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我个人在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判卷(包括研究生课业)时,倒是坚持遵循马学良教授一贯的做法,如果按百分计,最高分大致都在85分上下。
马先生当年的说法是,如果能打90多分,那考生也就不用来上学了。
当然,每位老师都有自己的原则或是主张,有的打高分可能就是为了能招到学生,而不致于因外语或政治分数上不去而使可造之才错失了机会?
如果老师们在判分时都坚持同样的原则性底线,那样对所有的考生来说才能算是公平。比如说,如果同一批考生中,有的老师最高给85分,有的则给到近乎是满分,那结果自然就是不公平。
此外,这个问题还与各校的出题和判卷制度有关。我们少文系目前就不允许两门课都由同一位老师来判,所以每位老师的判分标准也就有了不同(判卷前应该形成一种共识则更好,但似乎尚未在老师之间讨论过这个问题);出题则更复杂,通常由几位老师各出一套题,然后系里再从中各选一些题目形成最终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