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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讨论】“动物使用”:传统习俗还是现代文明?

我从小就吃狗肉,但现在因为身在外地,吃的就少了很多,不过寒暑假回家后家里还是会准备一些的。狗肉在我们沛县至少有2000余年的历史,2009年鼋汁狗肉烹制技艺被列入江苏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而“狗肉不上桌”的认识在我们那里是没有的,狗肉可是宴请来宾的高级菜肴!

不过,我依然认为,狗肉也好,猫肉也好,必须有安全的进货源头,我们的法律建设中,为什么不能建立像牛、羊、猪那样的运输、屠宰等管制措施!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6-22 21: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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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这是良俗还是陋俗,你的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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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没得商量的!吃与不吃就是二元对立的,谁向谁妥协,谁向谁让步呢?即便是法律,也不能因为部分人的喜好而抹杀另一部分人的权益!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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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狗肉节“温和”登场 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2015年06月22日22: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广西玉林狗肉节“温和”登场 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广西玉林狗肉节“温和”登场 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解说】6月22日是夏至,也是广西玉林民间的“荔枝狗肉节”,与往年相比,爱狗人士的行动收敛了许多,而当地民众的反应也温和了不少。当天下午,众多食客云集玉林江滨路,但让不少人失望的是,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来自:http://society.people.com.cn/n/2 ... -27190325.html?js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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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那句话,我是食狗肉长大的一辈人。制定法律势在必行,但法律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不能因为一部分而损害另一部分人!就像美国刚刚通过的“同性恋”法案一样!这少部分的人的权利不也得到了维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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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里面有很多是胡扯八道,我们沛县有很多肉狗养殖场,并且成立了“肉狗养殖协会”!说什么狗全是盗来的,这是完全错误的!我并不反对部分狗肉的来源问题,在网上有一篇名为《狗肉加工大户道破秘密来源》的报道(http://jiangsu.sina.com.cn/news/ ... afs0072863-p2.shtml),然而针锋相对的是文中所提到的肉狗协会会长樊宪涛接受《徐州日报》记者采访的文章的《沛县肉狗养殖协会会长:调查内容不实》(徐州日报,2015年6月12日,A04版:直播彭城·调查)。
我作为沛县人也曾做过类似的调查,我发现,我们沛县的狗肉除了“樊哙狗肉”这个品牌外,大部分都是小本经营,而并非所有沛县人(徐州人)天天都在吃狗肉,因为狗肉是不能常吃的,只是作为其他肉类的补充。那些做得比较大的,如上面那个报道所说的“张吉亮活鲜狗肉店”,也并不是每天都是客满,他只是一个小吃店而已,与肯德基、麦当劳的店面差不多大!而他们的狗肉来源也并非报道中的张进所说的那样,而是他们通过农户散养的模式进行收购,也就是说在沛县农村,一家养七八只甚至十来只的农户不在少数,我大伯家现在就在做这个事(主要是土狗,俗成四眼狗;也有宠物犬——这是绝对不售往狗肉店的),我们沛县城关有很大的狗市,并且有开市时间的规定,基本每月五六次,在这里有土狗售卖处、宠物狗售卖处,还有一处斗狗场。
我希望大家在关注这些事件的过程中,擦亮自己的双眼,用事实说话!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佛教徒,虽说佛不提倡食肉,但也不反对他者食肉,同时对在家居士的五戒中,也没有专门的食肉禁文,所以我还是个杂食者!我数不清我吃过哪些动物的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鱼油、虾肉、鹅肉、兔肉……但我并不觉得我是罪恶的!济公活佛曾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而做善事与不杀生是两码事!在台湾霹雳布袋木偶戏中有一位角色:佛剑分说,他的慈悲之心与梵天一页书等高僧一样无以言表,但他的诗号却是“杀生为护生”!
