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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建设而非防弊

学术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建设而非防弊

学术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建设而非防弊

——呼应王笛先生

 [文/罗志田]

《开放时代》2002年第2期




  [内容提要]作者认为,学术规范是每一个从事大学教育的学人都曾经或正在面临的问题,特撰此文以呼应王先生。本文主要就王先生提出的学术素质、学术创新和学术积累等问题稍作申论,也会论及一些与王先生见解不甚相同的层面。

  Abstract:The issue of scholarship norms is facing every academic person. This essay is meant as a response to Wang Di’ s discussions concerning scholarship quality, scholarship renovation and scholarship accumulation. Other aspects of the issue will also be touched upon.



  最近读到王笛先生的《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一文,①颇受鼓舞。尽管此文也是呼应目前“关于学术规范和学术腐败的讨论”,但却与多数空喊口号的表态式议论不同。此文以务实而非务虚的态度,相当具体地讨论了相关问题,提出了实在的建议,真使人有空谷足音之感。学术规范是每一个从事大学教育的学人都曾经或正在面临的问题,特撰此文以呼应王先生。本文主要就王先生提出的学术素质、学术创新和学术积累等问题稍作申论,也会论及一些与王先生见解不甚同的层面。

  一、学术素质与专家匿名审稿制度

  王先生的务实态度在于一开始就将学术规范问题从相对抽象的学术道德层面下放到具体的“技术性标准”,如他所说:“国内对学术规范的呼吁大多强调一种学术道德,这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中国目前尚未制定学术界普遍认可的一种技术性标准,往往使那些即使力图严守学术规范者也常常感到无所适从。这犹如一个社会只强调伦理道德,却不制定维护这种伦理道德的法律,这种社会难免陷于‘无序’状态。形成一个严守规范的学术风气并非是一朝一夕之事,但制定一种标准去约束和防止不守规范的行为却相对容易得多。”

  在我看来,“形成一个严守规范的学术风气”远比“制定一种标准去约束和防止不守规范的行为”重要得多。根本言之,规范是为了从业者特别是初学者有章可循,其主要的出发点、目的和效果都在建设而非防弊一面,而并非针对抄袭者。如果不然,则王先生列举的美国持续存在大量的各类“规范”书籍,岂不是暗示着美国的抄袭现象至为严重且持久不衰?正如王先生所说,制定学术规范具有“促使学者以最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作品”这一建设性目的,应有助于“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不论建设与防弊,规章制度皆不是万能的;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下,有时甚至可能是基本无用的。学术规范空有成文的条款是不够的,只有部分学人认可也是不行的,必须要如王先生所说达到“学术界普遍认可”的程度。现在国内一些学术刊物已开始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无疑是个好的倾向。但王先生则看到,“如果审稿的人本身的学术素质存在问题,如忽视学术规范等,恐怕学术研究的前景并不会由此改观”。这是深有体会的睿见。今日我们有些刊物发表的品质很差的论文,恰恰是经过所谓“外审”的。可见评审者本身的学术修养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学术素质”不仅体现在是否重视学术规范,其所涉及的范围要宽广得多。说句得罪人的话,学术修养不足是今日学者(本文凡述及中国学者不足之处,皆包括我在内)的普遍现象。本来读书不算多,而学术社会的风气又日益急功近利,提倡“多出成果、快出成果”,使学者用以提高自身的时空日渐萎缩。在普遍学养不足的共相之下,各学者的程度又相差太远,教授或博士生导师这样的学术头衔几乎不再具有普遍的意义。同为教授,有的人简直可以作另一些人的老师。博士生导师亦然。普遍的学术头衔既然未必意味着相应的学术评判能力,就给评审“专家”的确认带来极大的困难。

  同时,相当一部分学者似乎还不习惯较中立地看待他人论著,已发表的商榷文章中便不时可见将不同观点作为“硬伤”而批判者,有时甚至宣称某一学科“唯一正确”的方法是什么什么,若违背便自然“错误”(这样的文章竟然能在高层次的刊物发表,或也提示着相关编辑对“学术”的认知)。②有些学者看见与自己观点甚至风格相异的文字便断然否定,而所提出的理由又往往抽象空洞;对评审对象持肯定态度者亦常类此。③更可怕的是,一部分有一定学术地位的学者已渐停关注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学术发展,他们的确是“专家”,但其专长基本停留在若干年前该领域的专业水准之上。

