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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讨论】非遗保护和产业开发是否矛盾?请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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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遗保护就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原样吗?不能参与产业开发?
2、非遗保护中允许艺术创意的存在吗?
3、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目前出现了民俗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纠葛。比如有论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是重于实践,是形而下的,它应该受到来自民俗学的理论指导,民俗学是形而上的;比如目前看上去热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吸引了大量的人开始转向对非物质文化和民俗学的研究,在一些论者看来,这对民俗学学科发展带不来任何益处,反而损伤了学科的纯粹性等等。你如何理解?




很早就在论坛里看到这个帖子了,觉得就此进行讨论意义是很深远的。记得当时马知遥老师还给我发出了邀请让我参与讨论,但是苦于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有限,不敢妄加对此作出评论。同时,由于自己的一些个人原因,也没有给马老师一个回复,在这里一并道歉。下面就结合自己的一点点浅见,谈谈我对这几个问题的看法,本着学习的态度,不当之处,还请各位老师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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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仅仅局限于保持其原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于民间的,只有民众的参与才能够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引一句套话,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的,都是要发展的。对非物质文化引产进行保护,仅仅保存期原样是不行的,我们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之上进行发展。有的人会说,这大家都知道,关键是怎样才算合理?对,我同样认为这是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就简单的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我认为的合理:相信大家都知道面人吧,我觉得仅仅保存原来的那些样式是不够的,我觉得,在样式上,不仅仅要局限于神话人物和中国古代人物,可以结合社会的发展,多塑造一些社会名人和卡通人物,只有这样,面人才能收到民众的欢迎,而且自身也能得到发展。还有就是面人的制作工艺也可以进行改进,让面人在色彩和保存时间等方面更有进步。也就是说,这种改进必须建立在保留其本质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改进。

我举双手赞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产业发展。我从小出生在农村,知道农民生活的不易,也知道民间艺人生活的艰辛,如果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东风,进行文化产业开发,对于民众生活的改善和经济收益的提高,会有切实的帮助。而且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摆脱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财力不足而得不到发展的窘境。

但是我强烈反对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名,大肆进行经济开发,最后让经济发展喧宾夺主,使得地方政府以为注重经济收益,而完全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自己敛财的幌子。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完全架空。这方面的例子,还是有的:

就说一个我自己感受最深的。我的家乡山东潍坊,是世界著名的风筝都。潍坊风筝早已扬名海内外。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潍坊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国际风筝会。时间定在每年的4月20日。记得在我小的时候,风筝节前后,我们潍坊就有种过年的感觉。在召开风筝会的同时,还可赶山会。人山人海,热闹非凡。而且那时候风筝会每年都有自己的吉祥物,印象最深的是一只小羊。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发展,风筝会逐渐喊出了风筝搭台,经济唱戏的口号。每年在进行风筝会的同时,同时召开鲁台经贸洽谈会,进行招商引资。到了后来,又在举办风筝会的同时,举行寿光蔬菜博览会,进行经济洽谈。使得风筝会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幌子,每年就那么几项活动,而且失去了民众的参与,活力大不如从前。而潍坊的风筝产业,到现在也没有形成规模,处在小打小闹的状态。真正的风筝扎制工艺,已经很少能看到,市面上的那些风筝,全部是流水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潍坊人,我真的很是汗颜。如果你现在到潍坊的话,问问那些小孩子,他们很少知道风筝会,更少有人知道风筝会在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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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在具备其文化属性的同时兼具艺术属性,进行艺术创意我不反对。但是,我觉得不要雷同了,让人有种视觉疲劳。真正的艺术就是要有自己的风格,没有自己的风格,那就叫雷同,即便存在,价值也不高。现在的这会那会的,都有自己的会徽和吉祥物。仔细看一下,就知道其中没有多少创意,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的母亲都是北京奥运会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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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和实践本身就是不相悖的。没有实践,理论怎么提高?没有理论,实践还不乱了套。再说,我认为民俗学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部分,没有一定的田野调查,我们对于一些东西的认识总是抽象和不具体的。即便在学术上理性很是重要,但是不要忘了,感性的东西是你理性的基础。再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范围不说是相同最起码是有所重叠的。甚至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民俗学的一部分。难道越来越多的人来关注民俗,关注非物质文化引产的保护也有错吗?

所以,总起来,我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开发并不矛盾。

这是我在网吧花了两个多小时敲出来的,之前也考虑了一段时间了。因为键盘上的几个键坏了,所以其中的有些标点符号使用不当,请大家原谅。我现在上网极不方便,不能及时就大家的意见作出回复还请大家见谅。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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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olkman 于 2010-1-17 14:17 发表
关键要看开发的“度”,如果真正在开发中做到保护就好了。谈到开发,与经济的联系太紧密,在金钱面前,往往是开发“强奸”保护。
这一点,是处理这个问题的关键。你说的很对,现在很多地方就是架起文化的架子来敛财。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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