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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毅】中国农村贫困与反贫困

【王晓毅】中国农村贫困与反贫困

  

中国农村贫困与反贫困

  中国社会学网 作者:王晓毅



  从上个世纪的7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扶贫工作,从1978年开始,在不到30年的扶贫工作中,已经有将近2.5亿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到2007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只剩下约2000万。许多国际机构对中国扶贫所产生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世界银行的统计数字更表明,正是由于中国贫困人口的迅速减少,才扭转了世界贫困人口上升的趋势。在上个世纪最后十年,国际社会做出了千年承诺,要迅速减少世界的贫困人口,为此各国政府也做出了许多努力,但是在多数发展中国家,贫困人口的数量仍然在上升,与此不同,中国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贫困人口也在迅速减少。[1]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对中国扶贫效果的一些质疑,这些质疑主要集中在脱贫的标准比较低,而且国内的差距在不断扩大。

  低标准和差距扩大

  在对中国扶贫工作赞扬声中,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首先是认为中国的贫困标准偏低,按照中国政府制定的贫困线,并不能真正解决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中国政府制定了两个贫困的标准,第一个标准是绝对贫困人口的标准,也就是按照人均食物支出和非食物支出的最低标准,确定一个收入线,达到这个收入水平的被认为可以维持温饱。绝对贫困线大体在农民年人均收入在625-680元之间,每年会略有不同。在此基础上又建立了低收入线,低收入线略高于绝对贫困线,大体上在860到960元之间。[2]

  尽管中国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是很快的,但却是在比较低的标准上实现的。比较起国际通行的每人每天一美元的标准,我们的绝对贫困线比较低,按照2003年的评价购买力,我们的绝对贫困线只相当于每人每天0.75美元,低收入线大体相当于每人每天一美元,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中国还有8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此外,按照现有的贫困标准,刚刚脱贫的低收入人群,也就是处于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线之间的人口,是非常不稳定的,尽管他们的收入已经过了贫困线,但是随时都可能重新回到贫困人口中。即使不返贫,他们的收入也很低,难以维持其生活。如果我们用国际通用的每人每天2美元来计算,中国的贫困人口数量就更大,差不多超过2亿的农村人口仍然处于贫困状态中。

  其次,中国的扶贫经常只关注基本的生存需求,缺少从发展视角看待扶贫问题。中国的贫困线只是维持了人的基本生存需要,比如,我们的贫困标准是按照60%以上的收入用于食品支出来制定的,而且这些食品支出只关注了维持生存所需热量。计算贫困人口的支出是按照每天每人2100大卡的热量计算的,这个标准并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改变。由于只是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我们发现,贫困线的水平与农民的人均收入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刚刚制定贫困线的时候,贫困线为200元,相当于当时农民人均收入的50%。到2005年的时候,贫困线只有当年农民人均收入的1/5。2006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3587元,是农村绝对贫困线693元的5.2倍。是低收入线693元的3.7倍。随着经济发展,大多数农民的收入增加,受到现代消费的影响,他们开始享受到越来越多的现代消费,与此不同,扶贫的目标还仍然是满足贫困人口的最基本生存需求。尽管从政府扶贫的效率看,在贫困人口数量很大的情况下,较低的贫困线有助于集中资源帮助最贫困的人口,但是较低的脱贫标准也造成了按照官方统计已经脱贫的人口,其生活仍然很艰难。

  第三,中国过去的反贫困主要集中在提高农民的收入,侧重改变经济贫困。在过去的30年中,农村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比较农村改革之前,农民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尽管其增长速度落后于城市人口的收入增长速度。但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现象也逐渐显现出来,农村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滞后于经济发展,并成为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随着学校教育向城市集中和农村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削弱,农民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远远超出了一般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因学致贫和因病致贫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近年来,政府意识到农村贫困不仅仅是低收入问题,公共物品不足是农村贫困的重要原因,因为公共物品的严重不足加剧了农民的风险,尽管他们也许收入有所增加,但是其脆弱性也在增加。因此,单纯强调收入增加的反贫困战略遇到了很多问题。