  只要出现上述情形中的一种,专家匿名审稿制度便未必能成功地维护学术品质。尤其被看作某一领域专家的评审者不熟悉所在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是导致抄袭或重复的论著能顺利通过“评审”而得以发表的主要原因。此类明显的问题还相对容易纠正,真正阻碍实施广泛的专家匿名审稿制度的,是学者无学、专家不专、以及学者缺乏中立地看待同行作品的容量这些相对普遍的现象。即使从技术层面言,我们许多学者恐怕还需要学习怎样写评审书。类似“结构完整、观点正确、论述有力、具有新意”这样的肯定意见和“缺乏深度、观点陈旧、问题意识不足”一类否定评语都还不少见,而这类并不具体的审稿意见也尚能为编辑部所接受。问题是,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说明了被审作品的实际贡献或不足呢?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困难,我并不因此就主张暂不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正如民主只能在实行中学习和适应一样,只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制度在当前学情下的局限性,学者和编者双方应可在实践中逐渐习惯和完善专家匿名审稿制度。学者应在追踪本学科相关领域学术新著的同时,提高自身素养,即使对一篇不甚满意的文章,也尽量较中立地指出其长处和短处以供编辑部考虑。刊物编辑则可注意非万不得已不请较长时间不发表某一领域论文的学者担任审查人,不接受空洞不具体的评审意见,对于不负责任的评审者,特别是那些对抄袭论著投赞成票者,刊物可将其列入“不宜评审”名单。

  有一点我与王先生的观察不甚同,尽管我们今日学界的抄袭现象已较严重,甚至有人因怕被抄袭而采取引文不作注释和修改档案题目这类“犯规”层次并不低的做法,我仍不同意中国学术界已“抄袭成风”的判断。要怎样才算“成风”当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过王先生毕竟去国已逾十年,有时看某些信口开河的网络或媒体报道稍多而忽略了正规的学术刊物,也未可知。在今日这信息爆炸时代,看什么多了无意中便会受其影响。网络本以“虚拟”著称,其消息之可据程度当然要打个问号;报刊电视的从业者多非学界中人,其关爱学术的热心甚可感,然“外行看热闹”的味道总不能免。反之,如王先生文中提到的《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和《清史研究》,那上面的文章恐怕不支持“抄袭成风”的判断。

  自人类形成“社会”而开始订立各类规则而来,各式各样突破规则的尝试便不曾间断。犯规和犯罪是伴随人类社会共生的常态,在绝大多数时空里皆未得到正式的肯定(对特定的某些规则,不同文化可能有歧异的看法)。故抄袭这类明显的犯规行为对真正的学术不可能形成多大的冲击,那种看见有人因抄袭而得利便仿效跟进之人,本不必在学界求生存;因为有人犯规自己便采取同属犯规的“自我保护”措施之人,并不能罪减一等,也不甚适合学术社会。有时后者对学术的负面影响比抄袭一类还要大得多,盖其似乎有相对正当的出发点,表现得也较隐蔽。

  王先生认为,“国内学术界对引用和注释都没有具体和严格的规定,因而使抄袭者有机可乘”,似有些误会了学术规范的主要目标在建设而非防弊;同时如他所观察,对引用和注释的规定疏漏直接使那些以不注材料出处为“自我保护”措施之作品得以发表出版。换言之,抄袭和反抄袭者所利用的皆是同一规则的疏漏;若引资料而不注,学界实无法判断其是认真查来还是从别处抄来。这就提示出注释方面的问题远更广泛,也比抄袭更值得关注。

  二、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

  王先生自己便“经常看见有些学术专著和论文,甚至包括一些德高望重专家的作品,注释寥寥几个(而且几乎都是原始资料),对于同行专家来说,不知通篇所讲哪些是他自己的,哪些是别人的;之前有些什么现存研究,自己在哪些方面有新的建树。尽管明显的有些是别人早已研究过的题目、内容或观点,但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以前的成果并不提及,似乎都是‘开拓性’研究,都是‘新’材料,都是‘新’观点。”他发现,西方的论文写作十分强调“对话”或“争论”,即是否加入学术界所关注的一些普遍问题的讨论;且任何具体研究都应“涉及这一课题更为抽象的理论和方法问题”,因而也就基本不存在什么“前无古人”的开拓性研究。

