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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通志·节日志》之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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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通志·节日志》之清明节

与出版时略有不同。

清明节




清明,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处于春分和谷雨之间,时间大约在公历的45日前后。清明既是节气,又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因为上坟扫墓、祭祀鬼魂是其主要节俗活动之一,所以又称为“扫墓节”、“鬼节”、“鬼门关节”。也有的地方称其为“踏青节”、“三月节”。
清明最早只是一个节气,西汉时期的《淮南子·天文训》说:“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又《岁时百问》载:“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明净,故谓之清明。”这都是指的节气。清明成为一个富有民俗活动的节日,大约是在唐代。此后,它逐渐融合了寒食节与上巳节的习俗,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民俗节日,一直到今天仍然在民俗生活中占据着突出地位。另外,中华民国时期,还一度将其定为植树节。
在我国传统节日体系中,清明节是个非常有特色的节日,肃穆、悲伤和欢快、享乐两种截然不同的情感几乎同时在其中得到尽情表达。当然,这种表达是以形形色色的习俗活动为媒介的。


附件:

[张勃]《中国民俗通志·节日志》之清明节.doc

[ 本帖最后由 Robot 于 2010-4-2 12: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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