总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自己将猫狗作为自己的“血亲成员”时,你不能保证更不能强迫他人与你一样!而法律的制定不是对部分的保护,而是对全体的公平对待!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6-27 14: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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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没有看到你所谓的AAF的调查报告,但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调查应该没什么大的区别,无外乎大谈特谈猫狗肉来源不明,虐杀现象严重等,其实这些东西我不必去看,对于一个生活在狗肉环境下的人来说,这很显然!可以这么说,在我初中毕业之前,我家里养的狗狗的确不断有被偷被药的情况,而且不是少数!因而我也曾伤心流泪!但随着我高中毕业,进入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后,便跟随易小松老师学习民俗学,自此我就不自觉的对家乡的风俗习惯产生了兴趣。我在大二的时候以我奶奶、大姑、大伯母、我妈和小姑为对象,做了有关“蒸菜”和“烙馍”的调查(但没成文),读研以后我做了有关“伏羊节”和“胡辣汤”的调查(这个已经写了调查报告),而自2012年开始,有关猫狗肉的事件引起了我对家乡狗肉文化的兴趣,虽然现在依然在调查中,但已初步掌握了狗肉的发展脉络、狗肉交易形式和分布地区,而对于狗肉来源问题,我也初步做了一些访谈,就包括上面说的那几位从事狗肉生意的人,他们与我这个老乡的谈论是和报告写作者有出入的。正如我上面所说,在我们沛县曾经有几处大型的养殖基地,但由于县城拓展,老城区以北的大屯镇有三分之二被纳入新城区的范畴,就包括樊宪涛所在郝寨行政村(那里也是我奶奶的娘家),迫使很多自然村拆迁,所以一些分布在北部的养狗基地被迫关停,甚至至今也未找到地方!而南部的张庄镇、张寨镇、胡寨镇比北部的杨屯镇、龙固镇、安国镇吃狗肉更甚,但同样由于乡镇发展,位于镇中心的养狗基地被撤销的很多,除了樊哙狗肉等少数几家依然有不算大的养殖基地,即便每年的产量虽不能完全满足自我需要,但从外地进狗也是采取就近原则,基本没有出过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地方,并且数量有限。而那些小餐馆大多通过城关狗市买卖“肉狗”。如果你走在沛县街头,虽然能够看到不少狗肉馆,但你是不可能看到当街屠狗这种事情的,我活了27年了,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倒是杀猪、杀羊、杀牛的比较常见。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说被调查者告诉我们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而调查者所写的调查报告难道就是真实的么?“百闻不如一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道听途说”……这些都在告诉我们,面对一些材料,我们还是要审慎对待!人文社会的研究虽是科学,但它更注重情感,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而不仅是简单的技术和物!
        我还是那句话,我虽信佛,但不唯佛!我虽吃肉但不干扰不吃肉的人!立法要公平、立法要公正、立法要公开!为什么2010年由数十位法律专家制定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至今未得人大批准,因为它仅保障了部分人的利益,而剥夺了其他的权益!在目前“法无禁则可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探讨更好的解决办法,但这并非几个法律专家或学者就能说的算的,而应该采取更大范畴的普通人的参与!不要忘了,金华湖头狗肉节虽取消,但湖头村的百姓依然在吃狗肉!这就是事实!总之,我们不能 罔顾事实存在,而将文本视作自己的真理!古人早就告诉我们“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玛格丽特·米德的“萨摩亚”和德里克·弗里曼的“萨摩亚”的不同,正是这个道理(即便他们的观察角度、理论倾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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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停办?说说你自己的理由!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是转帖别人的,那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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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是那句话,我和那些“狗肉粉”是一致的,虽然我们处在学术的探讨中,但这并不代表我非得去和“狗粉”谈一致!另外,对于那些文本,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他们调查的人,我也调查了,但他们告诉我的和一些报告中的东西完全相反,你让我相信哪个,难道这些人说的是两面话!难道要让人去对比分析,是从什么角度呢?