  我们必须看到,中国的反贫困成就是在两个背景上取得的:第一,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乡差距在不断扩大;第二,农村内部区域之间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所以一方面贫困人口在减少,他们的收入在增加,但同时贫困人口与非贫困社会阶层的差距却在不断拉大。

  城乡二元结构是在1950年代以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其典型特征是城乡相互隔绝、不能自由流动,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社会经济差距。在过去的30年中,二元结构的城乡关系逐渐出现松动,比如城乡间的流动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打工。农村外出的劳动力逐渐成为城市制造业的主要劳动力;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占农村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但是多数农村人口并没有真正实现城市化,无论是在体制上还是在社会关系上,他们都还游离于城市之外。与此同时,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的调查表明,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农民收入增长放缓后,1997 年以来,农民收入已连续7年低速增长,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1/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由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1左右,扩大到3.1∶1。[3]城乡之间的差别已经构成中国最重要的社会不公平,无论是在社会层面还是在经济层面,尽管户籍制度有所松动,但是对于多数农村人口来说,城乡差距扩大导致了二元结构的固化。尽管农村人可以进入城市,甚至成为城市人口,但是农村与城市两个结构却是相对固定,缺少融合,城市集中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和人才,而农村则日益萧条。

  不仅城乡差距在扩大,在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下,一些农民率先进入富裕农民的行列。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首先表现为区域差别,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则相对落后。在国家确定的592个扶贫重点县中,几乎全部分布在中西部。在同一个区域内部,低收入农民和高收入农民之间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即使在同一个村庄之内,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村庄中的富裕人口和贫困人口共存,富裕农民已经进入了良性循环,越来越富裕,而贫困人口则进入了恶性循环,越来越趋于贫困。有研究表明,在1978年中国农村改革之初,农村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22,2002年已经是0.37,在25年的经济转轨过程和发展过程中,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了2/3以上。[4]

  真正评价中国农村反贫困的成就需要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思考农村贫困问题。

  温饱解决以后的贫困问题

  政府一直关注着绝对贫困问题,所谓绝对贫困的问题主要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随着贫困人口的减少,通过开发式扶贫越来越难于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2007年,中央政府出台了农村低保政策,将剩余20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逐渐纳入到低收入保障的对象中。人们假设,低保政策已经解决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问题,一旦低保覆盖了贫困人口,那么绝对贫困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将剩余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是否可以彻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农村温饱问题是意味着农村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是复杂的,我们的研究试图从多个角度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我们要讨论农村的贫困,一定要首先回到什么是贫困的问题上。罗伯特·钱伯斯(Robert Chambers)在为国际扶贫中心所写的一份报告中分析了5种关于贫困的解释,第一种解释主要集中在低收入,以及与此相似的如消费不足,这类指标很简单,便于进行大规模比较,基本上主导了有关贫困的研究。中国政府的贫困线也是基于这样的定义而制定出来的;第二类解释主要关注物质的缺乏,比如住房、食品等等。这类有关贫困的定义涉及到了不同地区对不同物资的需求,一些研究也将能否得到公共服务包括进有关贫困的讨论中,这些指标比单纯的收入指标更丰富和复杂;第三种解释近年来影响比较大,这种解释主要来自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能力贫困理论。在他看来,除了收入和物质以外,贫困最主要体现为能力的贫困。能力是一个内涵很广泛的概念,包括精神的,也包括身体的,而影响到精神和身体能力的重要因素是教育和医疗,能力贫困的解释直接影响了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的建立。贫困经常表现为多个层面,如果要解释贫困的多种维度和多种因素,就需要建立综合的解释。综合的方法之一是将尽可能多的指标包括解释框架内,因此出现了钱伯斯所说的第四种角度,也就是多维的综合角度。多位综合的角度包括了许多不同的模型,钱伯斯引用了两种模型,一个被称为“贫困劣势网”的分析框架,这个框架中包括了12个因素,包括教育、信息、社会关系、政治诉求、安全、法律地位,也包括拥有的物质、身体状况等等。另外的一个模型包括了5项指标,即选择和行动是否自由、是否有良好的社会关系、物质缺乏与否,身体状况如何,是否安全。根据不同研究者所关注的角度不同,可能会形成不同的模型,包括不同的指标。