  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曾提出过,只是层次较低,尚未及“抽象的理论和方法”而已。2000年我就指出,“写文章或著作不引他人的相关论著在今日史学界就特别流行,许多人的论著也不是没有第一手资料,但似乎总像是个开拓者,全不见他人相关研究的存在。史学发展到今天,除极个别的小问题外,几乎已不存在无人研究过的内容,尤其不可能没有相关的研究。比如要研究刘邦,如果确实没有既存的研究在,那也可引用对项羽的研究,如果连项羽的也没有,那总还应有对秦始皇、明太祖或者外国什么王朝开创者的研究在,至少也还会有关于刘邦所处时代的文化、社会、经济、政治等研究在。学术论著如果不与以前的研究挂钩,其实也就不曾进入整个的学术发展流程,恐怕也难真正地算作学术”。④

  出现这些弊端不能完全责怪我们的研究者,特别是初入道的研究者。不少学术刊物和出版社过去并不十分强调这一点,许多大学教师视此为必然的“应该”,所以根本不曾告诉学生(自己也不守此规矩者的老师也不能说没有)。如果老师肯拨冗讲讲这类粗浅的起码要求,如果凡未引证他人论著而又没有一开始就申明是“完全”开拓之作的论著均不得出版发表,这类问题应该可以很快得到解决。前些时候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曾就“纯洁学术”问题请了三位学者作即时访谈(但显然是经剪辑之后才播出的),其中秦毅教授便特别强调老师有责任告诉学生这一点。⑤

  这也涉及到目前说得极为热闹的“创新”问题,现在各方面都特别提倡创新,强调开拓性,有些学校的博士论文评审书就要求作者填出几条“创新点”。但这一倾向又明显带有从清季开始到新文化运动时特别流行的“有新无旧一派”的特征,即希望能割断历史联系而“劈空造出”一个新世界来(顾颉刚语)。由于学术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流程,到今天任何创新都是在既存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学术积累,根本谈不上学术创新,故学术研究或应提倡走“温故知新”之路。即使是今日更流行的“推陈出新”,也应“推陈”与“出新”相结合,既不能仅“推陈”而不“出新”(此不少见),尤不宜鼓励“劈空造出”的做法。

  具体到以论文或著作表述研究结果这一步,仍以遵循同一原则为宜。若旧之不存,新又安在?故不论是温故知新还是推陈出新,学术论著的第一部分(可长可短,然不可缺)应该是“温故”或“推陈”,即说明对这一题目已有什么人写了什么论著、将此问题研究到什么程度、有哪些不足或尚可发展的余地等。其实也只有先写出这一部分,才得以铺垫出自己所做研究的必要性、重要性及可能的贡献,即其“知新”或“出新”之所在。在写作过程中各具体论点的陈述仍应如此,必与相关既存研究对话,才算是入了学术之流,也只有在这样的对话中才能真正呈现所谓“创新”。

  实际上,除了普及性著作和教材一类(现在或许还应加上一些为升等而炮制出的作品),没有学者会认为自己的论著不是较过去的研究更进一步;进步可有大小,但总有所进,否则还有什么必要将其研究结果表述出来呢?故对学术而言,“创新”本是自然而无需提倡的。若“创新”也到了必须提倡的一步,要么是出了问题后的临时针对性措施,要么是误解了学术的自然秉性,也有可能出于对中国学界的现状认识不清。⑥

  现在一个流行的说法是外国人(主要指西方人)比较提倡也善于创新,而我们则讲究因循,故进步较缓。有人将此归咎于我们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方式,有人认为是体制的问题,更有人甚至以为是中国传统过于“保守”使然。今日学校教育的确有这方面的问题,连大学教育都还在强调灌输知识而不是教会求知的方法,遑论中小学。这至少部分是“现代”教育特别强调“标准化”而造成的,在一元化且细致入微的管理下实行同一标准,当然保证了竞争的公平,其隐含的封闭性也的确不利于创造性的思维。

