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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分会场“民间艺术与民俗文化”论文综述[2013年11月16日]

第四分会场“民间艺术与民俗文化”论文综述[2013年11月16日]

苏长鸿(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民俗学研究所)



        2013年11月16日,中国民俗学会成立30周年学术研讨会暨2013年年会在西安市东方大酒店盛大开幕。此日下午至晚上,分组讨论顺利进行。第四分会场共有四组讨论,其主题皆为“民间艺术与民俗文化”,此分场二十余篇论文无一不涉及民间艺术与民俗文化的变迁与发展问题,论文作者有高校学者、地方民俗工作者以及民俗学硕博研究生。
        本分场第一组从13:00-14:15在东方大酒店奇华厅(西)举行,学者们的论述均在民间手工艺上尽情发挥。毕传龙在《从清宫造办处档案看珐琅作工匠组织民俗》中对清宫内务府造办处珐琅作档案的爬梳,探讨了清宫造办处历史档案记载与珐琅作工匠组织民俗的关系。蔡磊于《日常生活、共同体与民间手工技艺传承——一个华北手工专业村的考察》中通过对一个华北手工专业村的考察,探讨民间手工技艺在村社小区域的传承特点和机制,并以此说明了手工艺类非遗保护的重点。苏长鸿《个体抽离:从艺术家到传承人的民俗学辩护——民间工艺生存图式的两个案例》一文在木雕艺人李永安和剪纸艺人李守白的对比研究中,指出民俗学关于民间工艺类生存图式的研究应注意到“艺术家”与“传承人”在文化实践逻辑上的同质性和互文性,从而捕捉非遗在保护民间工艺上的真正诉求。刘爱华、韦仁忠在《传统发明的方法表述与民间实践——以江西进贤毛笔为例》中以江西进贤毛笔为例,探讨了传统再生产、权力资本共同打造和重塑着进贤毛笔品牌的问题。
        本分场第二组自14:30-15:45举行,地点同上。本组以年画为主,不仅涉及苏州桃花坞、天津杨柳青、绵竹年画等典型的艺术作品,还有户县农民画、佛山木板年画等。孙芳在《年画的文化价值解读》中认为年画的文化价值解读可以从个性化诉求的集体表达、模式化表达的文化结构、教化功能的信仰传承、装饰民居的多样体裁、谐音象征里的吉祥寓意五个方面来解读。李岚关于剪纸传承人群体的调查报告《绵竹年画生存现状田野调查报告》关注到了绵竹年画在地震后的文化重构效应。黄旭涛关于杨柳青木版年画的现代转型与遗产保护的思考的文章《杨柳青木版年画的现代转型与遗产保护的思考》中特别指出了年画协会的功能性作用。程宜提交的《从佛山木版年画看佛山民众的信仰》一文从佛山木版年画的研究中发现佛山民众信仰广泛,包含儒、释、道和基督教信仰。
        本分场第三组自16:00开始,至17:15结束,地点同上。本组论述以民间剪纸艺术为核心,并且多体现具体剪纸意象的分析,同时还涉及到民族图腾意识的探讨。郭佳在《“蛇盘兔”剪纸的文化内涵》中认为生命永生的符号、多子多孙的象征、趋吉避祸的意蕴、富贵圆满的寓意是蛇盘兔剪纸的主要内涵。石维刚、谭祖武在《苗族牛崇拜审美意识的符号化——“牛角形”对苗族造型艺术的影响》中从苗族牛崇拜审美意识的符号化研究中发现具有开放性发展属性的符号形式可以衍生出众多花样百出的艺术品。姜晶晶在《虎剪纸中的虎文化》中认为祖灵崇拜观念、祈福镇邪的纳祥瑞意蕴和保康健的生命护佑是虎剪纸体现出的中华民族传统的的虎文化。武晓智在陕北地区的田野调查报告《亟待抢救的陕北民间剪纸艺术——我在陕北地区的田野调查报告》中指出价值观的变化是造成陕北民间剪纸正在消失的重要原因。王新民在《旬邑民间剪纸与民俗文化》的研究中,指出继承群体难攀高峰,传承人库淑兰的去世导致技艺质量下降的问题值得关注。程波涛从《阜阳团花剪纸的民俗应用与文化隐喻》出发讨论了民俗应用场合的不同是剪纸题材和文化隐喻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
        本分场的最后一组讨论,在16日晚间(19:30-21:00)举行,地点则转到东方大酒店的莲花厅。本组讨论以民间曲艺和舞蹈为主,涉及壮剧、鹰舞、皮影、二人转、相声等。陈丽琴的《壮剧生成与传承的文化生态》在探讨壮剧生成的研究中指出族群交往与他族文化上的交融成为民间艺术的共时生态。李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新疆塔吉克族鹰舞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中认为新疆塔吉克族鹰舞的保护传承是一项科学系统工程,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规划。