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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小劳里讲芬兰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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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小劳里讲芬兰民俗学

  在国际民俗学界,芬兰民俗学家大、小劳里赫赫有名。

  大劳里——劳里·航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曾经来到中国有意与我国民俗学、民间文学界合作,据说航柯原有研究中国史诗之意,不料合作单位对其误导,最后航柯放弃了对中国的研究,转而研究印度。小劳里——劳里·哈维拉提,现在是芬兰文学学会民俗档案馆馆长、赫尔辛基大学民俗学教授。

  今天上午,小劳里在社科院民族文学所开讲,报告的题目是:《民俗档案与芬兰民俗学》。

  在不到一个半小时的演讲中,小劳里教授从芬兰民俗学的传统讲起,细数芬兰民俗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表人物与主要学术观点,最后,着重介绍了芬兰民俗档案的搜集、整理与当前的数字化情况。

  芬兰民俗学者在其学术界只是“一小撮人”(朝戈金语),但是,就是这“一小撮人”,在百年国际民俗学的学术历程中,却做出了令人刮目的成就:AT分类法,历史地理研究法,民俗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暑期学校,等等。从最初搜集整理芬兰著名史诗《卡勒瓦拉》开始,芬兰民俗学就有着十分明确的学科意识,同时,由于《卡勒瓦拉》在芬兰民族与语言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又使民俗学在芬兰具有了“国学”的地位。

  大、小劳里所代表的芬兰民俗学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十分重要。大劳里在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制定过程中,曾发挥重要作用。小劳里继续领导芬兰民俗学走在国际学界的前列。已经坚持多年的每年在芬兰举办的民俗学暑期学校,为国际民俗学界培养了一批中坚力量,成绩斐然。

  相比于芬兰,我们中国民俗学要走的路还很长,在民俗资料的搜集、整理、档案管理,在民俗学的理论建树与应用等方面,都有许多应该向芬兰的民俗学同行学习之处。

                                                                                                                      2011-05-18

附件:

劳里.哈维拉提  [时间:2011-5-19 05:28]

民俗档案与芬兰民俗学  [时间:2011-5-19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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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fngroup 于 2011-5-19 07:38 发表
科隆父子,劳里父子,。。。。
我原来以为也是如此,但好像不是这种关系,起码大小劳里不是这样的。
今早贴出博文,其中也说到他们是父子,一贯昼伏夜出的巴莫及时发现问题,立刻来邮件更正,她查找的资料如下:

小劳里Lauri Harvilahti生于 August 29, 1950
大劳里Lauri Honko生于 March 6, 1932

一则从年龄上看,不可能是“父子”;二则“劳里”应该是名字,而非姓氏。

巴莫还查找到芬兰人的命名习俗:

芬兰人姓名

  芬兰人的姓名由名和姓组成。名在前,姓在后。
  芬兰人的名分男子专用名、女子专用名和男女均可采用的中性名。根据芬兰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必须有名有姓,但名字最多不能超过三节,其中一节为本名,其他为附加名。由本名和附加名组成的名为复名。复名的排列次序一般是本名在前,附加名在后。但也有本名在中间或最后的,称呼时应称呼本名。
  芬兰人的姓大多以nen(宁)结尾,表示“小”的意思。如:Virtanen(维尔塔宁)是“小溪”的意思。
  芬兰女子结婚后一般随夫姓,但也可以保留娘家姓,组成复姓。如Ritva Liisa Ahonen-Ma¨kela¨(里特娃·莉莎·阿霍宁-迈凯莱),其中“阿霍宁”是娘家姓,“迈凯莱”是夫姓。此外根据1985年芬兰颁布的新姓氏法,芬兰女子结婚后如不愿意改姓夫姓,仍可仅使用自己的姓,所生子女可随父姓或母姓,也可用父母二人的姓组成的复姓。
   
   
如此看来,大小劳里只是重名而已!

多谢巴莫的及时更正,否则,真闹出国际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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