  钱伯斯批评上述的有关贫困的研究都是从研究者的角度出发,反映的是研究者的立场,贫困人口被作为研究的对象,反贫困的目标也是由外人设计的,而那些贫困人口对贫困的认识和他们对贫困的想法经常被忽视。为了了解贫困人口是如何理解贫困,参与式方法被应用到贫困研究中以反映贫困人口自己对贫困的认知。在贫困人口自己对贫困的阐述中我们会发现,贫困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因为贫困人口所感知的贫困都是来自于日常生活的感受,我们可以对这些感知进行分类和抽象,但是分类经常将丰富的内容进行简化;由于贫困是具体的,因此经常带有特定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当我们试图通过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分析贫困的时候,这些指标往往不能反应贫困的核心内容。[5]让贫困人口有机会表达自己对贫困的理解和感受可以更真实地反映出什么是贫困,这可以拓宽我们对贫困的认识。当我们将贫困人口的视角纳入到我们的研究以后会发现,单纯的增加收入并不意味着可以解决贫困问题,贫困表现出了非常复杂的多种侧面。

  在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如果我们单纯将贫困定义为收入在绝对贫困线以下,似乎长期困扰中国的农村贫困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中国有13亿人口,其中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在中国的历史上,吃饱饭一直是一个梦想,农民经常面临着缺衣少穿的问题,在20世纪中期,中国农村还发生了大量饿死人的悲剧。从1978年开始,经过了差不多30年的时间,中国成功地解决了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中国扶贫所取得的重要成就。

  中国的扶贫大体上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85年,通过农村改革,贫困人口迅速减少。在1978年农村改革以前,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农村贫困的问题非常严重,按照政府确定的贫困标准统计,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达到了2.5亿人。通过实施以土地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和发展农村乡镇企业,农民的收入迅速增加,在不到10年中,贫困人口迅速减少到1.25亿。第二个阶段是从1986年到1993年,中国政府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以缩小贫困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在这个阶段,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工作机构,增加了在扶贫开发中的投入,在8年的时间内,农村贫困人口从1.25亿减少到8000万。1994年到2000年是中国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政府将扶贫的重点集中到中西部贫困分布集中的地区,包括西南大石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区、秦巴山区及青藏高寒区等。通过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有5000多万农村人口脱贫,全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减少到3000万人。[6]

  2000年,中国政府开始实施2001-2010年的扶贫纲要,希望通过以村为单位的扶贫规划实施帮助剩余的贫困人口脱贫。与过去不同,帮助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脱贫的效果越来越不稳定,一些贫困人口在脱贫以后重新返贫,2004年甚至出现绝对贫困人口增加的现象。在实施新的扶贫纲要中,不仅仅要关注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而且要保障他们实现稳定的脱贫,不返贫,这无疑比简单的脱贫更困难。

  2005年以后,中央政府加大了在扶贫方面的投入,特别是在农村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2007年开始农村逐步建立低保制度,以保障贫困人口的最基本生存条件。这标志着中国农村扶贫的转型,增加收入不再是唯一的扶贫工具,政府开始利用社会政策达到扶贫的目标。

