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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灵】保护少数民族“非遗”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俞灵】保护少数民族“非遗”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保护少数民族“非遗”是我们的历史责任

  □ 本报记者 俞灵



  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联共同主办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论坛于2009年12月30日在广西南宁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近百名专家学者、民间文艺工作者围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等省、自治区民间文艺家协会的代表在会上介绍了本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成果和经验。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外来文化的涌入以及市场化、现代化的浪潮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冲击。民族传统文化越来越边缘化,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消失的危险。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联主席潘崎在发言中直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广西凌云县的壮族72巫调,如今只有三四位老人能够演唱。这些七八十岁的老艺人一旦离世,将人亡歌息”,他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由于民族民间文化赖以生存的农耕文化和相关的自然环境发生变迁,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农民进城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进城引发了人口大流动,那些掌握着民族民间文化的艺人急剧减少。而少数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忽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为了建设广场、步行街,有些地方损毁了有价值的建筑遗产。还有些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科学地探究,而是用简单的进步与落后、有利有害来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可能一句话就毁了几千年的历史”,潘崎说。另外,社会财富差距拉大,边远、相对贫困的少数民族同胞为了生存,变卖祖宗的文化遗产,也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产生极大威胁。因此他建议,首先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加强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目的和意义的宣传,正确处理好挖掘、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挖掘是前提,保护是关键,利用是工具。“挖掘的目的不是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锁在柜子里,而是为了利用,这样才能提高它的价值,人们才能自觉地抢救和保护我们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潘崎说。其次要花本钱、花力气、大动作,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力全面地普查登记,要在理论上对当地的文化生态、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相互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第三,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人,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在经济上给予补贴,鼓励他们带徒学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致力于不断推进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多次向社会呼吁紧急抢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持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重点实施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优先、濒危项目优先一直是其秉承的抢救原则之一。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秘书长向云驹对“濒危”的解释是口头遗产、传统手工艺术、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濒危,其中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濒危又体现在其语言、服饰、生产生活方式的快速流失上。2009年11月12日至21日,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的“缤纷中国——中国民族民间服饰文化暨中国民间文化抢救工程成果展”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展览馆展出,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代表、民族地区服饰制作技艺艺术家代表、民族地区民间文艺工作者代表参加了这一盛会,展览囊括了我国56个民族最有代表性的服饰作品。向云驹形容此次展览是“用颠覆性的服饰文化概念来展示服饰”,同时参展观众达两万多人,不失为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进各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文化相互交流的一次积极尝试。

  “在中国,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是最早响应与推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的专业组织,国际化保护是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多年来的成功经验,”向云驹介绍,早在2000年至2003年,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便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联合实施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展开了对西北、东南数十个少数民族30余个县乡村、235名民间歌手的调查与记录,获得文字100万字、歌谣400余部(首)、录音2520分钟,录像3420分钟。

  今年是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成立60周年,在一系列纪念活动之外,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还将继续实施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如中国木版年画集成的结项,启动与实施中国古村落代表作集成和中国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集成。同时,继续办好“我们的节日”系列文化活动,举办第八届中国民间艺术节,并且有针对性地办好藏族聚居区民间情歌展演和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国际论坛与展演。“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与担当,”向云驹说,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将在国家的大局中,在文化艺术的大事上,继续发出民间文艺界的声音。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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