对于这个事情,相信论坛中的很多人是与我相左的,但作为生长在这个环境中的人,我不得不放弃学理的思考,而做出情绪上的对抗,以保障这一区域的“属地主义”,维护这一区域的生活稳定!我们在保护文化遗产,却又在矛盾中“破坏”遗产!我们要走国际路线,但对是否迎合国际标准而“内讧”不已!在“法”的标准出来以前,我承认我是“内讧”的一方!我更承认我是不妥协的一方!
在所谓打着传统的幌子干现代的事,在所谓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大批评背景下,我依然要说,这是事实,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个事实!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发展,发展的模式多种多样,而文化同样是发展的一个元素,它不可能独立的存在!看看我们的非遗保护对象,有多少本就是为了生计而存在的,这本身就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并且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为什么要批判它?
什么是本真性,什么是原生态?世界真的存在“本真性”吗?世界真的存在“原生态”吗?那么何谓“生产性保护”?何谓“应用民俗学”、”经济民俗学“、”应用人类学“、”经济人类学“?而何谓”低劣“?什么才是”高尚“?民俗本身就是民众的生活,民众所追求的所谓”高品质“生活,和”低劣“的对立面”高尚“是一样的吗?民众有选择自己的生活的自由,而我们哪个不是生活的一份子?你可以构建你的生活标准,我也可以构建我的生活标准!但这种标准能互相强加吗?文明难道就是不吃猫狗肉吗?
学术从总体上看是”公平“的,但这种公平依然是在具有一定倾向性上做出的!也许我们的文章中没有体现,但我们的心中却无时无刻不在”拷打“自己!人们常说”真话难听“”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就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不敢直抒胸臆!总是害怕”祸从口出“,害怕”文字狱“!这不只是中国的特色,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
论坛本就是一个各抒己见的公共空间,何来”鸡肋“之说?什么才是建设性的讨论和交流,我不明白!难道我们对这一事件的各抒己见表达不同,甚至说些情绪话, 就背离了”宗旨“?不具声色,不够活泼,不是批判与自我批判?学术共同体难道就只能是一个鼻孔出气?难道只穿一条裤子?古人云:”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别人的一句话,甚至一个词,都可能将自己点醒,难道这不是别人的“一孔之思”吗?
我们是要在前人资料与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度的更有意义的研究,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对这些前人的材料进行筛选与印证,为什么前人总说“孤掌难鸣”“孤证不立”,为什么别人举例都是三个或三个以上,且表现出不同时间、不同群体、不同地域呢?我们做田野,不是有主位法和客位法嘛,它们虽各有特点,但两者共用是不是会更好呢?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已经没有了泰勒、弗雷泽等人对文献的梳理能力了!更没有我国古人的训诂能力了!而且如今的花花世界迷人眼,究竟什么是真的,什么假的,的确是“给我给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如果不是闫肃先生在“开讲啦”中讲这首歌是其创作的“打假歌”,真想不到那英这首歌还有这个内幕)!
耳朵不好用了,眼睛也开始欺骗我们了!只有这张嘴还可以“大放厥词”“胡吃海喝”,而心呢,心中有没有追求“真”的勇气,只有自己才知道!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7-3 18: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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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选择的无奈,你可明了?我何尝不希望自己的家乡成为某些人口中的文明之地!然而,这种真是文明吗?人类在自我文明定位中早已丧失了作为一个生物的真实!而这也是我没什么走上研究非遗法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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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怎么说呢!我是第一次听说法罗群岛的捕鲸活动,但相较于日本,我对这一地区的捕鲸活动只能表示沉默!因为它所选取的鲸数量庞大,且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从而在一定时间内给予鲸鱼自我种群补充的机会!鲸鱼毕竟现在没有人工饲养的?也只能说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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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动物的关系真的复杂,动物在人的视野中是食物的、娱乐的、陪伴的,还是……而人在动物的眼里是……不知道……没看过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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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江苏千条获救“玉林狗”现状:大批死亡仅剩400只