  总的来说,在20世纪的80年代,农民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对农民增加收入贡献很大。进入90年代以后,尽管政府在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但是农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越来越少,农民外出务工的收入已经成为增长最快的收入来源。[7]“农民问题的解决在农村之外”的观点被越来越广泛地接受。政府采取积极的行动试图打破城乡的界限,鼓励农民进城务工,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发展。一个被广为接受,几乎是不证自明道理是,农民收入低是因为农业的比较收益低,只有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减少农村人口,才能提高人均占有的资源总量,从而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并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在这种理论中,农民进城被看作是一个双赢的战略,一方面,进城的农民直接从打工中得到了收入,另外进城的农民让出了资源使留在农村的人可以扩充资源,从而增加收入。然而我们看到,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无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外出打工增加了农民收入,缓解了农村贫困,通过外出打工,一些农村人口已经稳定地转移进入了城市;但是外出打工在制造城市贫困人口的同时,也在制造农村社区的贫困,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在城市处于贫困状态,同时因为他们的离开,农村社区也越来越缺少活力。

  如果说中国政府在解决绝对贫困,维持农民基本生存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那么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以后,由于市场化的发展和农民传统联系的缺失,农民单独面对的风险在增加,如何减少农民的风险,现在还没有足够的经验和措施。

  城市化、小农与农村贫困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因为城市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进城的农民工比较他们在农村的收入,增加了很多,如果仅仅用收入作为标准,进城农民工已经脱贫,他们的收入远远高于农村的贫困线;但是如果与城市居民比较,与他们在城市的生存需求相比较,大多数农民工成为城市的底层,他们从事最繁重的劳动,收入有限,为了维持农村家庭的生活,他们的大部分收入还要存起来,带回到乡下去。从他们的生存状况看,他们仍然处于贫困中,比如,他们居住和饮食的条件往往很差,而劳动强度很高;他们没有融入到城市中,许多农民工仍然生活在他们老乡的圈子中,他们尽管生活在城市,但他们仍然是城市的边缘人;他们的工作不稳定,也缺少相应的社会保障支持,他们经常遇到更多的风险。许多农民工已经携家带口在城市工作了很多年,但是并没有成为城市人。城市的开放给农民提供了许多机会,但是大多数农民工仍然处于城市边缘地位,被有形的制度和无形的制度排斥在城市主流社会之外。正式制度的排斥可以通过制度的调整加以解决,如同中国政府近年来所做的,户籍制度正在逐渐松动,由户籍制度所带来的一系列制度性不平等也在改善中,如教育制度、就业制度,乃至住房制度等等;但是非正式制度并非通过几项政策的调整就可以解决。随着城市建设日益现代化,许多农民工在城市不断受到排挤。随着一条条简陋的街道被拆除,进城的农民不得不越来越到城市的边缘才能找到居住的地方。他们或者居住在简陋的出租房中,或者居住在工棚中,进城的农民成为了城市的新贫困阶层。

  人们希望通过劳动力转移减少农村人口,从而缓解农村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增加农村人口的资源占有量,提高农民收入。但是与人们的预期不同,尽管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村并没有因人口减少而繁荣,多数的农村社区变得冷清和没有生气。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的离开,原有喧嚣的农村不在了,村落里只剩下老人和儿童,在有着较长打工传统的农业区域,比如江西、四川等地的农村,甚至青壮年妇女也已经远离农村,进入城市打工了。随着学校向城镇集中,在村庄中甚至儿童都越来越少,妇女和老年人随着学龄儿童到了城镇陪读。农民或者将土地抛荒,或者采取更加粗放的经营方式经营;一些外出打工的农民将土地转包给其亲属或邻居,因为农业收入有限,转包进来的土地给农民增加的收入也很有限。从2004年以后,国家为农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补贴,但是这些补贴经常进入到土地承包人手中,并没有成为土地经营者的收入。在一些农村地区,地方政府曾经希望通过土地的流转扩大单个农户经营的面积,从而使农业从小农经济转入到现代农场经济,通过扩大规模、实行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增加农民收入,但是这种努力的效果有限,大多数农民仍然保持了户为单位的经营模式。

