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多哥@我,那我就谈下我的读后感。
我觉得,这篇文章在内容上还是挺丰富的,就是思路有些乱。
首先,我同意多哥对民族及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批评,毕竟我国的民族问题不仅是文化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而那些早已被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等学科反思过的进化论等学说在当下应该有选择的使用,尤其是在论述民族历史的问题时,尤需注意,正所谓“民族无小事”!
其次,虾哥、学义兄和池子兄都讲到了关于“苗款”定义的问题,这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毕竟这是大家理解这篇文章的一个基础,如果“苗款”的定义都很含糊,那么这篇文章也就让人更迷糊了。而通过下文的记述,我发现,“苗款”似乎并非仅是一个习惯法的文字表述,更像是神话传说、宗教信仰、村规民约、社会变迁、宗族制度等的集合体,而并非仅是一个“习惯法”的表述,因此这是需要进一步分类,或进行文本的层次梳理的。
再有,从整个文章的内容来看,苗族的“款”似乎是类似契约文书或盟约等固定文本。就我所接触到的类似文献而言,畲族和瑶族有不少存在,并且不仅仅限于纸质,还有碑铭等。就目前的一种族源史研究表明,苗、瑶、畲的部分族群有着同源共祖的关系,而目前对畲族契约文书、瑶族的“牌”有不少文本,因此对苗族“款”的研究,不妨参考一下瑶、畲的学术成果,这不仅可以对苗款或苗例的概念有所帮助,更能对苗款的产生有更准确的年代梳理。
最后,就是学义兄指出的,摘要很有问题,让人不明所以。另外,文中的引用,不论是今人作品还是古人作品,还是民间文献,都应该注明出处。
总之,文章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将论述的次序更好的整理一下。文献和历史的研究,不是简单的推理就可以的了,也不是有一两个证据就可以了,俗话说:“孤掌难鸣,孤证难书”,所以这类研究至少有三个或以上的史料来说明。要像池子哥学习,首先将有关文献找到,详细阅读,然后下笔——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谢谢!不对之处,烦请荆楚苗乡及各位哥们姐妹的指正与批评!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4-16 14:5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