央广网高邮9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广西玉林狗肉节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一些爱狗人士通过赎买的方式将原本要成为盘中餐的狗救下。

  7月初,1381只“玉林狗”经过35个小时的长途颠簸后,被送到了江苏高邮三垛镇一处生命护生园。但现在,加上去年从玉林过来的400多只,原先收容了1800只玉林狗的狗舍如今仅剩400多只。

  刚到的时候每天都有狗死去,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受了感染,不少狗得了狗瘟,每天都有狗死亡。另外,狗刚来的时候,护生园吸引了很大的关注,动物医生、志愿者从全国各地赶来,狗粮也各地寄到这里,最高峰时曾有有几十名志愿者,但是随着社会关注度的降低,志愿者也少了,现在只剩三个。护生园土地是从农民手中租借,日常开支基本上靠社会捐赠,生存成了问题。

2015-09-01 07:51:00 来源:央广网
http://china.cnr.cn/yaowen/20150901/t20150901_519728356.shtml

救了又能怎样!这些人是一时冲动,才干出这个事的吗!如果,真有爱心,这些狗狗应该是寿终正寝才是呀,为啥不到三月就成这样了呢?“爱”不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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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斗鸡“诈死”拒绝表演 疑因疲劳过度

2015年10月5日下午,广东清远一斗鸡场,负责斗鸡表演的杨伟颇为愤怒地说,由于国庆期间游客众多,斗鸡表演从原来的2场加到8场,累坏了的公鸡为了达到罢演的目的,竟然诈死想瞒天过海,最后还是给他识破了……

来源:http://news.qq.com/a/20151006/022292.ht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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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学生虐猫被人肉 虐猫群按杀猫数量“晋级”

新京报讯(林斐然 2015-10-14) 近日,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大二学生虐猫事件引爆网络。该校方官微就此事回应称,已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心理干预,该学生亦表示悔过。
昨日中午,多名动物保护志愿者前往该校门前拉起横幅、悬挂虐猫照片表示抗议,并通过微博公布了涉事学生的虐猫视频。此后,广东财经大学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称动物保护志愿者行为过当,“人肉学生照片,将虐猫视频二次传播不妥”。
昨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校方,校方未对抗议事件进行公开回应。

校方称学生离校,已道歉
据当地媒体此前披露,一段学生虐猫视频日前被网友发布在网络上。视频中,涉事学生先后做出用弹弓打猫眼,电烙铁烫猫下体和嘴巴,电锯四肢等行为,场面血腥惊悚。
据网友称,事件由两人共同拍摄,两名虐猫者之一被认出为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的大二男生。
针对此事,广东财经大学官方微博就此事回应称,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校方确认该学生系校内在校学生,该学生心理受到冲击,情绪不稳已离校,并已在网上作出公开道歉,希望给予他“一个证明自我的机会”“赎罪”。校方亦已通过家长对该学生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0月9日,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通过官微发布了“公开倡议书”,对涉事学生长期领养猫,用电钻电锯虐杀猫并拍摄视频的行为表示抗议,“虽然学校已对此事作出回应,但据此学生身边同学以及匿名人士爆料,此人依然在虐杀动物群和他人谋划虐杀动物。”呼吁学校和社会对涉事学生的心理问题予以引导和帮助。

有志愿者拉横幅到学校抗议
该事件昨日再起波澜。昨日中午,有动物保护志愿者持易拉宝、横幅等材料前往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门前进行宣传。据多位目击者称,校方安保人员与志愿者发生冲突。
网传图片显示,志愿者将涉事学生、以及其虐猫的照片摆放在学校门前,并悬挂起了“尊重生命,反对虐杀”等字样的横幅。
“我们宣传生命平等,不要虐待小动物。”一要求匿名的志愿者告诉新京报记者,中秋节前后,即有动物保护志愿者与校方反映此事,校方介入后,该学生解散了其日常分享虐猫视频的群。
前述志愿者称,该学生将其斩断猫的四肢、耳朵等行为拍成视频上传到网上,“他在网上称自己还有一只白猫,我们希望找学校要回小猫,由我们来领养照顾。”
但志愿者此举也引发了学校部分学生的不满。广东财经大学多位要求匿名的学生称,该虐猫男生系会计学院学生,虐猫事件发生后,学校内的大部分学生都在朋友圈声讨这种行径。虐猫者的行为令大家愤怒,但人肉学生照片、曝光其个人隐私、发布虐猫视频抗议的行为“有些不妥”。
一名学生称,从虐猫照片中的瓷砖来看,确实与学校宿舍地砖一致。但该学生已经离开学校多时,何去何从他也不了解。

