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误区是怎样出现的呢?其性质和后果如何呢?笔者以为,首先是由于一些地方文化主管部门的主管官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决策上的错误,没有给民间文学类项目应有的地位和重视,错误地认为以口传心授为传承和生存方式的民间文学不具备商业价值,不能投入生产性开发,不能产生巨大利润;其次,有些地方的普查工作没有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编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手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认真不苟的调查和采录,走了过场,没有调查采录到21世纪之初还在民间口头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特别是珍贵作品,没有在田野调查中发现传承人(故事讲述家、歌手等传承者)并提供出他们的口述史和他们讲述(演唱)的作品;第三,各地文化部门的民间文学干部(专干),要么因年龄原因而出现断档、要么因其他原因而流失,普查时又没有更广泛地吸收文化部门以外的(如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专家和学生等参加。错误的文化理念和工作取向,不仅使我们陷入了“非遗”申报与保护的误区,而且大有使这些文化主管部门失去文化本位的危险。
总结得到位!!!一些基层文化干部对非遗的漠视和渎职行为到处可见。对民间文化没有激情的基层干部会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