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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哇堂兄的意见,对。
道理上对。但在操作上有难度。
因为对大多数学者而言,自己的主要任务是见他人之所未见,想他人之所未想。
与别人商榷,不是自己的职责,至少不是主要职责。
时间和精力毕竟有限,除非事关重大,否则事实上很难让学者放下新的研究不做,
而对自己看来显而易见的问题“不厌其烦地去一一挑明”。
不过从旁观者或是后来人的立场,
自然希望论文中对其他研究的问题指出的越明确越好,哪怕只是在注中捎带一笔。
因为许多问题如果不是大量地占有材料,特别是决定性材料,
是没有那么“显而易见”的。
而对某一问题而言具有决定性的证据,如果与论文主题并非直接相关,
也很可能最终被舍弃。
但这大概更多只能作为分外的希望,而不应当成任务去要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