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团聚过年,有其独特的习俗:若腊月大则二十九过年:腊月小则二十八过年。土家人把提前一天过年称之为“赶年”。关于“赶年”,民间有这个传说:
相传明嘉靖三十三年(1555),由于朝政腐败,倭寇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不断大肆袭扰,朝廷曾多次派大军抗倭,都惨败告终。尚书张经上奏朝廷,请征湘鄂西土兵平倭,明世宗准奏,派经略使胡宗宪督办。
永定卫茅岗土司覃尧之与儿子覃承坤及桑植司向鹤峰、永顺司彭翼南、容美司(今湖北鹤峰)田世爵等奉旨率土兵出征。时值阴历年关,覃尧之深知一去难返,决定与亲人过最后一个年,于是下令:“蒸甑子饭,切砣子肉,斟大碗酒,提前一天过年再出征。”
因时间紧,来不及作许多菜,就来个腊肉、豆腐、萝卜一锅炖,叫作“合菜”,吃了好上路。这道菜以后演变成“三下锅”。士兵上前线后,很快打败倭寇,收复失地,世宗亲赐匾额,上书“东南战功第一”。志书记下了这段历史:“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大犒将士,除夕,侯不备,遂大捷。后人沿之,遂成家风。”
“赶年”习俗体现了土家人民识大体顾大局,甘愿为国捐躯的博大胸怀,是土家人民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