  农村人口减少并没有带来农民的富裕和农村的繁荣,经常出现的反而是农村的衰败。越来越多的农民依赖于城市的汇款来维持生产和生活,甚至农业生产也只能依赖于城市的汇款才能形成有效的农业投入;农村的基础设施得不到建设和有效地维护,相应地带来农业生产力的下降。在传统的农民社会中,社区、邻里和亲属网络经常可以为穷人提供一些有效的支持,但是随着农村社区的瓦解,穷人得不到来自社区的支持,贫困人口的生活更加无望。

  农村人口的减少并没有改变中国小农占主导地位的农业生产的格局,大规模的家庭农场尽管在一些地方出现,但是数量仍然很少,在我们所调查的12个村庄中,几乎没有大型的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之所以没有大型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出现,首先是因为农村的土地制度,在法律的意义上,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从村集体承包土地,其承包期限是由国家法律保障的,农民可以将自己的承包地转租给其他人经营,但是因为土地并非私有,租赁期限有限,所以土地不可能长期集中;其次,土地是农民生活的保障,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就业,但是大多数就业不稳定,所以多数农民不希望长期放弃土地,他们将农村土地作为保障,在城市无法就业时候,农村是他们可以退守的地方。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是将土地短期转租出去,很少有农民会将土地长期转租。实际上,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多数农村人口仍然从事粮食生产,而从事粮食生产的收入很低,很难形成大规模的集约化农业生产。多数农民仍然游离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进入城市,他们没有资本,多数只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留在农村,他们的农业所得很低。这种游离状态导致了农民的贫困或低收入,同时这种游离状态也给他们提供了保障,使他们在城乡之间寻找到生存的空间。游离于城乡之间的兼业是农民应对农村贫困的战略。

  小农的贫困不仅仅是收入低,小农贫困的最大特征是其脆弱性。斯科特在《农民道义经济》中曾将农民比喻为水淹到脖子,有任何的波动就会被淹死。如果说传统的农民社会,由于农业的产出很低和小农的生产规模很小,小农的生存非常脆弱,现代小农仍然很脆弱,甚至因为有新因素威胁到他们生存,他们变得更加脆弱。与传统农民不同,现在农民的收入多元化了,他们不仅仅依靠农业,其非农业收入已经在农民收入中占有很高的份额,收入多元化可以有效减少农民的风险。但是市场化也给小农带来了新的风险,市场是不确定的,农民希望通过种植经济作物提高经济收入,但是市场的不确定经常给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带来巨大损失;农民希望外出就业获得劳务收入,但是劳动力市场也同样充满了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都增加了小农的风险。当小农的风险被放大以后,就会导致贫困人口的增加,比如自然灾害经常是导致贫困人口增加的原因,因为自然灾害会打破小农家庭收支的脆弱平衡,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小农就会陷入贫困。

  与传统的小农经济不同,现在小农还面临不断增加的支出。农民的收入经常是不确定的,但是他们的支出经常是必须的,比如他们需要支付不断增加的教育和医疗费用。农村医疗的费用比过去增加了很多,不仅因为缺少比较好的社会保障系统,也因为医疗系统在商业化以后,以增加医疗服务的盈利为目的。儿童教育不再是可以选择的,而是必须的,但是学校向城镇集中以后,农民要为儿童的学校教育支付很高的费用。支出是刚性的,而收入是弹性的,这很容易导致小农陷入贫困。

  在农民外出就业机会增加以后,农民更加依赖劳动力市场,外出打工的收入已经构成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但是打工收入不仅是不稳定的,而且受到家庭生命周期的影响,特别是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户,当家庭处于壮年时期,家庭有较多的劳动力,有很少的消费者,他们的收入可以维持家庭的支出,甚至有盈余,家庭就摆脱了贫困;经历了这样的周期以后,家庭的劳动力减少,消费人口增加,子女需要上学,老人需要赡养,而主要劳动力的收入有限,这样的家庭特别容易陷入贫困。贫困成为长期困扰小农的一个问题,并因为家庭的周期而不断再生。