吕慧敏在《老树生新芽——在当代语境下传承传统二人转文本中的精华》中关注到传统二人转文本中的精华是独立的单元式结构及以展现生活为目的的与时俱进的内容。李丽丹、田永峰的《为相声正名:“文哏”相声的界定与类型》在从“文哏”的界定与类型出发的研究中,指出这一文类是对“相声只能以伦理哏等庸俗的艺术手段愚乐大众”等说法的有力反驳,对相声自身健康发展究竟有何路径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总之,大家面临的研究对象和切入角度各异,有关于民间工艺传承群体的调查,也有关于年画、剪纸的专题性研究,还有戏剧民俗的理论探讨,但都体现了与非遗保护实践和文化转型勾连的强烈现实关怀。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3-11-25 0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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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提出的这个问题很好!11月23日刚报到了一个有关温州泽雅造纸作坊拆迁而产生的命案(但官方辟谣称老人系意外死亡,与拆迁者无肢体接触。参见http://zj.sina.com.cn/news/d/2013-11-23/1139144359.htmlhttp://news.hexun.com/2013-11-24 ... frommarket=sh-icity等)。温州泽雅是有名的造纸之乡,几乎所有村落都从事造纸行业,可以说这是当地一种较为普遍的生产民俗,也权可包含在“工艺村”的概念之内吧,而且泽雅造纸已经成为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过,这种造纸行为,已经从原来的家庭式的手工业作坊,变成了工业化的流水线生产。据统计泽雅镇共有机械造纸加工企业251家,分布在19个行政村。然而,正是由于90年代以来为了经济发展而形成的产业链,无形中导致了环境污染,尤其是水污染,而此次对泽雅小源村(偏居于泽雅镇一角,村居多依山而建)造纸作坊的拆迁就是由于生态环境问题而引起的。不过,据我在2011年的泽雅旅行的观察(有机会我还要去做深入的调查),可知:越是这种较为偏远的村落,其工艺越接近于“原始”,其手工制造所产生的污染物相较于机械生产是无法比拟的,最重要的是手工业生产中所使用的化学药剂几乎为零(但现在为了追求效益,不少村民也在使用,从而也造成了一定的污染,不过相对轻微得很), 因此进行这种所谓的环保拆迁似乎是拆错了对象。目前泽雅的造纸业如火如荼,较为偏远的山村依然保有传统的工艺技术,其家庭人员分工十分明显,男女老幼各司其职,而原料来源基本以自家山林所产毛竹为主,外进者只是一种辅助(为的是生产不受季节和毛竹生长期的限制),因此,传统与现代、机械与手工、精神与物质(文化与经济)的矛盾已跃然眼前,而由此引发的区域民俗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的问题,则是我们现在研究民俗必须着重思考的一环——生产民俗的现代转型——应用民俗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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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的帖子

是的。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中,我目前只关注非遗法的效力问题。也就是说,非遗法自身的法律效力有多大,非遗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到底是什么关系。其实,这和我们现在所关注的教育、环境、司法等等都有直接的关系,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民俗与民生是同步的,因此从这种思路做”应用民俗“的研究,不仅能够产生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能保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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