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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

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

今天做纸扎的田野调查,因为纸扎和丧葬关系密切,扎纸也曾被取缔过,但是依然存在,不过一位老乡问了这么个问题,让我头疼万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不要交税?
请大家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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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老师!
他们现在还没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据他们说这个不好办,而且花费也大,他们所赚的纸扎钱基本上也只够他们的生活所用,而现在只有民政部门给的一个售卖花圈的营业执照!而且连个像样的作坊或商铺都没有!
目前我所做的这个纸扎在我们当地已经传承了六代人,健在的有第四、第五、第六代,而且在整个徐州西北部,尤其是沛县北部,基本上都是他们的徒弟或是家人,而且有一些徒弟还到了山东济宁、安徽淮北、河南商丘等地,并且他们所扎的纸扎品种很多,据我的调查来看,大概有100多种,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不过主要的是纸轿、纸马、纸牛、金童玉女、纸车、摇钱树、聚宝盆、骨灰篓子、房屋、天鹅、纸鹤、狮子、门楼等,而其他的诸如各种灯笼、花瓶、纸花、各类现代家电(电视机、冰箱、笔记本,甚至是太阳能)等也都在他们的扎制之列,但是现在我所知道似乎只有湖南凤凰的纸扎进入了国家级非遗名录,而其他的似乎还都不是。而这次的调查我已经采访了第四代和第五代的三位纸扎艺人,不过他们对他们所从事的这个东西不怎么看好,而这个是否有得到保护的可能呢?请教给位老师!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1-8-14 14: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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