  如果我们将市场的风险、小农家庭的周期和现代性放在一起考虑,我们发现,农村贫困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而且这种贫困经常会表现为周期性的反复,特别是外来的风险会加剧贫困农民的反复。反贫困的问题需要关注农民社会的风险和长期性。

  重新理解中国农村的贫困

  进入2000年以后,中国的农村贫困表现出了新的特征,需要我们重新加以理解。

  经济发展不会必然地消灭贫困。中国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都分布在中西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贫困人口的减少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贫困并不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自然地消失,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贫困依然存在,只是这些贫困现象更多地被经济繁荣所掩盖。在东南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贫困不仅表现为外来人口,当地人中的一部分也同样陷入贫困之中,只是这些贫困人口经常处于人们的视野之外。

  与此不同,中西部的贫困经常成为一种资源,可以吸引到中央政府和国际机构的援助。反贫困的战略将许多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推到了聚光灯下,从而吸引援助资金的进入,这逐渐强化了一种文化,这种贫困文化不同于刘易斯所谈的“贫困者亚文化”[8],不是贫困者个体在重复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模式,而是一个区域内,不管是地方政府和农民,都将贫困作为争取资源的手段。在中西部地区,扶贫逐渐成为一个主流的话语,但是在东部沿海地区,贫困已经被边缘化了,在那些富裕的村庄中,不仅外来的打工者被强烈地边缘化,他们很难参与到各种公共事务中,几乎打工挣钱成为他们在经济发达地区存在的唯一理由,甚至本地的贫困人口也被边缘化,他们的存在不会引起社会的重视,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他们几乎成为透明的影子。

  进入2000年以后,我们看到,贫困几乎成为发展的另一个侧面,他们几乎成为双生体,单纯地依靠发展很难真正消除贫困。比如经济发展、市场化和流动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另外也同时加剧了贫困农户的脆弱,扩大了收入差距;流动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但是也使他们远离了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区,从而降低了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农村社区的弱化,乃至解体也同样将农民抛入到分散的,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经济格局中,不仅增加了他们生产和生活的成本,而且也使贫困农户承担了更多的损失。贫困和发展相互之间纠结在一起,使得贫困问题比以往更加复杂。

  涉及到如此复杂的贫困和反贫困问题,就会涉及到政府的决策和治理问题,这也是我们讨论的最后一个问题。在中国的反贫困中,政府扮演了反贫困的主导角色,政府制定了扶贫战略,并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在执行这些扶贫项目时候却经常遇到问题,如目标不准,真正的贫困农户和贫困地区得不到有效的支持,一些资金可能被其他地区和农户使用;扶贫效率不高,一些资金和项目因使用或实施不当而造成低效率;此外,从上而下的决策过程往往会忽视基层的具体实际,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一些扶贫规划与贫困农民和贫困地区的需求相去甚远,简单的计划往往不能满足基层社会的多样性要求。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中国政府希望通过增加贫困人口参与扶贫的决策和组织,来解决上述问题。在基层,政府则强调扶贫决策与项目实施的透明和民主,但是因为扶贫的资源经常是由上级政府所掌控的,扶贫投入经常采取项目方式投入,这种方式强化了上级政府的权力,从而经常使参与和民主的决策过程流于形式。

  为了深入地理解新时期的农村贫困,我们组织了这次关于农村贫困的定性研究,通过这项研究,我们试图对大规模扶贫以后中国农村贫困的新情况做出一些描述,对贫困和贫困的形成机制提出一些新的思路。

