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日本神道教的正义观

日本神道教的正义观

2011年11月29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42期 作者:牛建科



  神道教是在日本固有信仰的基础上,在外来宗教文化(主要是中国)的影响下而形成的。在神道古典《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中,并无“正义”一词,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通过对“记纪神话”的解读,探讨其中蕴涵的正义观。

  首先,神道的正义就是“生”。所谓“生”,除了生成之意外,还有生命、再生和生活之意。在神道看来,无论是人还是神,生是神生,死赴黄泉,有生有死,生死相依,注重一种即使是死了也会再生的生死循环思想。依据“记纪神话”中“天地开辟”、“诸岛生成”和“诸神生成”等记载,包括人神在内的天地万物都是由神“生”成的。虽然“生”的方式不同,但作为“生”成物,各居其位,发挥自己的功能,具有同样的价值。

  神道注重现世生活,鲜言“死”,一切有关死的问题都是为了再生。在神道那里,虽有高天原、苇原中国和根之国之分,也有此世与彼世之别,但它们在根本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体。这就奠定了人神乃至万物生死循环的宇宙论基础,也体现了不论是人、是神还是万物,在生死面前都是平等的。虽然神道认为万物皆要死,但死而复活是必然的趋势。因此,神道是注重现世的宗教,赋予万物的生存和个体的生命终极性意义,这正是神道正义的根本。

  其次,神道的正义就是“善”。关于神道的善与恶,复古神道的集大成者本居宣长在对《古事记》“诸岛生成”、“诸神生成”和“三贵子”等神话的解读中提出,“善”是指生、吉利、光明、幸福、清明正直和治等积极向上的一面,“恶”则是指与之相对的死、凶险、黑暗、不幸、污秽和乱等消极向下的一面。善恶相依,互相转化,善得善果,恶受惩罚,乃是“记纪神话”的一贯思想。善受到推许,恶受到贬抑,赏善罚恶,以彰显正义。归根结底,善乃是神道的理想追求和完美境界,是神道正义的依据。

  再次,神道的正义基准在于神。神道是在自然崇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宗教,以多神崇拜而著称。万物皆由神生,人、动物与万物都秉赋了神性。《古事记》和《日本书纪》的神话故事都体现了正义的价值标准,在神人一致和万物一体的基础上,肯定了生命的尊严,体现了古代日本人相信生超越死的乐观精神,彰显了现世生活的意义。在善恶难辨的社会生活当中,人从产灵神的灵力中分有弃恶行善的天然能力,无须教化,就能在自然而然之中弃恶行善。

  既然正义的基准来自于神,对正义与否的裁决权就掌握在神的手中,这在日本社会历史中体现为“神判”制度的实施。“神判”在日本“大化革新”之前的一段时间颇为盛行,自镰仓时代以后,广泛适用于民事和刑事审判领域,直到明治维新前在日本诉讼法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一奇特的历史现象,与神道的正义观有着紧密的联系。

  总之,神道中正义之基虽说是神奠定的,但人先天地就禀有神性,通过自身的行为就可体现神的正义之性;正义的天平虽然掌控在神的手中,但人可以通过自己弃恶行善的行为实现正义的终极性目标。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