讲述
“虐猫群等级严密按杀猫数量晋级”

昨日,有网友陆续发布了多段疑似涉事学生的虐猫视频。视频中,当事人使用电钻、电锯、电烙铁等多种工具对猫进行虐杀。据该网友展示的截图显示,其从多个虐猫群中至少保存了数十段群内成员的虐猫视频。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虐猫视频发布者网友“血债必须血偿”。该人士称,发布视频的初衷是“希望曝光虐猫事件”。
该人士介绍,他与一些朋友从去年开始关注多个虐猫群。视频的来源是他的朋友“卧底”其中一个虐猫群时看到有人发布,并进行保存。
“网上现在热传的视频是一网友在群里发布出来的,一共有两个人制作视频,其中一个人被我们确认为广东财大的学生。”
上述人士称,虐猫爱好者的虐杀群等级制度严密,分为初级虐杀群、中级虐杀群、高级虐杀群,核心虐杀群,“要交一部虐杀视频才可以进到初级群,卧底用一部他们没有见过的国外虐杀视频进到这些群里。”此后可按杀猫数量不断晋级。
新京报记者获得了多张虐猫群截图,疑似当事学生的用户在群里用照片直播的形式,将一只小黄猫锯掉四肢,并砍下了脑袋,现场鲜血淋漓,并自称“今天的作品叫做猫彘”。
前述知情人士称,遭遇网络曝光后,这些虐猫爱好者已经重新建立了新的虐猫群,“现在要熟人介绍,拍完视频才可以进。”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尝试加入上述多个虐猫群,发现有的群已经解散,有的群已经转变为其他性质交流群。记者输入“虐猫”等字样,也发现了疑似群组,但均显示不再对外添加新成员,记者尝试联系数位群主未果。

追问
虐待小动物担何责

目前法律难规制虐猫狗行为
北京市公士公益发起人律师张新年介绍,我国目前只有针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普通动物并未纳入保护范围,所以对于虐待普通动物的不端行为不能称之为犯罪行为,很多虐猫虐狗事件,难以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制,更多的只能在道德层面进行谴责。
他说,鉴于当下虐待动物的不正之风甚嚣尘上,出现了一些比较极端的虐待事件,已然引发了网络公共事件,破坏了社会风尚,建议人大立法予以规制。
遇到虐猫素材应该怎么办?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虐待非国家保护动物并不直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但有悖社会的公信良知和保护动物的主流价值观,“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互联网信息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九不准的内容,第八个就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等。”
赵占领称,平台或社区不应传播暴力虐待动物的视频,网友发现此类信息,可向各级电信管理机构举报,由相关机构进行处罚。
张新年称,如网友将虐待动物的图片或视频上传至网络用于盈利,则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网上也经常能看到有网友发帖曝光甚至人肉一些动物虐待者,“其实也侵犯了虐待动物者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行为欠妥。”

如何心理干预虐猫者
“先认识到欺凌弱者是错误的”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微博)认为,出现该问题可能基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心理扭曲,无处发泄,将小动物当成发泄对象,另一方面则可能是这些大学生本身缺乏保护动物的意识。
他表示,目前高校对于大学生的心理教育问题并不重视,部分大学生可能有知识而无德行。同时,在社会和家庭教育中,往往更关注学生的分数,过于关注知识教育,反而忽略了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
据此前媒体披露,校方已经介入对涉事学生进行相关疏导。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教授王二平认为,尽管涉事学生已经成年,但干预的难度不算很大,“他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有此类表现,但在其他方面还是正常的。”
他表示,这种改变应该从教育入手,让他看到这种强者可以随意欺凌弱者的做法是现代社会不能容忍的,即使他可以凌辱弱者,也相当于承认比他更强的强者可以随意凌辱他。
王二平称,想要改变一个人的人格,让他保持比较稳定的行为方式,可能需要比较漫长的过程,还应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教育,使其开始厌恶、摒弃此前的行为,从而实现改变。

来源:新京报(http://news.qq.com/a/20151014/00 ... 015&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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