  与以往的一些研究相比较,这次的研究突出了两个特点,第一个是综合的特点,贫困是发生在一个综合背景下的,当把贫困从其它相关社会经济因素抽取出来以后,对贫困的理解就会是不全面的。因此我们的研究村庄为单位,在村庄综合复杂背景下,分析其贫困的表现形式、发生机制和反贫困的成就。在呈献给读者的这项研究中,我们选择了12个村庄,对每个村庄都进行了整体的研究。事实上我们案例研究并不是只关注贫困问题,而是关注着村民的整个生计活动,在他们生计活动的研究过程中,贫困逐渐自我浮现出来;第二个特点是研究的底层视角,从农民的视角分析贫困问题。所以我们在研究中更关注的不是抽象的数据,而是农民的日常生活和他们对这些生活的思考。在每一个村庄中,对农民进行了长时间的访问,这些访问被记录和整理出来,在本项研究中以访谈笔记和个人生命史等形式出现,直接讲述农民对贫困的理解和阐述,同时这些访问资料又构成我们分析的原始素材。我们希望我们的研究不是简单重复前人的研究成果,不是只停留在将国际学术界的指标和解释简单地在中国重复,我们希望这项研究能够反应目前中国贫困的特点,从中国经验中产生的理论能够对贫困研究作出贡献;我们的研究不是简单的参与式,在参与式那里,学者只是一个协助者,需要忠实地记录村民意见,追求原汁原味。在我们的研究中,研究者仍然是研究的主体,研究者多年的研究经验对于他们的深入研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研究过程中,我们特别关注村民的生计,从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归纳和总结出贫困的状况。

  对于案例研究,人们经常追问的是其代表性,我们只是做了6个省的12个村庄的研究,这些案例既不具有统计意义,也不具有类型意义。我们关于调查点的选择并不是随机抽样的结果,面对中国60万个村庄,不管如何随机选择,也不具有统计意义;我们在选点的时候尽管考虑了不同的区域分布,但是这12个点也不代表不同的类型,因为给予不同的分类标准会有不同的类型划分,所以不可能有一个类型学的研究。

  这12个村的案例研究,其普遍意义在于12个具体村庄中所揭示的逻辑,案例研究是描述性研究,关注对农村和农民生活的全面、准确的描述;案例研究更是一种解释研究,在对各种现象的描述中,特别关注的现象背后所解释的逻辑,所揭示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因此,基于12个村庄的案例研究,我们给读者关于目前中国农村贫困的一般现状的解释。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就是我们基于个村庄经验的解释,我们在这里不再停留在村庄层面上,而是对中国农村贫困现象作出一般性的解释。在这本著作中,我们希望集中展示我们在研究中的发现,所以读者可以将这本书的解释与后面三卷结合起来阅读,也需多者可能会有更多地发现。

  注释:

  [1] “中国反贫困的成就也在改写着全球反贫困的历史。在过去近30年中,全球的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但是州与州之间、国与国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从1981年-2001年,按照1美元的贫困标准,全球贫困发生率从40.4%下降为21.1%,而同期中国的贫困发生率从63.8%下降到不足17%。也就是说,按照相同的的贫困翠,在1981年中国的贫困发生率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23.4个百分点,而到了2001年中国的贫困发生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4.5个百分点,。1981年中国贫困人口占世界贫困人口的近43%,到2001年这一比例下降到不足20%。在这20年期间,中国减贫人数是世界减贫人数的108%,占东亚所有国家减贫人数的81%。”(中国发展基金会:《在发展中消除贫困》,8页)。

  [2] 参见:中国发展基金会:《在发展中消除贫困》,中国发展出版社, 2007年9月。

  [3] 李实 岳希明:“调查显示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4/Feb/503310.htm

  [4] 中国发展研究会:《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5:追求公平的人类发展》,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年10月,25页。

  [5] Robert Chambers, “What is poverty? Who asks? Who answers?” In International Poverty Centre: Poverty in Focus, December 2006.

  [6] 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北京2001年。

  [7] 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2006-2007年: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8] Lewis, O. (1969). On understanding poverty: Perspectives from the social sciences. New York: Basic Books.
文章来源:天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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