  在研究生教育层次,情形相对多元化一些。我知道在工科和许多依靠实验的理科领域,导师出思想(在口语中通常用英文idea一词表述)而研究生具体操作是目前相当流行的方式,因为“拿项目”的是导师。类似表述在我参加的研究生培养和论著署名问题等讨论中不断得到重复,使我这样的外行也耳熟能详。我所听说的西方情形似不甚同,那里“拿项目”的仍是导师,然ideas常常是学生在讨论中提出,导师将其综合、系统化并提高以形成研究计划;而且被我们看得很高的“博士后”或尚能接受老板出思想的说法,因为他们本是老板花钱请来做事的(实则“博士后”同样参加讨论并常提出ideas),但没有一个博士生敢于说其博士论文的“思想”是导师出的,也没有导师会这么说,因为博士论文最强调的就是研究者本人独立的创造性。⑦目前说中国学生和学者创新不如西方的更多是理工科的人,很可能便是他们培养博士的这种方式影响了这些未来学者的思维习惯。

  在文科,“导师出思想”一说似尚不流行,但也存在究竟是以教知识还是教方法为主的争议;尤其是硕士生阶段,不少老师仍主张以传授专业知识为主。这一歧异自然反映在博士生的入学考试中,究竟是检验考生的专业知识还是所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不少学校中是长期争论的问题。这也意味着实际入学者是何种类型的读书人,很多时候硕士阶段培养风格不同的博士生入学后会有一个较长的师生适应过程,若像过去那样限期三年毕业,显然不利于保证高品质的博士论文。结果是老师和学生都倾向于走“因循”之路,最省事也效率最高的往往是从本科就跟随某一老师读书的学生。然而,固定的风格却未必有利于学生思维的开放,博士论文的品质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学生放弃接受多种风格培训这一转益多师的收获为代价的。

  这样一些二十世纪新教育中产生的问题基本与传统无关,本来中国传统是儒家长期占主导地位,而孟子已说孔子就是圣之时者;“苟日新,日日新”的先秦古训虽有不同的解读,长期以来基本是从“日日新”的字面意思被人理解和认知的;求新求变的倾向虽未必是历代的主流,却也时起时落,续而不断,到近代更形成“新的崇拜”这一大潮,迄今不衰。从所谓“体制”言,也未必不想创新或有谁遏制创新——即使在计划经济时期,“技术革新”也是一个不断得到鼓励的做法,而且是产业及相关领域上升性社会变动的一个重要而稳定的途径。因此,目前中国人创新能力不如西方大体不必归咎于传统和体制。

  若回到学术本身,中西在创新方面的差异反可能正是因为西方学术传统长期延续而中国学术传统曾经中断(不是全断)引起的,最简单的例子是西方的“经典著作”源源不断,且大体不存争议;我们说到经典,则动辄言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前的作品,说到近三百年便有争议,更不必说本世纪了。一旦学术传统中断,学术积累便虽有而亦似无,自然也就失去了创新的基础。就算能够从先进地方引进成套实验设备、最新方法甚至世界顶尖人才(以目前的实际当然基本做不到),也不过产生一定数量的近期成果,却未必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思维方式和学术观念的改变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

  目前我们学术论著中的注释疏漏问题也部分归因于学术传统中断,而不是或不完全是中西观念的差异,更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必须到西方去找学术规范。清代学者已相当注意引书的问题,方东树之《汉学商兑·凡例》中颇列举前人各种引书注出处之法,并说明自己的选择是只注明引自某人某书,而不及篇卷。后来也有一些成文的规则,如陈澧便写过《引书法示端溪书院诸生》,提出“当明引不当暗袭”的原则,并一一具体指出怎样引著者、书名、卷帙以及转引的方式;由于古无标点符号,更要求“引书之后,继以自己之语,必加‘按’字或‘据此云云’”,以示区别。⑧

  学术传统既中断,复受近代“劈空造出”新世界一类有新无旧观念影响太深,目前中国学界忽视学术积累的风气似呈现从无意到有意的倾向。如王先生指出,“对过去的研究要么不屑一顾,要么视而不见,要么有意回避的学术风气,已经成为中国学术发展的极大障碍”。他并举例说,九十年代中期一位颇有成就的中年学者曾撰文呼吁重视清末新政的研究,却未注意到王先生自己从1984到1994年间发表了不下十篇关于新政的论文,而马敏、朱英等那时在新政研究方面也成果颇丰,故他对这一不尊重既存研究的呼吁感到“十分惊讶”,认为这会对这一课题了解不多的人产生误导,以致产生“低水平重复”的产品。

