨而言,你我都是民俗学网的会员,在同一个平台分享各自的想法,并无身份的差别。 不当之处,也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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