  我非常赞同王先生关于忽视学术积累已成为中国学术发展障碍的观念,抱歉的是,我自己在最近又重蹈那位中年学者的覆辙,也认为清季最后十年的新政,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实际举措,未见充分的研究。当时受到较多关注的“进步”方面是革命党人及其活动,而“落后”的一面则是所谓“立宪派”,关于这一群体的研究也主要侧重于其与“革命派”观念竞争的一面;而中央政府、尤其是地方一些重要的趋新督抚推动新政的具体努力却往往被“革命与改良”之争所遮蔽。⑨

  王先生和他提到的马敏、朱英二位,如果允许我高攀,都是我熟悉的同辈朋友。在充分承认他们三位研究成绩的基础上,也应看到对个人而言“颇丰”的成果在整个近代史论著总数中仍只占很小的比例。与对近代其他“革命高潮”的高度关注相比,或与对戊戌维新这一短暂改革的研究相比,我们对清季新政的研究还是显得相当薄弱。且过去涉及清末十年新政的研究都有大致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一、对新兴的“改革”和变化大体持预设的肯定态度(当然是在指出“资产阶级局限性”的基础上肯定);二、相对更注重趋新的民间议论而忽视官方的实际举措,尤其忽视辛亥革命前几年的政府行为(他们三位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前的作品也不同程度地带有这些特点,近年的研究可见明显的改变)。

  这两者都是可以讨论的,前者不无以“改革开放”时代的眼光看往昔事件的嫌疑;如果将历史事件放到较长的时段里考察,有些晚清新政措施未必就好,甚至可以说有明显的弊病。比如教育是否需要特设一个政府部门来管,如果需要,是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具体管理到什么程度?都相当值得思考和分析。但既存研究基本是在对设置学部(仿照日本之“文部”)这一改革措施持肯定态度的预设前提下进行的,明显忽视私人办学和半官半私的书院等传统办学模式的长处。即使以“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眼光看,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最近的政策不是给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级私人办学以越来越大的运作空间么?清末学部的设置及其主导的相关改革对中国教育的利弊是否需要再研究和再评估呢?我以为是需要的。{10}

  至于后者,特别是辛亥革命前几年各级政府的所作所为,明显提示了不致“低水平重复”的宽广研究空间。比如,清末新学的兴办应是相对较受关注的题目了,然许多既存研究不过是以万字甚至不足万字的篇幅作整体的论述,兴办新学的过程本身至今仍然缺乏相对清晰的整体和局部的史实重建。根本是“革命与改良”竞争之外的众多清末报刊、文集、日记等资料和中央以及地方档案尚少为人充分运用,而“革命”和“改良”本身及其竞争也仍然有大量未及研究之处,至于不怎么趋新及本欲趋新却被认为守旧的面相更是极少被触及。且不说什么“抽象的理论和方法”,我们对那十年的中国究竟是个什么模样还相当模糊。所以,在承认既存研究成绩的基础上,我认为重视清末新政研究的呼吁仍当其时。

  广义言之,“低水平重复”现象如果确实存在,学术刊物及其寻找的评审人恐怕应负主要责任。学术研究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而非“标准化”的固定产品,摹仿的或无意中产生的重复作品至少在理论上应是无效的。对真正的学界中人,“重复”的学术作品不论水平高低,其实一眼便可看出。“重复”作品能通过不论是否匿名也不论内部还是外部的评审而发表,当然是因为所谓“专家”和具有“专家”水平的刊物编辑以及编辑部竟然没看出论文是“重复”的,实不知他们平日在做什么?也正因有这样的刊物编辑及其聘请的类似专家,“重复”作品的生产者才能得到鼓励。

  “重复”作品可分为无意中产生的和有意摹仿的两类,其对学术积累的态度刚好相反,前者完全忽视学术积累,少看他人论著;后者其实特别注重学术积累,专看过去论著中有“重复”生产价值者;且后者对我们学界的了解实相当深入,知道何种方式的“重复”作品在何种刊物能够通关。至于所谓“低水平重复”,更揭示出某些刊物编辑及评审人不仅未曾追踪本学科研究的发展,实在是不具备审稿能力。不论“重复”与否,根本是“低水平”作品就该退稿;试想“重复”且“低水平”的文稿居然能通过评审,这还能算“学术”刊物么?

  “创新”本学术之当有而“重复”乃学术之当无,如今却成为特别得到提倡或严防的关注对象,这就从不同侧面揭示出今日学界的主要问题未必是抄袭等明显的弊端,而是对学术本身的认知开始模糊和混淆。目前学界的某些不良现象正与“学术”本身的混淆相关,这里有学者本身的问题,许多在学术机构任职的人日益倾向于跨出本学科专业立言,且所论广泛而随意;同时也与各类刊物有直接的关系:除有些学刊根本不够“学术”外,还有一些学术品质尚高的刊物也不时思出其位,过分追求所谓“可读性”,进一步导致“学术”的混乱。{11}

  学术应该也可以尽量扩大其接受面,但不能以牺牲学术品质为代价,而当以学者自身提高学术素质为基础,通过注重学术积累走向学术创新。目前学界不守学术戒律的情形确已相当严重,制定相应的规则是必须的,但却不是万能的,尤其不能以防弊为主(作弊是古今中外皆不能免的通病,规章制度一旦以防弊为主,学术的真正目的就被手段所掩盖),更重要的毋宁是鼓励提倡学者的道义感和荣誉感,像王先生说的那样养成一个严守规范的学术风气;也只有学术社会的整体风尚足以构成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无形体制,具体的学术规则才能起到应有的建设性作用。

  注释:

  ①王笛:《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开放时代》2001年12月号,以下凡引此文不再注出。

  ②学术研究的主要特点正在于未必有什么“唯一正确”的方式或方法,在学术对话中预悬一个“唯一正确”的标准然后据以评判,与“学术”本身的基本精神就不相合。黄宗羲在其《宋元学案》的序里曾说:“孔门之中,师、商之论交,游、夏之论教,何曾归一?奈何今之君子,必欲出于一途?”然黄氏所针对的观念却一直在流传,今日在研究方法上主张“唯一正确”的学者大约即受“必出一途”观念影响太深,养成了凡事皆欲定于一尊的思维习惯。参见罗志田:《提倡和而不同、多元开放的学术对话》,《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4期。

  ③这仍然涉及对“学术”本身的认知,如今学术日益受到政治特别是以多取胜的“民主方式”影响,寻求“共识”无意中成为不少学者追求的目标。其实学理上能达成共识固然不错,但学术机构和刊物的主要任务恐怕是确保各种学术问题都能得到公开、公正和公平的辩论(这是套用普林斯顿大学校长Shirley Tilghman最近在该校一次充满争议的研讨会上的讲话,她说:“The role of the University is to insure that questions are being openly, honestly and fairly debated.”)。

  ④罗厚立:《业余“学术警察”心态与学术表述》,《读书》2000年7期。

  ⑤秦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的主编,她能注意并强调学术规范中这一更具建设性的面相,使我看到了希望。其他两位受访者一是科学院负责纪律的,一为“学术腐败”问题发起者之一的单位领导,或因职责所在,或因具体的社会关联,皆更侧重防弊的一面。

  ⑥就我较熟悉的史学而言,目前的整体状况既非“好得很”也非“糟得很”,而是更呈多元化,即一方面学风的窳败确显登峰造极之态,然若以十年为分段,则九十年代史学的创获至少在二十世纪后五个十年中不比任何一个十年更逊色。

  ⑦其实我们的学位条例中也有类似的条文,所以导师能够明目张胆地这样说或也是“有法不依”特色的一个表现。

  ⑧该文收在张舜徽:《文献学论著辑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413-414页。有意思的是,陈澧并从正面提出,只有“明引而不暗袭”,才能体现引者“见闻之渊博”;若“暗袭”则不仅“有伤于笃实之道”,也不足见其渊博。

  ⑨参见罗志田:《见之于行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走向》,《历史研究》2002年1期。进一步抱歉的是我未曾读到那位中年学者的论文,否则便当引用在拙文之中。

  {10}这方面已有新的努力,如关晓红的《晚清学部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就比此前的研究更充实平正。

  {11}参见罗厚立:《人鬼共舞:学术的多重围城式表现》,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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